第528章 三大功用

林峰不解。︾︾,

骞罗摇头道:“并非我不想答应,而是无法答应。你若愿回营地,几小时的事简单,但血绛少则数日,多则数十日,我既不可能带你,你又不可能跟着我,试问我如何庇护得了你?”

“前辈误会了。”林峰一笑。

“哦?”

林峰徐徐道:“我只需前辈对外的一个名义承诺,告知其它六血七血杀手。”

自己眼下最麻烦的是,并未加入任何血塔!

新人的身份,为最大阻碍。

因为没有靠山。

血雾大地,一般每个血塔为一个小势力,之前白衣青年所问便是如此。倘若自己背靠骞罗前辈,虽未必有绝对安全保障,但起码比新人的身份要好许多。

“若只是这样…没问题。”骞罗稍是沉吟,随手取出一块血色纹路的晶体,抛了过来。

林峰接过。

“以圣气驱动,它会自动融入战甲之上。”骞罗目光投向林峰:“这是我3号血塔的标识,相信绝大多数成员,都会给我骞罗一分薄面。不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毕竟不是万能的,你自己考虑清楚。”

“当然,在血绛中我会把你当自己人,你若有危险不止是我,所有3号血塔的成员都会相救。”

“但……”

骞罗轻舒一口气,并未再说下去:“我也不强求,你自己作决定。”

林峰明白。

骞罗的意思是自己实力仍太弱,在瞬息万变的血雾森林中,真正遇到危险还是得靠自己,要等别人来救时估计早已死的透彻。

不过,林峰并不担心。

“交易愉快。骞罗前辈。”林峰将血绛之珠直接抛了过去,一旁的秋百步看的眼睛发直,但林峰他或许敢抢,眼前的骞罗,给他一千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动弹万分。

啪!

林峰顺手将血色纹路晶体按入战甲。

血光闪过。出现淡淡的血色标记,以及一个数字‘3’,代表着3号血塔。

“好。”骞罗露出一抹笑容,将血绛之珠收下:“钱现在给?”

“先放前辈身上吧。”林峰信的过骞罗。

身上带那么多涅默币也是无谓,徒惹人窥觑。

骞罗点点头。

目光落向林峰,有些欣赏和满意。

那边秋百步阴柔的眼神望来,心中怨怒不已,却是无奈,只得离去。

“血珠有三大用处。”

“其一。最重要的,便是提升血脉浓度,功效甚至胜过涅世界的类人果。”

……

骞罗冉冉而道,履行诺言。

正是将其所知关于血绛的一切,一一相述。

林峰点头。

涅默星所谓的血脉浓度,指的便是地球的脑域阔度,又或者说天赋之魂,大地之魂。智慧之魂三者。在涅默星有三十大限,三十未成完美体。之后便难以靠正常途径达成完美体。

在三十三洲,提升血脉浓度的圣果极其少见,故而,许多到达大限仍未至完美体的武者,都会孤注一掷进入涅世界。

类人果,便是涅世界最普遍而出名的一种圣果。

提升血脉浓度。

“难怪如此贵重。”林峰明白。

之前大拍卖场。作为压轴拍卖品的类人果,曾拍出1080亿涅默币的巨额价钱。

骞罗道:“所以,血珠对我们这些天赋血脉略差的成员来说很重要,血楼也定下过规矩,但凡完美体的五血以上成员。不得在血绛时进入血雾森林,谋取利益。”

林峰轻嗯。

五血以下成员,基本上都不知血绛的存在。

再者,五血以下成员也不够实力,安然生存在凶神妖兽肆虐的血雾森林。

“你算是特殊。”骞罗接着道:“血珠的第二种功效,唤醒触发身体内潜藏的血脉力量。若已经触发的,能使血脉力量变的更强。”

林峰讶道:“血脉力量还能变强?”

骞罗洒然而笑:“那是自然,妖兽走的凶神一路,都能提升,更何况我们人类。在我们人类的身体里,同样潜藏着远古神灵可怕的力量,刚觉醒的血脉力量,别说万分之一,就是万万分之一都不到。”

“每个人类都有?”林峰再问。

骞罗望了林峰一眼:“你没有?”

林峰摇了摇头。

骞罗眉头微簇:“完美体100%会觉醒血脉力量,我还从未听过一个完美体没有血脉力量。”

“可能…有吧。”林峰苦笑一声。

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

一则自己的身体强度的确远胜过涅默星的人类,二则不知真龙圣力算不算血脉力量,三则……

自己不肯定,第三代人类是否有血脉力量。

“肯定有。”骞罗斩钉截铁:“不过我听说有些远古血脉力量太强大,一直沉睡在身体,能感应到,但发挥不出来,直至身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血脉力量才会真正苏醒。”

林峰轻嗯。

现在想起来,真龙圣力可能真的是自己的血脉力量。

华夏武者被誉为龙的传人,自己能成为老师的徒弟,正是因为真龙圣力的觉醒,被承认。

“第三,血珠服食后,会提升对阴之元素能量,血之元素能量,雾之元素能量,这三者的感应能力。”骞罗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修炼更快,奥意领悟更轻松,战斗控制更随心所欲。”

“原来如此。”林峰明白。

和劫雷提升雷之感应能力,是一个类型。

“难怪价值3000亿涅默币。”林峰终是恍然,怪不得骞罗前辈宁可多花一成的价格收购,3000亿涅默币只是兑换价,血雾大地的兑换比例相当之坑,是对半兑。

换言之,一颗血珠的真正价格,是6000亿涅默币。

“后悔了?”骞罗洒笑道。

“不,血珠对我来说,帮助甚微。”林峰如实道。

血珠的三种功用,第一第三种对自己来说毫无作用,唯独的第二种,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不知有没有效果。

骞罗点头:“贪婪不好,你可知刚才很危险?”

“我知道。”林峰脑海中浮现出那白衣青年。

“他叫秋百步,此子心计实力都不俗,心狠手辣,自己多提防些。”骞罗目光凝然:“虽说以你的实力,要再想拿到第二颗血珠,除非运气逆天,但若真有那么好的运气,记着如果被人见到第一时间找我们的人,知道么?”

林峰目露敬意:“多谢前辈。”

“那就各自好运吧。”骞罗飒然笑声响起,身影顿时消失。

“秋百步……”林峰轻喃。

…(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