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宛城有男初长成

说到宛城,这日祝恩正愁眉巡于街上,却不想被一少年拦下。

这少年看着不过十七八岁模样,却生的极为精壮结实,头系冠带,虽不似行伍之人那般带着铁血纪律的气质,却身着坚甲白袍,要不是手中未持兵戈,祝恩恐怕已叫人护驾了。

祝恩上下打量一阵,心中暗暗赞赏,好奇问道:

“你是何人,何故拦驾?”

那少年恭敬行了一礼,沉声问道:

“敢问可是祝太守当面?”

待见祝恩点头,文聘欣喜道:

“某家姓文,名聘,宛城人士。叨(tao)扰之事,还请祝太守见谅。只因素来仰慕林荆州的武略,特来相投。”

祝恩闻言皱眉,指点道:

“既是有心从军,自去行伍报道便是。某还要巡城,你且先去罢。”

文聘闻言却自傲一笑,大声道:

“太守久为军中大将,应知晓若某家去行伍报道,只可为一小卒。但某自幼习练兵法武艺,至今已有十载,而大丈夫既从军,自当建不世之功,如何能只为马前卒,与区区莽夫同伍?”

初生牛犊不惧虎,说的便是这个年纪。

然而祝恩自己却是不折不扣一步一步从小卒晋升到如今地位的,听到文聘口发狂言,心中已然是不喜,但他如今为一郡太守,有义士闻名来投,自不好直言相距寒了他人之心,左右一掂量,笑道:

“你既自称习武十年,想来已是颇为出众。而我家主公素来是喜爱有真才实学之人,你若能胜我军中猛士七人,我便破例向主公举荐你为曲长。”

曲长,已是能直接统领五百人的低级军官。

文聘闻言双眼一亮,却犹觉不满意,询问道:

“某若是想做部长,又需击败几人?”

五曲是为一部,部长为校级军官,可以统领两千五百人。

祝恩听他狂言不断,已经没有几分兴趣再与他多说,闻言冷冷道:

“你若能同时击败十五名精兵,便是部长一职,想来主公也会允你。”

同时击败十五名披坚执锐的精兵,而不是连续单挑十五个,放在今时今日,恐怕能做到的寥寥无几吧。

然而文聘却是咧嘴一笑,随后默默计算了一番,一本正经的继续问道:

“若某想为军长呢?”

“只要你能败了我家师兄,我便保你为军长。”

不待祝恩发火,一道凑热闹的声音传来,祝恩顿时一喜,抬头看去,正是自家主公微笑着打马到了跟前,而在其一旁的,自然是哭笑不得的史阿。

祝恩见了主公,心中是又惊又喜,当下就要纳头便拜,却被林立一个眼神止住。

而这时,文聘也回过神来,看了眼林立史阿二人,皱眉道:

“尔等又是何人?”

林立与史阿下马到他跟前,细细打量几眼,心中有数,笑道:

“你莫在意我是谁,我只问你想不想做军长?”

文聘下意识点头称是。

“好办,只要你能打赢了我师兄,莫说军长,便是替你讨个将军号也是极容易。”

此刻轮到文聘受不了别人在自己面前一本正经的说大话了,偏头看了眼,却见祝恩竟然认可般点了点头。

“好!某便与你做过一场,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竟然这般狂妄。”

林立见其被激起了兴致,却不急着让二人比试,反问道:

“你胜了,可得封将军。却不知若你败了,又能有什么予我?”

文聘握了握拳,在身上摸索片刻,却是一无所得,闻言尴尬道:

“某家一心参军,身无长物,一应家财又都已变卖化成了这副盔甲,不过我见你二人装扮气度,应是非富即贵,想来也不会瞧得上。”

林立看着他身上做工不过精良的铠甲,摸了摸下巴,以自己而今的身份,还真是瞧不上,当下一乐,道:

“既如此,若你输了,便脱去盔甲,自此老老实实替这位太守大人做个护卫如何?”

这却是要他赌上了最宝贵的前程。

前程之事,自然不可儿戏,文聘斟酌片刻,反复打量了史阿好几遍,带见到其腰间悬着佩剑,顿时心中有数,以为不过是游侠的士子。

一场莫名其妙的豪赌,就此说定。

虽为赌斗,但肯定是不能在大街之上展开,四人略一思索,便往宛城的太守府而去。当日李旦修建的太守府,不过是为其奢华享乐之用,像演武场这种,肯定是没有设置,但之后的太守李严,却是个出众的武者,是以自己掏了腰包建了一处。

四人中,文聘是买不起马的,但若要随他一步一步走过去,耗时太久。没奈何,只好向随祝恩一道前来巡逻的卫兵牵了一匹,打马而行,很快便到了太守府。

演武场上,十八般兵器是一应俱全。穷13文聘,也打造不起神兵利器,平日习武的长枪不过是普通货色,此刻随意取了一杆铁枪掂量掂量,倒也觉得甚是满意。

说来心酸不,但自古以来的人家便是穷文富武,像文聘这般练得起武艺还能养的精壮膘实的,已算是好人家了。虽然他买不起马,也打造不起趁手武器。

眼见文聘使得不过是寻常短锥枪,史阿自然是不好意思祭出自己豪华的太阿剑,将腰间神兵解下来小心放在一旁,史阿也是从架子上取了一柄普通直剑。

这算是侠客的风度吧。毕竟林立扪心自问,若是自己,绝不会弃神兵不用,与不知深浅的对手讲什么公平,毕竟一剑下去削断了对方兵器让自己胜券在握才是王道。

且不说个人的选择,这二人取了兵器立直站好,遥遥行了一礼,随后也不客套一声,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发起了进攻!

二者之间,原有十步距离,此刻猛然相接近身战,自然是手持长枪的文聘要先占一分优势。

文聘敢于‘以下犯上’先拦祝恩车驾,随后口出狂言不断,自然是有他的底气。

一杆长枪,使得是精妙绝伦,枪尖连颤,抖出朵朵枪花的同时,竟是凭着兵器的长度优势,将武力比自己高出一筹的史阿封在身外,不得存进!

“好!好少年,好枪法!”

林立撞上这二人不过是巧合,是以不曾听到文聘的自我介绍,自是知晓眼前这骄傲少年乃是历史上的一员大将。此刻见他枪法精妙,竟能与师兄史阿打个伯仲,顿时出声连续叫了三个好。

文聘见场外观众热情,心中的骄傲劲儿又涌了上来,只把一杆普通的铁枪使成了神兵,枪尖连点,当的是深得稳准狠三字要诀的精要。

而这时,史阿开始发力了。

他得太阿剑已有数月,平日无论练剑杀敌,都已习惯了那四十八斤的重量,但而今手上的制式直剑不过十来斤,又如何能与太阿剑相比?

太轻,太轻了!

本就不趁手,又因为剑的先天性长度劣势,是以史阿才会一开始就落入下风,只能勉力招架文聘的攻击。

但毕竟是习剑十数年的剑客,经过短短几分钟的磨合,终是习惯了掌中直剑,施展其身法,开始以越剑术,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这下文聘慌了。

对面那人,刚交战之时,也不知是哪里不对劲,竟然讲剑法耍的直飘忽,活脱脱不勘剑术的模样,然而无论自己枪法攻的多猛,总是不能突破那薄薄长剑的防御,反而现在被对方熟悉了自己的枪法路子,一点一点破了招式,杀到了面前。

“叮”

“我输了...”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