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寥寥人手,一剑之威
江南,隋军大营。 更新最快
陈国乱军有江南世家相助,短时间内便攻陷诸多州县,来势汹汹。隋军本以为平叛不需要很久,却惊讶地发现,每当他们大军到来的时候,叛军便分成小股,让他们无从着力;他们分成小股,叛军又聚起来,吞了他们,这种仗打得着实郁闷。
这就是世家的能耐。
江南世家自东晋以来,在南方发展了数百年,一直隐藏得很好,他们坚持汉人正统,绝大部分人不肯出仕,杨坚一时间也找不到削弱他们的理由。大隋推行均田制,本来就损伤世家的利益,所以江南世家用自己的钱财养出十万大军,以陈后主的儿子陈苍为主公,决意挥师北上。
“二十人的平叛部队?”麦铁杖眼睛都瞪圆了,这位盗匪出生的将军脾气火爆,性格憨直,不过他能打仗,又忠心耿耿,还出身寒族,所以杨坚、杨广都放心用他。
“其实只需要一个人就足够了。”杨素掀开了帷幕,大踏步的走了进来,轻笑道。
“拜见越国公。”麦铁杖赶忙行礼。
在杨素的身后,还跟着身穿一件小小的黄金甲的古霄。
在他的怀中,则抱着那一柄让他叱咤风云的轩辕剑!
宇文拓成名之战,一剑平定陈国余孽的起兵!
而这正因为如此,宇文拓才奠定了自己天下无敌的威名。
杨家江山正是因为有着宇文拓的护佑,方才能稳如泰山。中原歌谣:“天下无敌,宇文太师,妖瞳不死,隋家莫亡!”便是天下人对宇文拓的敬畏。只可惜的是,杨广自毁长城,在独孤宁珂的挑唆之下,逼走了宇文拓。
随之而来的,杨家也彻底完了!
古霄这一世既是昆仑镜转世,也同样的乃是当年的北周皇族的后人。所以,他没有兴趣成为宇文拓,成为一个为天下人牺牲一切的可怜虫。神州结界,他照样会修补,但却不想落得一个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麦将军不必多礼。”杨素微微一笑,分析目前局势,“江南世家根深蒂固,我军中肯定有他们的探子,说不定还是高位将领,导致我军的行军方案都会被叛军知晓,实在难办。”
麦铁杖何尝不知道这一点?这段时间他按兵不动,任由叛军挑衅,就是怕吃这种亏。探子又不会将自己的身份写在脸上,若是大规模搜索,很可能会引得军心不稳,他是老于军伍的人,自然不会犯这种错误。于是他将情况写清,上书朝廷,请朝廷决断,却没想到杨素一人前来平叛至于剩下的十九人中,十八个是杨素的亲兵,还有一个便是古霄自己了。
看见杨素一点都不担心,麦铁杖忍不住心里的好奇,问:“不知越国公打算如何……”
“这段时间,由我来指挥大军。”杨素如是说。
杨素的大名,天下无人不知,知道隋军统帅换成了他,叛军未战先流露三分惬意,隋军士气高涨。然后杨素从容设下陷阱,让旁人以为他要兵行险招,带领小股部队前去叛军腹地,擒贼先擒王,便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叛军集结一切力量,力求击杀杨素。
在他们想来,十万人,一人一口唾沫都淹死你,就算是破碎虚空级的高手,也在这种阵仗中讨不了好,更不要说叛军内还有江南世家培养的高手,暗杀总是可以的吧?
叛军冲锋,十万大军同时喊杀,马蹄声有若惊雷,震得脚下土地都仿佛在摇晃。
一场遭遇战,或者说是一张决战即将开始!
在狼尾滩上,杨素等人面对着陈苍亲自率领的十万大军。
这也是重建的陈国能拿出来的所有底气了。如果这一战都折损了的话,那意味着陈国也将覆灭。但在陈苍和陈辅等人看来,冒险完全值得。即使杨素真的设下了陷阱,也不可能在狼尾滩这宽阔的地形之中,将这十万大军都给吃掉。
更不用说,只要杀了杨素,那军心势必大振。随之而来的,江南再也不复为大隋所有,重建陈国,轻而易举。
冒险完全值得!
千军万马朝着杨素一行人杀了过来,但杨素的神情却是异常的平静,好似自己眼前的千军万马都不存在一般,在他的嘴角更是出现了一丝笑意,一丝冰冷无情的笑意,眼神之中尽是嘲弄!
十万大军,在他的眼中,不过就是十万头猪而已!
甚至,连猪都不如!
“拓儿,这些反贼就交给你试剑了。”当十万大军已经冲锋到了他们一行人身前百丈之外时,杨素终于开口了,他扭过头来,看着一边骑在一匹小马之上的古霄,轻描淡写的吩咐道。
“是,师傅。”古霄答应道。
唰!翻身下马。
只见古霄从容不迫地从队伍中走出,面对直冲而来的陈国大军,缓缓抽出腰中的长剑,凛冽强大的剑气令周围的人无不胆战心惊,感觉自己要从马上坠落,对那柄黄金之剑顶礼膜拜。
古霄对着十万大军,看似漫不经心,近乎玩闹地虚划一剑,那一瞬,天地和时间仿佛都静止了。
轩辕剑上出现一道金色的光芒,有若一条光龙,朝叛军飞去,在十万大军中翻滚奔腾。下一刻,人们看不到太阳的光芒,因为金黄色的轩辕剑气弥漫四周,比太阳更耀眼。这冲天的锋锐杀伐之气,让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尘烟渐渐散去,隋军对面,空无一人。
古霄重新将轩辕剑别在腰间,他的神色很平静,眼底也没有一丝波澜,杨素却觉得,在这一刻,自己的徒儿已经将他和尘世隔离开来,只余寂寥。
很久以前,古霄就明白,只要这一剑挥出,在天下人眼里,他可以是神,是仙,是妖,是魔……唯独不是人,但这一剑真正挥出后,他却发现,就连他自己,也无法将自己当做“人”。
十万人灰飞烟灭,他的确有负罪感,却只是在挥剑的那一瞬间。看见对面一片空茫,他的心湖却立刻恢复到静水无波,仿佛什幺都没有发生过,这已经不单单是一句“战场无情”就能解释得了的。
果然,无论他如何挣扎抗拒,时间的效果最是可怕,在不知不觉中,足以潜移默化任何一个人。
……
开皇十二年,陈国的遗民悲痛祖国亡灭,在江南集结大军十万兴兵反抗,企图一举复国。隋文帝下令出兵平乱,然而最令人惊讶的是,这支平乱部队为首竟是一位身披神秘斗篷,年仅十二岁的少年。他手持一把雕有古朴花纹的金色之剑,此乃十大上古神器之一━━轩辕剑。少年在一击之间,便将反抗朝廷的陈国十万人马化为飞灰!自此,大隋威名让所有反抗者闻之色变,再没有人敢轻起反抗之念。(未完待续。。)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