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三章 波涛汹涌
天历一千一百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这个在某个地方似乎颇有些特殊意义的日子中,出乎许多人的预料之外,云龙宫突然发布缴文,宣布佛门十大罪状,其中就包括无故诛杀无当派上下,勾结妖族以及断绝伦理不孝等等。云龙宫上下除了各地必须的守备军之外,其余包括三支王牌军,四万正规军和二万预备军在内共计六万七千大军全力以赴,号称十万大军,正式向佛门宣战。
云龙宫突如其来的宣战,而且是如此不顾一切的全力以赴,出乎了西方大部分人的预料之外。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这三大派固然是大喜过望,而佛门则是震动不已,甚至破天荒的有着一丝恐慌在蔓延。
要知道,云龙宫可不是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这三个外强中干的势力,其实力甚至比之三大派加起来还要强大。凡越是了解云龙宫真实情况的,对云龙宫就越发的忌惮,这也是之前佛门不敢对云龙宫逼迫太甚的主要原因。
云龙宫武将团的名声在西方六州也是日渐高涨,尤其是秦云率领一千定军骑大破数万联军的消息在战后传出来的两年多时间里更是几经研究和发酵,逐渐成为了元界最为有名的战役之一,秦云本人更被称为西方第一名将。
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这三大派还没有彻底的倒下,云龙宫就突然宣战,除了打了佛门一个措手不及外,佛门一应的高手和僧兵如今都处于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短时间内根本无法调动足够的僧兵和高手狙击云龙宫的大军,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这也正是秦云和南宫成等人策划好的,以有备打无备,以快打慢,以优势兵力剿灭劣势兵力,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
大军出动之时,秦云也没忘了三州的情况。原本秦云是打算趁机覆灭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三大派,收服三州,整合所有力量一同对付佛门。可是他突如其来的一个念想让云龙宫暂时和异魔达成联手,那么云龙宫就不需要分出一些原本就少的可怜的力量来对付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这三大派,而是将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对付佛门。
至于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这三大派,自然被隆多异魔帅毫不犹豫的卖给了秦云,大军出动的同时刘晋元麾下的一众文官也调出了相当一部分,开始接手三州。可怜风云宫、清霜门和铁拳派这三大派,大伤元气之后连筹码都算不上,仅只能被当做一个添头般的送了出去,只有那些残存的被附身修为高深者重新回归在隆多异魔帅的麾下,继续充当下一次的炮灰。
与此同时,就在云龙宫向佛门宣战没有几天,翠云山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以五大族群之二的蛇妖和鼠妖为主,再加上一部分散妖,似乎不满意牛魔王的‘独裁’统治,想要回归已经占据北方六州的蛟皇宫。
本来翠云山也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一部分妖怪想要离开也很正常,千年来这种事情发生了许多次牛魔王从来没有阻止过。可是这次不同,领头的是翠云山五大族群中的两大族群,这已经动摇了翠云山的根基,要是牛魔王再不做些什么,恐怕翠云山下一刻就会土崩瓦解。
牛妖、狼妖、狐妖、蛇妖和鼠妖这五大族群,是牛魔王统治翠云山的根基所在,也是翠云山最强大的一撮妖怪之所在。根基动摇了,那可是天大的事情,因此哪怕佛门和翠云山正式缔结联盟,牛魔王对于佛门目前的处境也是有心无力,只能先行顾着自家的情况了。
让人有些奇怪的是,原本一向与人族最为交恶的狼妖族居然没有与蛇妖族和鼠妖族一同想要背弃翠云山,也没有强烈反对翠云山和佛门的联盟,倒是让牛魔王暗地里有些微微的松了一口气。
五大族群中,牛魔王最忌惮的还是狼妖一族,尤其是狼妖族团结异常。一旦狼妖族反对,那么除非将整个狼妖族全部铲除,否则将要面对的就是狼妖一族无休无止的复仇。
不说同为妖怪赶尽杀绝是否妥当,单是想要彻底铲除狼妖一族就是一个妄想。要知道,整个元界中,狼妖一族可不止西方翠云山风狼这一支,还有着北方蛟皇宫麾下的雪狼分支以及散布在元界各个地方的大小部落,其真正的底蕴比之有着牛魔王做靠山的牛妖一族可是强多了。
唯一可惜的是狼妖一族中没有牛魔王这样的盖世强者存在,否则妖族中就不止翠云山和蛟皇宫这两大势力了。
“做得好,风狼。”风狂用力地拍着风狼的肩膀,眼中的赞赏之色一目了然。
“这是我应该做的。”风狼谦虚地说道。
“你啊,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太学习人类了。我们妖狼族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没有什么好推让的。”风狂大声说道。“我们妖狼一族能够立足元界,靠的就是团结,谁要敢背叛族群,我们全族上下都不会放过。你这次立下大功,族里绝对不会亏待你,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狼牙的统领了。”
狼牙是风狼一支精锐中的的精锐,由一万最为精锐的狼骑兵组成,曾经创造下以八千狼骑正面摧毁十万人族大军的光辉战绩,是风狼一支震慑外界最为有利的利器。
风狼暗地里打了一个寒战,抬起头来,脸上满是兴奋和野心的光彩:“谢谢族长。”
“不错,有野心,更有着野性,这才是我们狼妖族的好儿郎。”风狂大力拍打着风浪的肩膀,赏识之色毫不掩饰。“人类固然有许多精华是我们需要学的,可是同样也有许多糟粕需要丢弃,作为狼妖族的儿郎,怎能没有野心,没有煞气。风狼,你要记住,世上最大的永远是拳头和利刃,那才是我们狼妖一族立足的根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