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九章 一晃九年
随后,秦云将目光转向了张奎以及高兰英这两夫妇,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辛苦了!”
张奎和高兰英没有感觉到怠慢,反而心中满是振奋。 更新最快只有真正属于自己人,才不会跟你客套,平淡之间见真谛。
秦云环顾了在场众人一眼,声音微微提高:“这场战役我们胜了!但是,敌军元气未损,反而是我军由于伤亡太大,实力大降。因此,这段时间仍然不可松懈,小心敌人可能的反攻。同时,诸军的人马也要迅速的补充完整。”
秦云获得大胜后,纣王对秦云的态度大为改观。不仅当即将秦云升任神武侯,无数的奇珍异宝,修炼资源不断的往这里送,连秦云的一应要求也全都答应,没有半分的迟疑。
其中,就包括秦云要求的后续援军以及大量的物资。
纣王虽然糊涂了,可是雄心仍然不减啊。正好这次姜文焕的反叛给他提供了机会,纣王准备施展自己的抱负了。呃!虽然是由秦云来具体执行。
好在秦云也正准备这样做,当然不会推却,反而准备大力执行。
“另外,我宣布……”秦云高声说道。
窦荣、彻地夫人、魔家四兄弟和张奎以及高兰英等一众高级将领同时起身,躬身而立。
“成立磐石营,以两千余残存的游魂关将士为骨干,人数三万,由窦荣将军和彻地夫人统领……”
“末将领命。”窦荣和彻地夫人站出身来,欣喜地领命。
“以血龙骑左军为骨干,成立天锋营,人数二万,由张奎统领。成立天马营,以血龙骑右军为骨干,人数二万,由高兰英统领……”
“多谢将军!”张奎和高兰英连忙站出来,恭敬地说道。
秦云点点头,经此一战,他索性将不是那么合格的血龙骑左军和右军分离出来,成立天锋营和天马营。至于中军的三千余血龙骑,经此一战,已经真正具备了一丝顶级称号修军的风采。
要是在混杂起来,秦云担心血龙骑永远不可能达到顶级称号修军的程度。
天道排斥是一个方面,人数太多也是一个方面。
“另外,调三百余血龙骑中军将士为骨干,再加上那百余人亲卫,成立天魔营,人数三万,由魔家四兄弟统领,魔礼青为主将。”秦云最后说道。
这一来,血龙骑中军去除一些不合格的,只剩下三千人左右,刚好凑齐十部修军,为一般顶级称号修军的正常人数。
不同于普通修军,顶级称号修军的人数一般在八百到四千,基本上没有超过五千的。这其中,或许掺杂了天道的因素,反正没有人清楚为什么,只是顶级称号修军的人数就是这么多。大千世界千万年的历史,修军的历史也有近十万年,可是从来没有改变过。
这样的情况,再加上修军成立的不易,使得大千世界普通修军的人数也都大约在八百到三千左右,几乎成了大千世界的一个潜意识的风俗。
这么一来,秦云麾下的大军正式达到了十万,具备了大规模作战的水准。稍加训练整顿后,大军就可以朝着东部进发了。
“是,将军。”魔家四兄弟同时脸露喜色,大声的应道。
这也代表了他们正式归在秦云的麾下,打上了从属于秦云的标签。
“三个月后,我要十万大军全部出动,直入东部,彻底的击溃姜文焕部,横扫东方两百镇诸侯,收复东部所有的领土。”秦云豁然起身,扫视众人一眼,大声地说道。
“诺!”
………………
一眨眼,九年过去了。
秦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战会打的如此之久。九年前,他以为自己可以一战平了东部,消灭姜文焕,削平东部两百诸侯,收复东部领土,为他以后的大计提供最有力的后方。甚至在这之后的计划,他都已经开始谋划,欲保存大商更多的元气。
这个时间,顶多两年足矣。
可是他却是低估了这个年代诸侯的实力,也小看了他们的影响力,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佛门的难缠和执著。
进入东部后,秦云的每一步前进都踏的十分的艰难,天时、地利、乃至于人和都不在他这边。这些诸侯也一反之前对姜文焕的拖延,为了自己的家业不惜跟秦云死磕,没有一个肯放弃家业的,哪怕破家灭门也在所不惜。
每荡平一地,秦云都要付出不小的代价,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再加上佛门的鼓噪以及大量的修行者,秦云不得不花费大量的心血和时间去解决。
他想要的是一个足以支持他平定天下的大后方,可不想留下来一个满目疮痍的东部!
不过这一切,秦云都认为是值得的。只要荡平眼前这最后的阻碍,那么东部就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下,而不是在像原本大商王朝那般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掌握,是真正实际上的掌控。
秦云望着前方有些散乱的大军,心中有着一丝抑制不住的兴奋。
终于快要结束了!
天空之下,呼风猎猎。
平原之上,两支大军正在对峙着,肃杀之气遍布整个天地,一股无形的震慑充斥其中。
一方是训练有素,装甲精良,身上散发着悍勇气息的百战雄师,人数多达十万,正是秦云麾下的十万大军。相比起九年前那支还略显稚嫩的军队,如今秦云麾下的皆是身经百战精锐之师,天下第一等的精锐。神武四大营名震神州大地,血龙骑更是使得天下震怖。
而秦云对面的大军虽有着近三十万人之众,但是却分属为数十个大大小小不同的诸侯势力,战力迥异,号令不一。更有着不少的面色枯黄的民夫夹杂在其中,连兵器都完全无法具备,还有着不少的民夫手上拿着的是削尖烤过的木棍。
至于甲胄,那就更不用说了,只有最精锐的诸侯亲卫才能够拥有,其他的士卒能有着一身相同的布衣已经算是不错了。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