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水深得很(第四更!)

《侏罗纪公园》的作者迈克尔?克莱顿,是美国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也是非常著名的影视编剧、导演、制作人。

在美国的影视历史上,一共有三个作家是最厉害的。

第一个就是迈克尔?克莱顿,然后和他不相上下的是斯蒂芬?金,稍微略逊一筹的是丹?布朗。

克莱顿就不用说了,《侏罗纪公园》一本书就足以让他名垂青史。

斯蒂芬金也是厉害无比,《肖申克的救赎》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但许多华国人不知道,这位以恐怖悬疑写作出名的大师,和迈克尔克莱顿一样,几乎每部都是改编成了电影,而且非常的受欢迎。

第三位的丹布朗,写的不多,但《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等等也是非常的畅销,由汤姆汉克斯出演的改编电影,也是大受好评,名利双收。

至于《暮光之城》的作者斯蒂芬妮梅尔、《饥饿游戏》的作者苏珊柯林斯,《分歧者》的作者罗尼卡罗斯、《移动迷宫》的作者詹姆斯达什纳等等,他们在影响力的深远度上面,比上面的三个人还是要差一些的。

因为不仅仅是电影精彩,单是方面,上面的三位作者,就是无与伦比的大师。

对于自己特别喜欢的电影,殷俊会反复的看,去琢磨。

如果这个电影有原版的,殷俊也会找来看。

不但是译文版本,连英文版本殷俊都会去读一读,虽然他很多时候都没有深刻的领悟到英文的行文魅力。

就拿这部《侏罗纪公园》来说吧。

许多人看着斯皮尔伯格拍摄的《侏罗纪公园》,绝对是眼前一亮,引为神片。

但他们很多都不知道,实际上《侏罗纪公园》,比起电影来还要精彩许多。

整个的三部《侏罗纪公园》和《侏罗纪世界》,截取的内容,不过是1o%左右,然后有着大量的改编加塞。

第四部《侏罗纪世界》是迈克尔克莱顿离世之后开拍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参与之前剧本的创作,但前面的三部《侏罗纪公园》,都是迈克尔克莱顿亲自改编的,所以都还很不错。

尤其是第一集,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大家伙的人们,很多都是尖叫着看完的,出来以后,他们基本上也都再转身回电影院,继续尖叫,继续享受电影带来的享受。

《侏罗纪公园》的,包含的知识非常多,并不是随随便便你一个人,有这样的构思就能写出来的。

比如说大家电影里看到的恐龙,除开了霸王龙等少数几种攻击性强的恐龙之外,大部分都只是有一个外观感受而已。

但迈克尔克莱顿在书中,把15种恐龙的外形、性格、生活习性等等,都描述得非常细致,基本上你看懂了就可以成为一个恐龙专家了。

除了恐龙,《侏罗纪公园》里面,还涉及了非常详细的生物技术、工程学、医学、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知识,不是深研了三五七八年的人,根本没办法如此得心应手的运用这些知识,而且如此完美的表现在书中。

如此优秀的一本书……

殷俊却写不出来。

原因很简单。

他根本没有那么多的知识储备。

就算看过书怎么写,细节方面他也没办法完美的还原出来,就算能写好,也只有6o%左右的功底,如此反而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遗憾。

还有一点,殷俊其实也不想写原著那么的详细。

因为其实原著有着大量的血腥和恐怖的内容,看书还行,如果放在电影里面,无论在哪里,你都别想上映。

殷俊不喜欢这些过于血腥恐怖的内容,所以他干脆就按照老规矩,直接用剧本来改编成。

这样虽然在精彩程度上弱了许多,但好歹也是一个顺畅的故事,写出来肯定不难看。

况且殷俊要的,并不是一个好的畅销的,他只要能把这个和电影的版权握在手里就行了,出版赚钱与否,都没有关系。

比起出版的那一点点利润来说,电影的利润那才叫一个丰厚。

《侏罗纪公园》可是全球第一个票房突破1o亿美金的级大片!

出版,在香江是一个很容易的事情。

只不过,殷俊想的并不是在香江出版,要在欧美国家出版,才能很好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这出版业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不是殷俊说,你给我出版吧,我这本书一定畅销,实在不行的话,我版税拿3%,甚至是不拿都行……然后出版社就会给你出版的。

出版社先有一个评测机制,来讨论你这本书是不是可以出版,出版后又有多少的利益,值不值得他们操作一番。

然后,出版社也并不是什么好心人。

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那些被出版社坑了的作家,简直不是一个两个。

许多人因为不重视版权的保护,所以白白的让出版社拿了稿子,转而就换个人的名义出版,损失惨重。

最后因为证据不足,作者们连薪酬都拿不到。

这样的例子,在以前和以后,真是不要太多。

只要是商人,那都是以挣钱为目的的,至于良心什么的,基本上和他们无关。

当然了,如果是世界一流的出版社,他们在乎自己的羽翼,不会做得这么过分,倒是有一定的保障。

另外,知名作家也会受到优待,也没有什么人敢欺负他们。

但殷俊却绝对不可能把希望放在别人身上,他要自己来把握命运,特别是在他晓得这些版权会带来多大的收益的情况下。

怎么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在未来的网络世界讨论了许多套路,殷俊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这是在出版方面,还有在翻译方面,殷俊也必须要找好人。

香江的英语人才根本不缺乏,甚至于可以说比新加坡都还要多。

可如果找到不靠谱的人帮忙翻译《侏罗纪公园》,转手就把这当成是自己的,拿去出版,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是殷俊想得太过黑暗,而是在这个世界,如果你考虑得不够周全,那么总有人会让你知道世界是多么的残酷,会给你惨痛的教训。

殷俊自己写……

还是算了吧!

他的英语,听说现在都没有问题,但论起文笔、格式、节奏、用语等等来,完全是一窍不通。

让人翻译完毕之后,殷俊把那些对话跟电影版本的比较,修饰改良一番倒可以,让殷俊自己写全部的内容,肯定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出版。

现在殷俊并不急,因为迈克尔克莱顿要在9o年左右才会出版《侏罗纪公园》,而他的创作时间应该是在85年以后,现在才78年呢,他肯定还没有足够的想法去写这本。

倒是另一个夺奖杀手锏——《肖申克的救赎》,则是让殷俊一开始有些犹豫。

作为斯蒂芬金的很著名的中篇,这个收录在他《四季奇谭》里面的、有着一个《春天的希望》副标题的,在82年左右就会集结出版了。

说不定现在斯蒂芬金已经开始在构思,或者是在写作之中。

因为这部集,一共是有春夏秋冬四个故事,斯蒂芬金是随性而作,好几年的时间才把四个故事写完。

殷俊改写《肖申克的救赎》,无论是文笔还是在深刻意义上面,比起斯蒂芬金就是完全不如,如果出版的话。

斯蒂芬金万一已经写好了《肖申克的救赎》,那乐子可就大了。

在美国这个地方,美国的民众、报纸和法院到底是支持谁,简直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最关键的还不是被判定模仿抄袭,而是殷俊的名声自此就毁了,这对于殷俊以后在美国的展,绝对是很大的打击——谁愿意和一个声名狼藉的抄袭者合作?谁愿意看他做的电影?

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殷俊决定不写《肖申克的救赎》,而是转为写起年代更加推后的。

欧美的著名改编电影,其实也就是那十几二十本,殷俊恰好都看过、读过。

幸好大部分都是9o年代以后的作品,殷俊还有充足的时间把它们都写出来。

这些和《侏罗纪公园》一样,不求销量大好,只要能顺利出版,占得版权方面的权利,那就是最大的成功了。

只不过,殷俊也不一定要全部写这些,和剧本一样,殷俊写出主要内容,让一些作家去填充扩展,让他们获得一部分的收益,这也是非常可行的合作办法。

还有那些殷俊没办法写的,比如说史上最为经典的西方奇幻——《指环王》,这就需要去购买了。

而根据殷俊所知,《指环王》的版权非常的复杂,以后围绕着它,都有着好几场旷日持久的法庭诉讼。

为了让自己不会陷入这些麻烦,殷俊还得在自己有足够的实力之后,慢慢的图谋它,才是最为稳妥的办法。(未完待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