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金手指的最大特点
只不过……
方元一直都很清醒,心意从来没有偏离过自己的目标。所谓一个世界的主权……说白了不过就是在主世界虚拟宇宙那边拥有卖票收过路费的权利罢了,对于现阶段的自己除了作为财富之外,却是没有其他的任何意义的。
而财富虽好,对于现阶段的自己而言却是没有那么迫切——简单地说,自己现阶段钱还够用。财富虽好,但再多也不过就是锦上添花罢了,想要进一步将财富积累到足以“质变”的地步……方元从来没指望过。
所以,将那个已经进入末世阶段的世界主权收入囊中这件事虽然很受方元重视,但在应身那边的部分精神回归本尊之后,方元还是没有急着摧毁通道。
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现阶段能够有这种先天在望的状态,本质上是离不了这个世界那规则的加持的,一旦失去,本我武道体系尚未彻底凝聚的先天真性恐怕瞬间就会被天心意识本能的镇压崩溃!
而想要在不分出部分主权给这个世界的主人的情况下将那个世界的主权收入囊中的话,就需要方元本尊过去,毁掉空间通道之后在那个世界召唤虚拟宇宙系统之力的降临——那个诡异的万一会主动检查世界,从而根据规则做出一些判定……
那样做的话,以后并非无法再回到这个世界,但方元不知道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再回来的话,那种世界规则的加持之力还会不会对自己生效……权衡之下,方元表示自己不想赌这个。
但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同样不想放弃那大有希望能够到手的世界主权——锦上添花也好,说不重要终究也不过是和自己的根本目标相比罢了。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就很明显了……无论自己能否毁掉空间通道,都得在成就了先天境界之后再去尝试。而现在嘛……我觉得我有必要搞点事儿出来。’
方元表示自己现在突然有点后悔了,之前那么急着毁掉人皇留下的那道纯粹遮掩性质的封印似乎有些欠考虑了……那玩意虽说很脆,但掩人耳目的效果还是很好的。现阶段这么明显的一个大窟窿在天上挂着,一时半会儿没人发现是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封禅台那边的先天大会上了,而方元可不觉得那先天大会能一直开到自己成就先天之后。
所以,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搞点事儿出来,吸引一下别人的注意力……
其实这个世界的本土居民方元是不担心的,如果只有他们的话,哪怕是全面对那个已经进入末世阶段的时机展开入侵也无所谓——反正毁不掉那个世界,到时候更加热闹一些的话没准能够给那个世界增加一些乐趣,使得其对主世界的魂穿者们更具吸引力。
方元真正担心的是事情闹大传开之后引来其他正处于这个世界的主世界穿越者!不是人人都有毁掉空间通道的想法的,因为这事儿很难办,方元靠的是自家的金手指——别人却不行,或者说能来这个世界的主世界穿越者层次都不够高。
到时候人家可不会介意分出一部分世界主权给这个世界的主权持有人,反正都是一笔天降横财,不拿白不拿!到时候方元就该郁闷了……
‘不过究竟该怎么样才能搞出一个引人瞩目的大新闻来?’想法是好的,但实践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方元终究还是担心消息方面会出现问题,无论是不是巧合,一旦引来主世界的穿越者,那么妥妥的就要鸡飞蛋打的节奏……为了保险,方元本尊是不打算离开这里的,就算离开也不会离开多远。
那么,如果不亲自出手发动群嘲的话,该怎么才能搞出一个超级大新闻来呢?
方元表示自己有点闹心。
‘算了,还是先试试能不能将这个空间通道重新藏起来吧。’思来想去,方元觉得自己还是先想点相对不那么复杂的吧。其实总结起来,现在解决问题的重点就在于将空间通道隐藏起来,藏到自己成就先天然后去尝试能否毁掉空间通道——到时候无论能不能,盖棺定论,末世世界的部分主权自己是稳拿的。
可消息一旦传出去了,那结果肯定就由不得自己了,哪怕自己有实力也有信心吊打这个世界的任何强者也是一样,变数依旧是那些主世界的穿越者,一旦他们发现自己吃不下这块肥肉将消息传回去,真正超越二阶的三阶大能或许看不上,但绝大部分有空的二阶巅峰乃至半三层次的强者绝对都不会介意来转一圈,甚至有那缺钱的抽空恐怕也回来转一圈!
可以这么说,只要消息传出去,自己的计划就绝对没法实现……
‘好在有人皇的记忆,知道当初那货布置各种封印的手法……现在恐怕就得看那指引之树够不够给面子了。’是的,哪怕知道人皇当年如何布置的封印,如今的方元靠自己也是没辙的。
至于说为什么?因为当初人皇布置所有能够影响到空间通道存在的封印靠的就是自己领悟的法则之力!方元表示自己现在的层次还有点不够,哪怕意识海当中储存了大量的法则之力也是没有运用的法子,只能指望自家那存在感薄弱的金手指能给面子……
如今的方元得窥自家金手指底细的冰山一角,对其的信心已然充足了许多许多,自然不会对那玩意没信心,他只是担心自己面子不够大、自家金手指不鸟自己而已。
话说方元原本其实都已经习惯了自家金手指不搭理自己的高冷模式了。
于是,片刻之后方元又发现了自家金手指的一个特点——准确的说,应该是他直到现在才摸准了自家金手指最大的一个特点。
务实。
什么叫务实?简单地说就是拿钱办事儿,钱货两清,没钱别来……而所谓的钱,自然指的就是能够用于驱动指引之树的法则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