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章 闻仲战杨戬
闻仲武艺高强,不是姜子牙可以比拟的。且兼他的武器乃是蛟龙金鞭,攻击之时有风雷涌动。战不过几个回合,姜子牙便支撑不住,甚难招架。被闻太师举起雄鞭,飞在空中,此鞭原是两条蛟龙化成,双鞭按阴阳,分二气。那鞭在空中打将下来,正中子牙肩臂,翻鞍落骑。
闻仲得势不饶人,举起金鞭,便来取姜子牙首级。杨戬瞧得分明,哪会让闻仲轻易得手。当即就开了天眼,一道金光射出,攻向闻仲面门。
杨戬这天眼,威力可不是盖的。闻仲看得仔细,又听得破空声大作,如何不知。若要强行击杀姜子牙,他自己也必然丧命。闻仲是来破敌的,可不是来跟敌人同归于尽的。闻仲头一扭,闪避开来。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杨戬和雷震子已经飞身而起。
杨戬手持三尖两刃刀,直刺闻仲面门。而雷震子则是救起来姜子牙,便往本阵飞回。
闻仲见杨戬相貌非俗,原本印象还不错,但杨戬招招取他面门,这尼玛的能不能像点样,打人专打脸,太没有节操了。闻仲心里火起,一鞭子荡开杨戬的三尖两刃刀,另外一鞭子便猛劈杨戬头顶。
杨戬自不会站着挨打,收刀回防格挡。两人就此战作一团。
此时的斗将,还是很讲规矩的。一对一便是一对一,若没有事先讲好,绝不会一拥而上,以多欺少。这也是为什么雷震子救了姜子牙,便回本阵,不出来帮杨戬。当然,若是救人,则另外一回事。贸贸然一拥而上,是对敌人的不公平以及对自己队友的不尊重。
杨戬和闻仲战了几十个回合,终究还是闻仲鞭法更犀利,一鞭正打中杨戬顶门上,只打得火星迸出,杨戬却是全然不理,一若平常。
这一下,闻仲就不太淡定了。他这蛟龙金鞭,若是常人,别说打中顶门,便是打在身上,也不好受,轻则重伤,重则丧命。但打在杨戬头顶,竟然火星四冒,居然不破防御。这说明杨戬的身体强度,还远在他金鞭之上。你尼玛的,还怎么打。你有这种防御,站着不动,随便让人打,怕也是敌人也无可奈何。
太师大惊,骇然叹曰:“此等异人,真乃道德之士!”
杨戬跟闻仲又战了上百回合,越战越勇,虽然被闻仲又打了几鞭子,但却是毫发无损。反观闻仲,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杨戬经常用拼命的招数,你伤不了我,但我能够伤你,就是这么无奈。闻仲只要一个不小心,很容易就中招。这种打法,武功再高,也累得很。不仅是身体累,心更累啊。
闻仲表示年纪大了,不跟杨戬玩了。趁着双鞭荡开杨戬三尖两刃刀的机会,催动墨麒麟,回返本阵。
闻仲这一回阵,杨戬自然也回去了,一人冲对方阵势,那是送死。
闻仲朗声道:“姬昌,姜子牙,既然汝等执迷不悟,休怪本太师手下不容情了!”
闻仲一招手,身后各将领带领大军,齐齐涌出。
姬昌和姜子牙见状,也不甘示弱。
一场大混战,就此爆发。
只见那陶荣,忙把聚风旛取出,连摇数摇,霎时间飞砂走石,播土扬尘,天昏地暗。
借助此风,闻仲麾下大占便宜。而西岐一方,则是目难视物。
不过一会儿功夫,便打得西岐众军如风卷残云,丢旗弃鼓,将士尽盔歪甲斜,莫辨东西;败下阵来。
姬发在营寨后方,见得形势不对,急忙鸣金收兵。
西岐众将听得鸣金收兵的声音,各自逃生。锣鼓丢的满地都是,尸横马倒,苦不堪言。
姬昌,姜子牙退回营寨,清点损失,合计亏损了五六千之众。
众将商议,完全是因为这种妖风作祟,要不然,绝不会败得如此惨。
姜子牙安慰一番,只说自己还有宝物,可以克制。着众将休养一日,养足精神,再与闻仲会战。
至第三日,西岐炮响,众将出城,安排厮杀。报马报入营来。闻太师见报入营,随即出阵。左右四将分开,太师至阵前。子牙曰:“今日与太师定决一雌雄。”
各不答话,二兽相交,鞭剑并举。子牙左有杨戬、右有雷震子,敌住太师。邓忠走马前来助战;有黄飞虎前来截住厮杀。张、陶二将来助;有武吉、南宫适敌住厮杀。辛环飞来;有黄天化阻住。闻太师酣战之际,又把雌雄鞭起在空中。
子牙打神鞭也飞将起来。──打神鞭乃玉虚宫元始所赐,此鞭有三七二十一节,一节上有四道符印,打八部正神。──闻太师鞭往下打,子牙鞭往上迎,鞭打鞭,把闻太师雌鞭一打两断,落在尘埃。
闻太师大叫一声:“好姜尚!今把吾宝贝伤其性命,吾与你势不两立!”
子牙复祭打神鞭起去。闻太师难逃这一鞭之祸,一声响,把闻太师打下骑来。幸有门下吉立、余庆催马急救,太师借土遁去了。
陶荣又把聚风旛取出,连摇数摇,霎时间飞砂走石,播土扬尘,天昏地暗。
姜子牙却是取出来戊己杏黄旗,往地上一插。顿时,万朵金莲涌出,光华大作,什么飞砂走石都吹不进来。
这戊己杏黄旗,乃是极品先天灵宝,相传乃是创世青莲的五片莲叶所化,为阐教教主元始天尊之宝物。旗长一尺七寸,旗色玄黄。鸿钧老祖于分宝岩分宝时,将此旗赐予元始天尊。姜子牙主持封神,元始天尊便将此旗给姜子牙护身。
此宝威力无穷,以此护体:可以诸邪避退、万法不侵。
林阳在终南山,透过层层空间看过来,对这戊己杏黄旗,也是羡慕不已。这可是跟宝莲灯,是一个等级的宝物。
可惜,此宝是元始天尊的,只是元始天尊借给姜子牙的,林阳是没有什么机会。再说了,林阳要斩恶尸,这戊己杏黄旗也不是最合适的。
却说子牙与众将大杀一阵,只杀得闻仲一方丢盔弃甲,败回潼关内。好歹是找回了场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