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云大忽悠
迎出来的是一个裹着头巾的大汉,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鹰一样的眼睛。【】大大的鼻子带着鹰勾,上面还有几点麻子。剩下的部分都被浓密的黑胡子包裹,根本看不清楚。棕色的脸黑中还有些泛着红,这就是中东人的典型特征。
事实上隋唐时的胡人泛指非常广泛,大体上来说只要西面或者背面来的,都会被称为胡人。以至于同是胡子,样貌却大相径庭。有的金发碧眼,有的则是像潘仁这样,一副拉丹大叔的样貌。
“李管事,我尊贵的朋友。是什么风把你吹过来,快进来喝一杯酒水。”
在马上说话很不礼貌,见到潘仁他们过来。李大忠云浩他们就下了马!潘仁说话时,眼神却在所有人脸上不断扫视。眼神扫过云浩的时候,不自然的停留了一下。直觉告诉他,这些人当中云浩才是说了算的人。
“潘先生请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家云先生!”李大忠为了显示恭敬,还对着云浩拱手躬身。
“云先生!尊贵的客人!请里面坐,给潘仁一个机会招待您。我会奉上最醇香的美酒,和最美丽的舞姬。”见到李大忠如此恭敬,潘仁的脸上立刻堆满了笑。两只鹰一样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儿了。
云浩感觉自己很像是被一条毒蛇给盯上一样,浑身上下不自在。对着潘仁拱了拱手,脸上学霍建华一样的扑克脸。老子就像林更新一样古井无波,看你能把老子肿么办。
作为主家,潘仁亲自在前面引路。不时还介绍一下这胡庄的建筑,李大忠说的没错。云浩感觉潘仁那一嘴的关中话,比自己说的利落多了。
胡庄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这里的建筑粗犷中透着精美。中西建筑的精华部分汇集于一体,罗马柱边上是中式的窗棂。案几下面是波斯的地毯,墙上祥瑞麒麟与默罕默德和谐的共处。一切都透着不一同于诡异!
进到厅堂,分宾主落座。立刻有美貌的胡姬献上红宝石一样的葡萄酿,这玩意可是难得的珍品。不说别的,光从遥远的西方运到大隋,这路途上的花费就是老鼻子钱财。
“尊贵的客人,请尝尝我家乡巴格达的酒。血色的酒浆,代表着潘仁最真诚的敬意。”潘仁端起眼前的葡萄酿,一口就闷了进去。看得出来,这货并不懂怎么喝葡萄酒。一点儿品酒的意思都没有,张嘴就干杯。跟后世的土豪一个德行!
云浩就曾经在咖啡厅里面见过,干杯喝咖啡的土豪。喝了三十多杯之后,竟然说这外国酒甜丝丝的一点儿味都木有。云浩衷心希望,那二位晚上能够睡个好觉。
“据我所知,在你家乡巴格达再往西,有个叫做波尔多的地方。那里的葡萄酿出来的酒,跟眼前这杯一样。殷红如血,喝起来酸涩与甘甜并存。你们的教义里面,不是有流着蜜糖与牛奶的河流,总是处子的少女……!
酒是穆斯林的原罪,你这么干就不怕亵渎了真主安拉?”云浩摇晃着瓷杯中的葡萄酒,葡萄美酒夜光杯,看起来这潘仁还没富裕到用夜光杯饮酒的地步。
“我的天呐!您居然知道这酒的来历,请您接受我诚挚的歉意,见识广博的学者先生。”潘仁站起来向云浩躬身施礼,样子看起来颇为惶恐。
李大忠在旁边看得一愣愣的,以前还不知道为啥小姐和姑爷如此重视这个年少的云先生。现在才知道,人家可真是有学问。这潘仁虽然身为胡人,可因为势力大。平日里少有如此谦卑,今天见到云浩居然如此谦恭有礼,实属罕见。
“你只说这酒的来历,却不说古兰经的事情。默罕默德已经攻占大马士革了吧,你的家乡巴格达,甚至整个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也都快被他占领了吧!一手持剑,一手拿着古兰经。信我者生,不信我者死。你们还是这么传教的么?
听说你生在大隋,就不想回去看看圣城耶路撒冷?默罕默德就是在哪里跟随天使,进去到七重天接受天启。哦,对了还有飞马石墙,阿克萨清真寺!”云浩呡了一口葡萄酒,让酒浆在嘴里不断的翻滚。酸涩与甘甜并存,这是好酒的标志,这货看起来没有骗自己。
“你是什么人?”潘仁的脸色一下子狰狞起来,刚刚的笑容好像夏天的冰雪一样消失不见。
“你果然知道!你不是潘仁,或者说你是潘仁。你们的名字经常叫什么默罕默德,或者阿普杜拉什么的?你叫什么?当看到你留着那一脸的大胡子,我就知道。潘仁不过是你们在这里的一个符号而已,你可以叫其他人也可以叫。为了传教,你们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你很了得,学问够深知道的也够多。可你不要忘记了,知道太多的人一般都不会长命。”潘仁鹰隼一样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云浩,那目光好像带着钩子,看得云浩很不舒服。
“想杀我了?可以啊!不过杀了我,我只是损失一条性命。而你们……!嘿嘿,那损失可就大了。相信我,你们的损失绝对比我要大得多。”云浩不理会冲进来的武士,和他们手中明晃晃的弯刀,仍旧神在在的喝着葡萄酒。这葡萄酒很醇,来到这个世界,还真没喝过这么好的葡萄酿。
“你不是圣教信徒,死后自然也不会进入天国……!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依仗,不过我知道。如果你今天不能说服我,你们一个都别想活着走出去。”潘仁仍旧死死盯着云浩,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很危险。
李元霸长身而立挡在云浩身前,却被云浩拍着肩膀拉着坐下。还给他倒了一杯葡萄酿!
“这么醇香的葡萄酿,寻常可是喝不到的。
潘仁,暂时就这么叫你吧。大隋律令,凡是外来宗教不得随意修筑庙址。也不得随意传道布教,不然你们会死的很难看。尤其是先太后信奉景教(基督教),那可是你们的死敌。所以,你们的日子越发的难过。在这里落脚,也不过是权益之计罢了!
难道说你们不想堂堂正正的传道布教,不想在长安城里建造自己的寺庙?这是大功德,或许你们并不这么称呼。管他怎么称呼,总之我告诉你。如今有一个能够让你们堂堂正正传教,可以在长安城里修筑寺庙的机会。
机会摆在你们面前,至于珍惜不珍惜。可要看你们自己!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样的机会百年间只有这么一次,错过了,也就错过了!至少你这一代人,别想看到你们的圣教可以在关中自由传道。你也要一辈子窝在这臭烘烘的胡庄里面,永远不能在长安城修造一座清真寺。”
“你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帮助我们在长安城里修造清真寺。还可以让我们自由传教?”潘仁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这是他们多少人梦想。可眼前这家伙可靠么?汉人好使诡术诈力,可别让他们给蒙了。
“大隋的法律自然是不会更改,如果大隋由别人做主,或许就不一样了。例如我家主公唐国公!”云浩再次神在在的喝了一口葡萄酿,眼角都不扫一下那些一脸杀气的弯刀武士。
“哈哈哈!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帮着你们造反?哈哈哈!你难道当我是傻子么?虽然你们二百人,干掉了朝廷两千大军。可并不正说明,你们是无敌的。如果朝廷再派三千人,五千人来。就会让你们死无全尸,想拉着我们给你们垫背,做你的美梦去吧!”潘仁一下子就明白了云浩的意思。
这是要让自己帮着李渊造反,这可是大事。一个弄不好,或许整个胡庄都会遭受灭顶之灾。胡庄,可是圣教在大隋最重要的据点,决不允许有丝毫闪失。
“我这个人喜欢做梦,有时候我们通过努力。梦境里面的一切都会实现,那种喜悦与快感是难以言述的。人如果连梦想都没有了,那与咸鱼何异?我家主公已经在太原起兵,而且很快就会攻入关中。我说过,机会只有一次。
要么你今天杀了我们,将来我家主公进入关中的时候。会杀尽你们给我们报仇,到时候你们这座小小的庄子,活下了来一只鸡一条狗,都算我日哄你们。
知道么?有权势的人泄愤,他们不在乎死多少人。往往就在某一地方画上一个圈儿,然后就将那个圈里所有的生物,无差别的干掉了事。想怎样,你自己选。”云浩面色沉着,语气镇定。
他越是镇定,潘仁的心里就越没底。大隋江山风雨飘摇,这他清楚的很。可说李渊就一定能够入主关中,他还是不怎么信。山东的李密,河北的窦建德都有问鼎天下的实力。而且远去江南的皇帝,身边还有全套的文武班子和精锐骁果十数万人。以李渊的实力,跟他们一比还真的算不上什么。
可潘仁也不愿意得罪云浩,就像是他说的。万一李渊如果成功了,今天的事情就是大仇。一旦李渊仇恨圣教,那将是灭顶之灾。云浩说的没错,到时候胡庄怕是连个活物都留不下。
“你们汉人的事情,自己解决。我们两不相帮,云先生请回吧!不过……为了声援唐国公,我们胡庄愿意出一千贯钱,资助唐国公霸业!”潘仁想了一下,立刻做出最稳妥的决定。两不相帮,适当的资助一下留些香火情!
“我知道你的小心思,如今天下群雄并起。你并不知道到底谁可能成为天下共主!却也不愿意丢失这次机会,所以才给了这一千贯钱。想留下些香火情,今后也好相见。
我们有句成语叫做首鼠两端,说的就是你这种行为。大概的意思就是,两面不讨好。不过我也不为难你,你的一千贯钱我们也不缺。如果你真想留下些香火情,就让我们雇佣一些你们的人手。据我所知,长安城外有敖仓。那里有山一样多的钱粮,而钱粮则是我们最需要的。
攻下敖仓,给你们两万贯谢银。如何?”云浩放下酒杯,自鸣得意的伸出两根手指。
潘仁一愣,没想到云浩居然提出这么个条件出来。两万贯并不怎么放在他眼里,可这毕竟也是一笔巨款。就这么放弃,他又有些舍不得。
“别犹豫了,这么好的条件你没办法拒绝的。你们在长安边上囤积了这么多人手,不就是想着大隋乱世的时候,你们趁机想捞一把,扩大圣教在中原的地位么?现在机会来了,你如果放弃。空让这万余骑兵耗在长安城外,你的主子怕是不会饶过你这个谨慎的家伙。
潘仁,拿出一点儿勇气来。没有鲜血和奉献,圣教不会在中原扩大影响力。有了这份情谊,将来我主登基,定然会宽待圣教。”云浩从听李大忠介绍的时候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商队的护卫。而是哈里发派到东土来的军队,他们假扮成商队护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到了大隋。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帮助圣教传教。扩大圣教在东土的影响力,让先知的思想传播得更远。
“五万贯,我帮你攻下敖仓。那里的粮秣,我分文不取。”潘仁咬牙想了一会儿,一跺脚伸出了五根手指。
“三万贯!”云浩抖抖手,回了三根手指。
“四万贯不能再少了!”潘仁再次咬了咬牙!
“三万五,不能再多了。”
“成交!”
云浩白皙的手,和那个熊掌似的大手撞到了一起。
“干杯!”两人举起葡萄酿,干了一杯。潘仁的笑声好像夜枭,而云浩则笑得像是一只偷吃了肥鸡的狐狸。
李大忠对云浩佩服的五体投地,李秀宁给出的最低价码就是五万贯。却没想到,这云相公几句话就给省下了一万五。今后他要是做起生意来,那定然是大杀四方的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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