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举制度(参考)
明代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院只是为科举培养人才的方法之一。
到了明代,进学院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
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员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京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院,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
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
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
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
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
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
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
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
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
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
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
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
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
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