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借我一杯金风玉露,我能洗刷世间的千古罪孽(三章)

对于叶飞更换了直播地点,很多观众都感到好奇,尤其是看到这个地方有很多竹子,一个个的更加纳闷了。

所以他们的心思全都在这些竹子上了,很少有人去注意在竹子的簇拥之下还有一张用翠竹做成的桌子。

现在,叶飞将美食和美酒放在桌子上,众人的注意力才彻底的转移到了桌子上。

叶飞刚才说他做的美食的正确吃法就是在这张桌前吃,难道是真的吗?

所有人的心中全都是这个疑问,他们不是现场嘉宾,所以只能好奇,猜测。

但是才子哥和丁丁哥不一样,他们两个是叶飞的直播嘉宾,既然叶飞这么说,那么就试试。

桌子的四周有四个竹椅子,三个人坐下。

叶飞拿出两双象牙筷子递给他们,道:“美食要细嚼慢咽,狼吞虎咽只能是狂风卷残云,再美味的食物也给糟蹋了,尝尝。”

说着,他先夹起了一块酸肉放在了嘴里,然后细细的嚼,慢慢的品。

坐在这张竹桌前吃美食,美食的极品口味能够提升多少,叶飞心里是很清楚的,因为他在这张桌子前吃过全蛋金丝面,可以说那口味比以前做的全蛋金丝面要好吃的非常多,纵然没有一倍也差不多少。

现在,他坐在竹椅上,闭着眼睛,美美的品尝着嘴里酸肉的味道。

才子哥和丁丁哥也学着叶飞的样子,每人忍着冲动只夹了一块酸肉,然后开始放嘴里慢慢嚼。

只是嚼了两口而已,然后两个人的眼睛就要瞪爆了。

“卧槽,怎么会这样?”

“嗯哼~~god啊,why呢?这是why呢?”

“同一道菜,在不同的地方吃难道味道会不同吗?”

“这味道真的是太棒了,比刚才还要极品很多很多,酸爽的味道让我浑身都有一种遍体鳞伤的感觉,好舒服。”

“………你大爷啊,那叫遍体舒畅,鳞伤你妹啊鳞伤。”

作为一个外国人,尤其是安德鲁家族的未来掌舵人,巴丁格虽然不能说吃遍了天下美食,至少也吃了一大半,没办法,这货天生就是个吃货,这在整个安德鲁家族都是出了名的。

这一次来华夏,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和杜国豪谈一笔生意,杜国豪领着他吃了几次华夏美食,这货还就喜欢上了,在他看来,华夏美食才是真正的做出了每种食材的内涵,吃起来酸甜苦辣各种滋味都有。

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吃到了华夏最美味的食物了,可是现在吃了叶飞做的美食之后才发现,自己以前吃的那些华夏美食真的只是普通的没法再普通了,和叶飞做的根本就没法比。

坐在竹桌前,一块酸肉入口,巴丁格就感觉自己浑身好像通了电流一样,咻的一下,浑身所有的细胞瞬间被激活,然后疯狂的跳跃着,欢呼着,他感觉自己浑身的汗毛孔在这一瞬间彻底的舒展开了,一种说不出的舒服的感觉从头到脚笼罩了自己的全身,那是一种让人顷刻间连心神都能够陷进去的感觉。

“god,我被叶神俘虏了,真的,我现在突然有一种不想回国的想法,我害怕回去之后再也吃不上如此极品的美食了。”

这货说着,端起酒杯,轻轻的尝了一口金风玉露酒。

这一口酒刚刚入口,巴丁格整个人蹭一下就站了起来,然后瞪着眼睛站了一会儿,又哗一下坐下了,然后使劲的摇了摇头,最后又吧唧吧唧嘴,紧接着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美酒,闭上了眼睛,嘴巴轻轻张开,然后嘴里轻轻吐出一个绵软柔长的字——啊~~~

听到这家伙爽的都出声了,才子哥浑身莫名的一哆嗦,一种邪恶的想法冲上心头,感觉好恶心啊。

不过这家伙也好奇这种酒到底有多好喝,竟然会让丁丁哥发出这么不堪的呻、吟声,他也端起来喝了一口。

然后……然后这货整个人都傻了。

他坐在椅子上,没有丁丁哥那么大的动作,他只是闭上了眼睛,然后——啊~~~

醉神!

没错,这就是才子哥给这种酒的定义。

普通的酒喝过之后可以醉人,才子哥觉得叶飞的这种酒喝了连神魂都能够醉倒,太美了,太让人欲罢不能了。

叶飞一边吃肉,一边提醒道:“少喝点,这酒后劲很大。”

才子哥和丁丁哥只是点头,不过酒杯没有停。

直播间的众人看到两个人喝到美酒之后的龌龊样子,一个个的心里更加痒痒的难受。

“尼玛,这两个混蛋故意的是不是?”

“啊啊啊啊,我啊你妹啊,我知道叶神的美酒一定非常好喝,但是拜托你们不要表现的这么淫、荡好不好?”

“琼浆玉露吗?卧槽,只能看不能品尝的滋味真的是生不如死啊。”

“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怎么可以这样?这不是纯心勾引我的酒虫吗?”

“我这人从来不喝酒,真的,就算是几千块钱的毛台和六粮液放在面前,我也不会喝的,不过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当闻到这金风玉露酒的香气之后,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喝酒!!狠狠的喝酒!”

杜国豪这时说话了,他实在是忍不住了,从他看到巴丁格成为叶飞的直播嘉宾的那一刻起,他就想大叫了。

此时,杜国豪是狂刷信息。

“巴丁格,你大爷的,别光顾的摇头摆尾了,快点说说这酒到底怎么样?有没有俄国的伏特加好喝?有没有杜松子酒好喝?有没有威士忌好喝?有没有XXOO好喝啊?尼妹的你倒是说一下啊。”

“啊啊啊啊,真是气死我了,看这货的那张欠揍的脸,老子要知道你会成为叶神的直播嘉宾,就算让你五个点也要给你抢过来啊。”

“沃日啊,这酒的味道到底怎么样?丁丁,快点说说啊。”

…….

不仅是他,认识巴丁格的人全都在问。

秦泽凯,陈子恒,张君威,甚至是老爷子南江一老翁洪天雄。

只是他们只能打字发消息,巴丁格根本就看不到,虽然电脑就在一旁,但这货不看电脑,闭着眼睛在享受呢。

最后还是驰天下对着麦克风喊了起来。

“丁丁,才子,味道到底怎么样啊?你们两个家伙能不能先说一下再慢慢的啊?”

才子哥终于睁开了眼睛,难得的认真了起来,道:“各位,我不知道你们喝过的最极品的美酒是什么样的,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最极品的美酒,没有之一,什么毛台,六粮液,甚至国外的伏特加,威士忌,或者是XXOO人头马,统统靠边站,在叶神的这杯美酒面前,它们全都得跪!这酒才真的是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美酒啊。”

丁丁哥也是赶忙点头道:“借我一杯金风玉露,我能洗刷世间的千古罪孽!!”

众人:“…………….”

“我……尼玛啊,丁丁哥,你搞什么飞机呢?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这个大洋马,越是华夏语说的跟狗啃的一样,还越是想嘚瑟两下,这话什么意思啊?驴头不照马尾。”

“咦~~不对,不对啊兄弟们,这家伙这句话虽然说的乱七八糟的,不过仔细想一下真的是将叶神的美酒给夸到天上去了啊。”

“我靠,还真是耶,一杯金风玉露能够洗刷世间的千古罪孽,这你妹的也太强悍了吧?”

“麻蛋,这个老外到底懂不懂华夏语啊?说他懂吧,说的总是让人有一种想吐他一脸碳酸饮料的冲动,说他不懂吧,你看看这话说的,才子哥那个二货都说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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