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世纪审判(三)
一定是我第一次参加正式的法庭审判紧张了,毕竟第一次就接了这么大一个案子,紧张点人之常情嘛。
“我刚才提醒你了你怎么没理我?”
我去,谁知道你瞎拽我衣服干啥!看着他对我越来越怀疑的眼神,我默默说到。
“这是计划的一部分。”
这句话略显高大上,果然当事人对我的表情渐缓,我看了看真正诬陷我当事人的老板与律师,他们眼中闪烁出戏谑的光芒。
切,凡人怎么能理解我的智慧,看我一会儿如何把你们打下神坛。
“庭审环节结束,下面是举证质证环节。”
这个环节很简单,公诉人提出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和那个老板挪用公款,我方和老板同属被告,只不过这傻小子是被老板做伪证诬陷来的。
然后律师通过对证据的质疑,为当事人脱罪。
“公诉人举证。”
“我方举出的第一个证据是……”
“辩护律师质证。”
这次我有了经验,不再出头,冷眼旁观这一切,于是那个律师开始质证。
“我方对此份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此份证据的关联性有异议……”
切,果然还是照本宣科,公式化的语言,怎么可能赢。
“王律师,你对这份证据有异议么?”
或许我也应该像那个律师一样长篇大论一顿,但是我明白,这都是表面功夫,真正的杀招只需一招就可一锤定音。
再说我的爱疯叉刚刚被没收,这种表面功夫我也实在不屑于去用了。
“无异议。”
我轻描淡写的抛出了这三个字,周围人纷纷传来惊讶的眼神。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管我的当事人面如死灰,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你是否有……”
“无异议。”
“你是否有……”
“无异议。”
公诉方一共举了十个证据,说到最后我都懒的开口,直接右手一甩,而我的当事人则完全麻木的坐在哪里,眼神里没有一丝光彩。
这才是优秀的当事人啊,一言不发,完全凭律师发挥,我们二人简直珠联璧合,天衣无缝。
再看看对方,举证质证把嘴皮子都磨破了,能换来什么结果?呵呵,等我最后给你致命一击吧!
仅仅十分钟,原本要开庭一个上午几个小时的流程生生被我压到了十分钟,时间就是金钱啊,又臭又长无意义的说那么多干嘛?
“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入辩论环节。”
终于来到辩论环节了,该到我舌战群雄了。
“请辩护律师念辩护词。”
对方律师拿起了长长的稿子,念来念去,各种为老板脱罪,听着让我作呕。
哼!天理昭昭,其容你们蒙蔽。
轮到我了,我站了起来,下意识摸了摸之前装手机的兜。
“我方当事人无罪,是被诬陷的。”
言简意赅,完灭对方照本宣科的长篇大论。
我坐了下去,身旁是哆哆嗦嗦当事人,嘴里不知道轻声呢喃着什么,应该是对我的肯定吧。
(当事人:没事,没事的,大不了被关个十年八年的出来劳资还是一条好汉。)
辩护词说完,该双方辩论了,公诉人问了被告们几个问题,我的当事人完全处于麻木状态,更多的是那个老板在说。
这就对了,该说的让本律师说,你就闭嘴等着好消息就是了。
终于,轮到了我跟这个猥琐律师正面对决,这才是真正的杀招。
我一直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这么半天我一直在养精蓄锐,而对方一直在说废话,有心算无心最后赢的肯定是我!
“我方当事人无罪,这完全是你们诬陷的!”
听着我铿锵有力的话语,当事人身体一震,眼中似乎重新有了生机。
“那你有证据么?证明我方诬陷?”
我淡然一笑。
“那你有证据证明我方有罪么?”
“当然有!”
说着拿出一个又一个收据单,那上面居然有我当事人的签字?
这绝对是伪造的!火眼金睛的我当然不会这么轻易相信对方。
可是随着证据越来越多,而且对方还有证人,我怀疑的眼神看向我的当事人。
这货别是真的挪用公款然后没告诉我吧,别到时候我真的给他辩赢了让他逍遥法外那就是罪过了。
作为一个正直的律师,我当然不会放过一个罪犯,我审视着我的当事人,发现随着证据的展开,他的脸色越来越惨白,脸上斗大的汗珠滚落,嘴里低声说到:
“我不是,我没有……”
根据我研究犯罪心理学多年,这样的表现明显就是谎言被戳穿后的慌张啊。
我了然于心的笑了笑,而当事人看见我意味深长的笑容,恢复了几分神采。
“王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
我点了点头,愈加肯定自己的猜测。
虽然他犯罪了,但毕竟还是我当事人,我一定会把刑期降到最低!
想明白这一切之后,我就像看小丑一样的看对方律师。
“你不要再说了!”
我直接强硬的打断了对方,而我的当事人则眼含热泪,明白我要出手了。
“放心,一切有我。”
我低头安慰了他一下,随即对着正主法官说到。
“我方做有罪辩护,我方自愿承担一切赔偿款,希望法庭不要判处死刑,给我当事人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
这就是辩护的艺术,先说一个重罚,再说一个轻罚法官就会同意。
“死刑就没有必要了,就判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吧,毕竟我方当事人有强烈的悔过意图。”
咣当!当事人的脑袋狠狠的砸向了桌子,一动不动。
(对方律师:我只是想让他顶罪,你却想让他死啊)
终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我完美的保住了当事人的性命,若没有我精彩的辩护,他一定得挨枪子儿了。
我欣慰的看着法警把我的当事人铐上,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后他在监狱里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情景。
那个老板与律师向我走来。
“我不记得我还请过你来演戏啊?不过你这演技太浮夸了,走流程也不是你这么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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