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活着

“怎么了?这大半夜的你干什么啊!”

室友们一个个的都被陈超连推带喊的叫了起来,完全不知道陈超这大半夜的是在发什么疯。

“恶魔!那个恶魔来了,就在咱们宿舍外面。”

陈超声音颤抖的说着,过程中更是连连指向宿舍的门外,生怕他那些室友们不知道问题出现在哪一样。

可即便如此,换来的也并非是他室友们的理解,而是更加的莫名其妙。

“你没病吧!什么恶魔?哪来的恶魔?你是不是做噩梦被吓糊涂了?别闹了啊,明天上午还有课呢,你不去,我们还得去呢。

睡了睡了。”

室友们显然都不相信他的话,陈超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事实上这种场景他之前也已经想到过。就知道即便他和室友们说实话,也并不会有人觉得真会像他形容的那样。

毕竟人们只会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而对于听到的,就算感觉上再真实,也都会在心里面心思心思,更别说是面对这种天方夜谭的事情。

如果换成是宿舍里的别人遭遇这种事,他非但不会相信,如果对方说的多了,他可能还会建议对方去精神病院瞧瞧,起码不看明白他是不敢再住在一块的。

因为搞不好犯病就将自己给杀了。

室友们纷纷躺下,只剩下陈超呼吸艰难的,在惶恐不安的盯着敞开的宿舍门。

门外虽然很安静,但是那不断闪烁进来的红光,在陈超看来就像是鲜血一样,映红了整间宿舍,更充斥在他的全部视线中。

闪烁的红光,在持续了一会儿后,便不再闪烁。

但是门外却出现了那个,他昨晚在小旅馆看到的那个极为森然的房间。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场景,长长的桌子,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还有男人耳朵上挂着的那两串像是玻璃球一样的眼珠。

男人咧着嘴,冲着他无声的狞笑着,相比于昨天晚上,男人的手里则多了一把巨大的剪刀。

那把剪刀很大,拿在男人的手里同他显得很是格格不入。

不仅如此,在桌子上还多了一个人。

确切的说应该是多出了一具尸体。

那尸体的脑袋已经同身体分离,看上去他的头就像是刚刚才被男人手里的剪刀剪掉一样。

一些血迹沾染在桌子上,至于死尸的头则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超觉得那人的头,很可能已经被那恶魔装在了柜子中的那些瓶瓶罐罐里。

“你想继续活着吗?”

恶魔的声音突然没有丝毫感情的响起,既像是再让他做选择,又像是已经对他做出了宣判。

因为他根本没得选,这个世界上想死的人的确是有,但毫无疑问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是渴望活着的。

尽管极少有人能够明白,甚至能够找到他们活着的意义。

陈超其实也想过,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但是这个问题实在是太难,也太玄了,他有尝试着回答自己,可那些答案都没有让他感到满意。

所以他觉得活着的原因,或者说意义,并不是由单一的某一条决定的,而属于一种混合体。

存在着父母亲朋的牵绊,以及对于物质享受的渴望,最后则是对于死亡的恐惧。

毕竟没有人真的能够说得清,死亡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死后又是否会有来生,它究竟是一个尚未完结的过程,还是说仅就是一个结果。

死亡可以看做是一种未知,但是又不能与其他未知摆放在一起。

因为人类对于未知,通常是存在两种情绪的,恐惧情绪,以及探索情绪。

但对于死亡,则只有恐惧这一种情绪,如果死亡仅仅是如睡觉那样,不痛不痒,人类又为什么会如此惧怕它呢?

富人惧怕它,可能是因为财富尚未得到享用。

穷人惧怕它,可能是因为亲友的牵绊。

可那些无依无靠,或是老无所依的人,他们又为什么还要顽强的活着呢?

陈超之前曾非常困惑这个问题,但是此时此刻,他觉得他已经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就是单纯对于死亡的恐惧。

根本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因素,只要想到他就快死了,他就恐惧的不得了。

至于生活中有关美好的一面,他哪怕连一件都没想起。

他只是想活着,只是不想死。

“我想活着!别杀我!求你别杀我……”

陈超摊到在地上,不停冲着那恶魔哭求着。

“那来玩个游戏吧……”

吕守市刑警队的门口,秦铭和易少东正站在和一名警察客套的说着。

“那行王哥,如果我们还有需要会再麻烦你的。

你回去吧,不用再送了,我们一会儿看看在附近找个宾馆。”

被秦铭称作王哥的警察,是警队的副队长,今天晚上正好是他值班,不过通宵工作的并不只他一个,很多警员都在熬夜工作。

因为吕守市最近这两天不是很太平,已经连续出了两起人命案了,并且两起案子都诡异的很。

当然了,要是寻常的案子,他们两个也根本不会出现在这儿。

可这次的情况,和往常还是有些细微的差别的。

至于差别的点,则在于案子发生后就连警察都觉得诡异,觉得并不是寻常的案子,这是在之前他们所没有遇到的情况。

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两个受害者的死亡都有目击者。

据目击者称,两个人都是突然间脑袋裂开,要么从脖子上掉在地上,一直滚出很远,要么像是瓷器一样,碎的满地都是。

这也是警方觉得诡异的原因,因为正常要是能目睹到受害者的死亡,那很大概率也能目睹凶手作案的过程。

但目击者却并没有见到所谓的凶手,只是说两个人突然间就非常诡异的死掉了。

并且两个受害者之间,还存在着两处共通点。

第一处是两个人生前算是朋友,年龄都20出头。

至于第二处,则是两个人在突然暴毙前,都显得非常恐惧,像是精神出现问题似的。

除此之外,他们还了解到有一个,可能同这起事件有关的人。

那人叫做刘晨,因为在第二名受害者死前,存在对被害人殴打的行为,所以暂时被定为嫌犯,已经被关进看守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