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恐怖成交价
“三十五万两。”
沈若凡眼睛一突,我靠,就为了一幅字画,至于吗?虽然是王羲之写的,可只是说王羲之真迹,又不是什么名篇?
想到这里,沈若凡努力探出头去,看向台上的真迹,发觉所谓真迹不过就是一个永字,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有没有搞错呀,就一个字,你们至于吗?
真真切切的一字千金呀!
只是感觉到白如砚的目光,沈若凡从怀里直掏出十万两来给白如砚。
白如砚也不客气直接拿了过去,喊价道:“四十万两。”
一字四十万两。
沈若凡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些人。
“四十二万两!”
另一边展华岳没想到白如烟竟然还能加价,但心中一狠,也继续跟了上去!
“有没有搞错呀,还能跟,四十二万两,展华岳这老头子是疯了吧,为了幅字,连展家堡都不要啦。”沈若凡大叫道。
“人老了,可能脑子不好使吧,一大家子都在他身上,竟然敢这么拼,比我们还像是大风刮来的呀。”徐迁也道。
“武林判官,叫了这么多年,自然不是白叫的,他们展家父子除暴安良不假,但他们展家在这过程之中获利若是少了,我玄天机脑袋拧下来给人当夜壶。剿灭山寨,消灭大大小小山贼,若能找到苦主的,财物还回,找不到的就自己留下,通常是七成回去,三成留给自己,而那些找不到的,直接全部留给自己,回去之后又不断买地,哪里会缺钱呀。”玄天机道。
“原来是这样。”沈若凡点了点头,又感觉到白如砚的目光,干脆把二十万两全掏了出来,“哥,最后的积蓄全在这儿,老婆本都没了,你看着办吧。”
采花蜂那笔赏金,一半砸进不二庄的事业,到现在还没有赚半毛钱回来,剩下一半,十万给傲媚兴办风云阁,三十万自己挥霍,现在全给出去,他又距离穷人不远了。
“放心。”听到沈若凡这话,白如砚面上也有些赧颜,只是道,“三月之内,三十万两,我一定还给你,还有那件事情,有需要我帮忙,尽管开口,就算是有人把那东西挖出来了,我也帮你顺过来。”
“得了,人家都出老婆本了,我把这最后的棺材本也送出来吧,五万两,你自己拿着。除非还钱,否则十年之内不要见我。”徐迁从怀里咬牙地再掏出五万两。
“认识你,真是我这辈子的悲哀,这是真的棺材本了。两万两。”玄天机也咬牙道。
“五千两,也没了。”解百药无奈道。
“一万两,这是老婆本加棺材本。”余千面闭上眼,不想看白如砚了。
“最后一万两,想着当嫁妆的。”金燕子从头上取下一只发簪,轻轻一转,从里面拿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
“一年之内,一定都还回去。”白如砚郑重道,然后又看向了武当厢房的方向。
下一秒,一张五千两的银票从包厢之中飞出来,直直飞到白如烟手中。
武当厢房内,君莫惜无奈地拿扇子捂住脸,老婆本呀,没了!早知道就不该来这里!
“五十万。”拿着手里的钱,白如砚底气十足,虽然是众筹筹来的,为了这些钱,接下来一年之内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悠闲地过日子,但起码现在他蔑视展家。
展华岳粗糙宽厚的手掌捏住把手,五十万,这个价格已经远远超过这副字的价格,更超出他的心理预期。
只是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他这样的武林名宿是绝对不愿意输了这口气的,咬牙道:“五十一万。”
“五十五万!”白如砚眼皮也不抬道,省钱一类的想法是完全没有的,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少几万,多几万,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区别。
展华岳胸膛一鼓怒气喷涌,但终究是没有再说话,实是展家堡已经没有钱可以再争了,如果在这样下去,他展家堡全家真要去喝西北风,只好作罢。
展华岳下去了,其余人面对这五十五万的巨款,表示无奈,通常情况这种价格该是后面几件,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还只是中间呀。
展华岳退场,那副王羲之的真迹也就送入包厢之内,只是在把钱交出去之后,白如砚还没有来得及鉴赏一下这字,感受一下胜利的喜悦,就先被几道如利刃般的寒光盯上了。
沈若凡默默站到门口边,先把门堵上,玄天机捋了捋宽大的袖子,解百药拿出了银针,金燕子扭了扭肩膀,余千面揉了揉拳头,徐迁走向白如砚背后。
“额……大家都是自己人,钱,我一定还。”白如砚脸上扯出一个笑容。
“别废话,一起上,揍他!老子老婆本棺材本都给他用了,就为了个字!”
余千面大喊一声,率先动手,随即一群人全部动手,拳打脚踢,怎么狠怎么上,沈若凡没有加入只是默默地守着门口的,打死不让白如砚出去,同时欣赏盗榜高手的手段。
看着被众人追着打的白如砚,沈若凡心头滑过浓浓的满足感,唉,金燕子怎么就不更快点嘞,一拳头打过去,再快点,就能送白如砚一个熊猫眼了……玄天机的迷踪步不行呀,没有白如砚的快呀……好样的,解大夫,拿针扎死他……
心里一片快意,又闲着无聊,沈若凡低头看着一字五十五万两的字帖。
干干净净的宣纸,上面只有一个清奇的“永”字,一字五十五万两,这绝对是迄今为止最贵的字,不说是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的,一字千金跟它比都不是什么。
低着头看去,看能不能培养培养自己的审美鉴赏能力,毕竟王羲之的真迹,现代都难找,被保护在博物馆里面,严严实实的,平常人碰都不能碰,哪像现在?
只是就在这时候,沈若凡感觉到幻眼之玉微微的灼热感,心中一动,当即将幻眼之玉拿出,果然在发光,这副字帖竟然也是!
沈若凡双眼放光,忽然嘴角泛起,他没记错的话,好像他和白如砚约定,闯王宝藏的书画,都先放在他这儿……
所以这字,是要给自己咯!
沈若凡忍不住地翘起嘴角,像是偷吃了鸡肉的小狐狸,先前的肉疼在这瞬间都消失不见了,虽然就算他知道这和闯王宝藏的书画有关,他也未必有这个魄力,但现在就一个字——爽!
比大夏天一盆冰水从头淋到脚还要爽!
心情愉悦,感觉这字也好看起来。
怎么看怎么好看,不愧是书圣,就是好看,看看人家这境界。
一个字,五笔,八划,充满着东晋的孤傲风骨,浑然天成,如雪中寒竹一般,清奇俊逸,飘渺宽阔。
好字呀!
沈若凡越看越是欣喜,忽然感觉眼前的字变了,八划仿佛是有生命的一般,又好似见到剑客舞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