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胜
光芒尽散,二人依旧错身而立,皆似玉璧无暇,不见丝毫伤势。
众人看不分明,不知胜负如何,心中不免担忧。
“小美女,要不陪哥哥喝杯酒?”沈若凡忽然轻佻地朝月姬道,整个人朝月姬靠去,目光带着分侵略性地看向月姬露出的雪白脖颈。
月姬袖子当中的手微不可察地松开,笑靥娇媚如花,反而主动凑过去道:“当然可以,不过沈哥哥你喝得惯烈酒吗?要不我饮烈酒,你喝淡酒?”
“你真的不可爱,还不如你师父可爱,这样你怎么嫁得出去呢?”沈若凡摇了摇头。
月后瞄了眼沈若凡,自从她从月姬升任月后之后,就没哪个脑残用可爱形容过她,准确地说,除了她师父以外,就算是她当月姬的时候,也没有哪个男人用可爱来形容她。
“月后是觉得在下也可爱吗?如此看我作何?常人看我可是要给钱的。”沈若凡道。
“明月宫宫小财薄,却是付不起钱,只是江湖传闻王爷和秋寒枫情同手足,怎么如今一点担心都没有?”月后笑道。
“流光剑道说得动人,但说其根本不过是借四周之光,隐藏己身,令对手防不胜防,毫厘之间便丧了命去。但要说这借四周之光让人目盲,东瀛的流光小道又怎么比得上明月宫的少阴月舞?”沈若凡嘴角挂起轻笑,方才一瞬,他的双眼同样不能视物,但打斗情况他却一清二楚。
最后一剑,秋寒枫也刺了,后发先至,比柳生一龙更快,而且他用的也是流光剑术,只不过那剑术当中带着分阴柔,沈若凡刹那的秒懂。
于是才故意伪装好色吸引月后注意力,替某人稍稍遮挡紧张。
“滴答滴答”
沈若凡闲聊间,胜负也出现在了人的眼前,右手手腕鲜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流。
输了,而且右手手筋被挑断,对一个剑客来说,等同是被废了武功。
众人虽不知晓到底发生什么,但柳生一龙右手鲜血流下,已然是不争事实,当下一片欢呼。
柳莲二面色稍稍好转,随即又面沉如水,秋寒枫不死,不幸中的万幸,他们还能活着离开,但柳生一龙被废,这个代价也超出他所能承担的底线,东瀛高手少啊,单打独斗上,柳生一龙几乎都可以说是东瀛第一强者了。
如今柳生一龙被废,柳莲二预想到回去之后可能面临的情况,心中更是焦虑。
“我七岁学剑,十年有成,败尽门内剑道高手,十七岁的时候,连师父也败在我手下,二十岁之后问剑东瀛,尝尽百家剑术,未逢一败,三十岁后,人称我为剑圣,更是不曾有过一败,更被誉为剑道丰碑,故而我潜心修行,发现中土大地有一至高剑术名临天一剑,便日思夜想地想见识这一剑术,然而今日终至中土,不曾想连见都未曾见到,便已经败了。”柳生一龙长叹口气,手中长剑坠落,毫无感觉,只是缓缓诉说自我的事。
秋寒枫用心听着,心中并未有什么得意,反而有着一分尊敬,对对手的尊敬,尤其是柳生一龙的话,更引起他的共鸣。
别人家启蒙用的是三字经百家姓,秋寒枫用的是剑谱,别人家的玩具是木马拨浪鼓,秋寒枫用的是木剑。
从小到大,秋寒枫都只有剑,三岁看剑谱,五岁学剑术,七年有成,十二岁开始扬名,十七岁试剑江湖,博得剑胆琴心之名……
在这剑道征途中,秋寒枫击败一个个剑手,经历一次次的凶险,最凶险的一次当是剑惊风险些毙命,而他所胜最大的对手,就该算柳生一龙。
“临天一剑,是天下至强一剑,霸道无匹,寒枫之前只学皮毛,难学精髓,但今日幸见柳生先生的剑,忽然有所摸索,该谢先生。只不过今日剑诀,难以留情,还望先生见谅。”秋寒枫道。
“在东瀛比剑,从来都没有胜负,只有生死,落败即是死。我比你大了一辈,本就不公,原本你有这剑气借助算是扯平,可你没用,所以是我切切实实地输了,输得心服口服,毫无怨言。今日是你们山庄大喜,所以不取我这条命,我也不让自己的污血脏了山庄,明日我会找块地自我了断。”柳生一龙道。
秋寒枫暗自惊讶,他原以为东瀛上门挑衅,都是无耻歹人,却没想柳生一龙竟然是如此纯粹的武者,从剑客的角度来说,柳生一龙更让人尊敬。
“先生何必如此,当日少室山上,吾兄若凡与断前辈比刀亦是生死相搏,然而最后一刻,若凡停下手中之刀,说江湖之上刀客太少,死一个太可惜。而我也觉如此,比剑也未必真需要分出生死,是先生执着。至于右手,大明江湖曾有一剑客本以右手用剑,然而被敌人坏了右手,然后为报大仇,苦练十年左手剑,先生想来也可以。”秋寒枫道。
“左手剑?”柳生一龙原本黯淡无光的双眼忽然多了分光亮,朝秋寒枫道,“多谢公子指点,十年之后,柳生若侥幸未死,再来请教。”
说完后,柳生一龙转身便要走出山庄,连柳莲二都没有打招呼。
“柳生先生。”柳莲二连忙叫喊,虽然柳生一龙是废了,可是他培养的几个弟子在东瀛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所以价值依然巨大。
“我的命是剑的,从今以后,东瀛的事情再与我无关。”柳生一龙潇洒离开,再没有看柳莲二等人。
柳莲二面色难看,这还不如死了呢,真的是闹心。
不过柳生一龙走的潇洒,柳莲二却不能也一走了之,强收拾心情,挤出个笑脸道:“御剑天威难当,实是天地第一剑术,剑中君王,小老儿敬佩万分,后悔迟来中原,晚见这绝世剑术。”
秋寒枫略一颔首,目光如剑般地扫过柳莲二、纳兰海、金钹法王三个人:“还有谁要领教山庄剑术?尽可一试,无需家祖出手,寒枫自可代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