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布置
处理了炼制好的完美魔药后,此时的罗德,正在冰蓝法术学院中,收集着决赛中可能会用到的炼制材料。
当罗琳从房间内离去后,罗德将容器内炼制好的魔药分装完毕,得到了4瓶能够起效的完美魔药。
对于这些完美魔药,罗德的打算,还是将其换成其他的珍贵资源。
完美魔药的价值,取决于使用者的实力强度,使用者本身的实力越强,完美魔药所带来的提升便越有价值。对于那些实力几乎达到顶点的法师来说,完美魔药依然能够起到效果,自然显得极为珍贵。
在罗德看来,有着这些完美魔药的存在,已经足够自己进行很多布置,之前一直搁置的计划,此时也能够实行。
但,此时的罗德,在进行材料交易的时候,也面临了诺斯之前一样的麻烦。
打算进行材料交易的法师,在交易时,认出了罗德的身份,知道他正是在第二阶段的复赛中拿到黄金徽章的法师,因此将炼制材料的价格,提升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
面对罗德提出的,有关交易炼制材料的请求,这些法师无不开出了一个极高的价格,他们甚至提到,要罗德拿出在复赛中所炼制的魔药。
这些法师虽然并不知道罗德在复赛中炼制魔药的具体效果,但罗德能够拿到特制徽章,无疑是向他们证明了自己炼制魔药的实力。
即便罗德试着利用【匿藏徽记】所附带的伪装大法,改变样貌后,再与这些法师进行交易,这些法师的报价依然没有丝毫降低。
见状,罗德也只能暂时停止对炼制材料的收集,转而准备前往冰蓝法术学院之内的其他势力所在处。
由于整个冰蓝法术学院面积极大,在学院内部,同样有着各种势力存在。
罗德打算前往的位置,正是冰蓝法术学院内部的盗贼公会。
比起罗德以往去过的盗贼公会来说,这里的盗贼公会在形式上出现了极大的改变。
在各地的盗贼公会中,最为出名的刺杀任务,罗德没有在这里发现任何一项。取而代之的是盗贼公会内部,由大量法师所发布的,有关材料与宝物收集的任务。
整个盗贼公会内部显得无比明亮,里面所存在的盗贼,外表上的打扮也都如法师一般,只有从他们隐约表露的一些习惯,罗德能够确认他们擅长近身战斗。
唯一让罗德感到熟悉的,是这里的盗贼公会依旧可以进行有关情报的交易,这一点,布拉卡达并未将其禁止。
为了在法师统治下的布拉卡达境内存在,即便是盗贼公会,也不得不做出极大改变。
尤其是类似学院之类的位置,对于躲藏在暗处的盗贼,这些法师可不会有什么好的印象。在传统的法师看来,躲藏在暗处的盗贼,就如同亡灵法师一般,只会搞一些小动作,没有什么能够上台面的东西。
也只有经历了诸多变化的盗贼公会,才能在布拉卡达之中存在。
来到了盗贼公会之后,罗德第一时间,便前往了有关宝物收集的位置。罗德没有忘记,自己需要收集的神器部件,还有一件同样位于布拉卡达境内。
当罗德拿到了雷神之盔后,他便具有了两件神器部件,神器的部件之间,同样有着独特的联系存在。
两件神器部件所带来的影响,或许比不上四件收集齐的效果,但也有着显著变化。
在罗德的感知当中,原本只能感知到神器部件大致所处的位置,对于神器部件具体的模样,罗德无法得到任何消息,必须将神器部件拿到手中,才能确定这一点。
但,当罗德收集了两件神器部件后,便能够很好区分神器部件的种类。此时依旧存留在布拉卡达境内的神器部件,罗德能够明确的感知到,它名为泰坦战甲,而位于更加遥远位置的,则是神器的主体部分,泰坦之箭。
罗德来到盗贼公会,也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完成对神器部件的收集,或许更加遥远位置的泰坦之箭,罗德短时间内无法将其取得,但位于布拉卡达境内的泰坦战甲,则没有多少问题。
罗德正打算以完美魔药作为酬劳,通过盗贼公会发下任务,让其余强大的法师,替自己取得泰坦战甲。
由于学院盛会的关系,来到冰蓝法术学院的法师中,高阶的法师也不在少数,甚至是一些大法师,也动身来到了这里。
罗德所发布这一任务的对象,也正是这些强大的法师。完美魔药的真正价值,也只能在本身实力强大的法师身上体现。
哪怕是魔药学发展最为辉煌的时刻,也没有多少完美魔药的稳定配方存在。罗德相信,只要自己以完美魔药发布任务的消息传出,定会有着大量的法师找上自己,自己也就能够顺利得到泰坦战甲。
此时,罗德来到了盗贼公会之中用于发布任务的地点。一名淡蓝色法师袍打扮的盗贼,正在此处理着有关任务的事宜。
类似于其余位置的盗贼公会一般,这一处盗贼公会内部虽说有所改变,但有关任务的部分并没有太大的变动。
法师能够将自己的委托,以及所需要的物品或宝物告诉这里的盗贼,之后便在盗贼公会中出现一个任务,其余的法师能够按照自己的能力,接取这些任务。
罗德身前的这名盗贼,在样貌上并不出众。罗德能够隐约从他的身上,察觉到一种熟悉感,就仿佛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但却又没有明确的印象。
与此同时,罗德的心中突然升起了一股被盯上的感觉,仿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其他人看在眼中,只不过并没有什么恶意存在。
罗德意识到,这应该是魔药竞赛所带来的影响。在复赛第二阶段开启之前,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罗德。
看着面前正注视着自己的盗贼,罗德也表明了自己想要委托的任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