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五章 天门探凌云
天门,天界。
神将此刻单膝跪地,脸上的面罩已经脱落在地,脸色略显苍白,一根莫约扁担长短的冰锥刺穿神将的身躯,刺穿身体的后半截冰锥被血染红,鲜血顺着冰锥滴落在雪地上,炙热的鲜血在雪地上融化出一个坑洞,而他的徒弟断浪则倒在一旁,生死不知。
神将和断浪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取走龙脉的那个小子,取回龙脉,百日期限已到,两人只得返回天门,接受惩罚,天门的规矩就是如果没有专门规定,任务的期限都是百天。
过百日而没有完成任务,就必须接受惩罚,否则视为背叛,一旦背叛,对于叛徒,天门的手段极为残酷。
像神将这等人物,惩罚措施自然是由帝释天亲自做。
仅仅是随意一击,冰锥便将神将的灭世魔身击了个对穿,由此可窥见帝释天实力之可怕。
其实神将本不需要受如此严重惩罚,真正让帝释天生气的并不是没有取回龙脉,而是搞了大半天,神将竟然连是取走龙脉的人是谁都不知道,实在是太愚蠢了。
“神将,你心中可有不服?”帝释天问道。
神将闻言,身体微微抖了抖,赶紧说道:“神将不敢,是神将无能,没能完成主人的任务,愿凭主人处置。”
“嗯,本座念在你们师徒二人曾经为天门立下诸多功劳的份上,这次本座就暂且放你们一马,略作小惩,如有下次,决不轻饶下去吧。”帝释天说道,同时神将胸口上的冰锥已经消失不见。
“是。”
神将站起身,单手提着断浪,退出天界,断浪虽然是进气多出气少,却也还活着。
天门之中分为天、地、人三界,其中天界就是帝释天的住所,只有帝释天能够长居天界,象征着他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人没有帝释天的召见,不得擅入天界。
地界,主要居住着一些能人异士,这里的人,都是各自领域的顶尖精英,以武者为例,地界中的武者,每一个都拥有不弱于聂风、步惊云的实力,神将就是地界之首,断浪本来是没有资格进入地界的,但是他天赋不错,加上是神将的徒弟,就被允许加入地界。
人界中,自然就是天门的普通门徒,当然,其中大部分门徒如果放在当今武林之中,也都是强者,“神母”骆仙统领人界。
“神判。”神将退下之后,帝释天开口说道。
帝释天的声音落下,原本神将所站的位置,就凭空出现一阵旋风,旋风裹挟着寒气,寒气逐渐汇聚成一个人形,最后一个人“凭空出现”,此人身穿黄衫,獐头鼠目,留着一小撮胡子,左手持书,右手拿笔。
此人名为“神判”,是帝释天一手培养起来的人才,武功一般,却精通天文数算、阵法医药,是一位货真价实的旁门大师,对帝释天忠心耿耿,惊瑞之期就是他推演计算出来的,日后的“七武惊瑞屠龙计划”也是他构思出来的,绝对称得上是帝释天的左膀右臂。
“神判见过主人。”神判当即跪在地上,五体投地,说道。
“神将的任务失败了,江湖中难得出现这样好玩的人,你立刻安排人去看看,查清楚这个人的具体下落,另外,你亲自带人到凌云窟去走一趟,看看这存放龙脉的地方,究竟有何奥秘。”帝释天说道。
“是。”
说完,神判就消失了,就像来时一样,化成一道旋风,消失无踪,神判的武功虽然不行,但是轻功却很不错,他其实已经活了三百多年。
至于帝释天,从始至终都未曾现身,他端坐在一个巨大的冰轿中,从外面看,只能看到里面站着一个体积巨大的冰人,根本看不见帝释天的模样,其实这个冰人就是帝释天,只不过帝释天在冰人内部,这尊冰人,也是帝释天构建出来的护体玄冰,在漫画中,屠龙之后,和聂风、步惊云、慕应雄三人之力,也只能面前在玄冰上留下一点裂缝,可见其恐怖。
……
神判极有效率,离开天界之后,就立刻安排下去,天门这个庞大的机器当即运转起来。
组建了三百多年的天门,其势力之大,能耐之广,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反正黄崇是无法想象的。
如果黄崇知道天门的进度,一定会感到万分震惊。
不到两天的时间,神判就拿到一张画,上面画着黄崇的画像,不是易容之后的黄崇,而是黄崇本尊,另外在画的一旁,写着两个字——黄崇。
这就意味着,黄崇的名字和样貌都不是秘密了,黄崇虽然没有接受过非常专业的反侦察训练,却也在数个位面中锻炼出一身极为高超的反侦察能力,各种伪装、易容,可即便是如此,依旧被天门查出来了,只用了两天时间。
除此之外,遇金标门、杀鬼姥姥等事,也都被一件一件被翻出来。
不过黄崇进入凌云窟这件事情并没有被天门的人查到,天门的人只是发现黄崇消失在蜀地,并未联想到黄崇进入凌云窟,神判以为黄崇是找了个荒郊野岭闭关,毕竟蜀地有许多人烟罕至的地方,想要在群山中找一个人,其中的难度不言而喻。
第三天,神判将寻找黄崇下落这件事交给下属,而他则亲自带着精锐,前往乐山大佛,准备一探凌云窟,完成帝释天交给他的任务。
人数不多,但是各个都是一顶一的高手,其中还有一个白发的武者,如果黄崇或者是步惊云、聂风等人看见此人,一定会非常吃惊,这个人竟然是已经被黄崇杀死的雄霸。
雄霸确实是死了,但是为了找到龙脉,帝释天以圣心诀将其复活,他的实力不仅完全恢复,还变得更为强大。
雄霸曾经按照地图,找到龙窟,虽然地图已经被步惊云毁了,但是雄霸的记忆力还是相当不错的,有他在,要找到龙窟,自然会简单许多。
“这里,有人的痕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