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
今天,我姐喊我送她们去坐车,因为不是很远,我穿着个拖鞋就出去了。
就那种,广东人富豪穿的拖鞋一样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没有他们的几十栋出租房。
我一手抱着一个小萝莉就出门了,这两个每天打扰我码字的小萝莉,今天终于要走了,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情。
出门的时候,32摄氏度,阳光正好,差点没把我拖鞋给晒融了。
毕竟不远,所以我是步行出门的。
车来得有点晚,
把母女三人送上车,我正准备迈着愉快的步伐回来给你们码字。
结果前一刻还是烈日当空,下一秒就倾盆大雨。
我着急忙慌地跑到了一个公交站下面躲雨。
雨很大,不一会儿就浸透了整座城市。
我很急,我想回家码字,看着雨势没有减弱的意思。
我很彷徨,我内心开始用我的读者为我祈祷,祈祷雨早点停下。
还别说,我的读者真给力,我刚祈祷完,睁开眼睛,天空就闪过一条万米长的闪电,而后是一声惊天巨雷。
之后雨开始越下越大,很快雨水就漫上了公交站台,我撩起了裤腿,防止雨水打湿我优秀的腿毛。
只是我的读者能力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弱,现场开始刮起了大风。
很大很大的风,把雨水刮进了公交站,雨水把我打湿了不少,我连忙躲到了一个柱子后面,刚躲进那根只能容纳我一人的柱子,我还暗自庆幸自己够机智。
只是这个时候风开始转向了,从背面吹过来,我身上的衣服又被打湿了不少。
我连忙又从柱子后面跑出来,站到柱子前面。
这个时候,风又开始转向了……
我又躲到柱子后面……
最后,我放弃了,因为那风是螺旋的,它会追踪。
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一款千元级别的大米手机,出门前喂了不少大米,所以它此刻的电量还很充足。
我想打个电话,让人来接我。
我翻开了通讯录……
我才发觉我不知道该联系谁,很悲哀。
雨还在下,风还在刮,我觉得我需要社交,特别是18岁以上,乔碧罗以下的小姐姐!
我在公交车站足足站了一个小时,我觉得我不能这么下去了,我想回家,我想给我的读者码字。
当我这个念头一产生,风变小了,也不螺旋了,我觉得这是个机会,虽然雨还在下,但是没了风的助威,它们也没起初那般嚣张了。
我拿出手机的耳机,插上耳机,戴上,播了一首最近在好声音听到的,崔佳莹唱的《我敢》!
我又把那部不能用来打电话的手机放进了裤兜,向雨中奔去。
雨水已经没过了我的脚踝,但是我不怕,因为我穿的是广东富豪的拖鞋,只是雨水沾湿我帅气的腿毛令我有点不开心。
我的目的地是距离车站一百米远的那个地下通道,我的思路很清晰,那就是通过这个地下通道过马路,过了马路,商铺林立,我就能依靠商铺的屋檐,顺着走回家去给读者们码字。
雨并没有因为我的奔跑而变小,我跑着跑着,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循声望去,很失望,并不是小姐姐,而是一个胖子,胖子我认识,我的初中同学。
此时的他头戴饿了吗小蓝盔,身穿雨中战斗衣,座下坐骑是个小电驴,并不是小绵羊,这让我有点失望。
雨很大,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看到他在对我笑,一边说一边笑,然后开着小电驴跑了。
我很羡慕他,能在这么大的雨还能接单送外卖。
而我,连雨具都没有,我很失败!
我在想,写小说的,为什么不如送外卖的?
为什么他有座驾?而我只有土豪拖鞋?
他走远了,带着别人的大鱼大肉走了。
我一点都不羡慕他,因为我从来只用美团,而他,是送饿了么的。
我继续跑,终于到了地下通道,通道很安静,一个人都没有,最重要的是没雨。
在某个瞬间,我觉得地下通道很适合码字。
在走过通道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我在想我的读者们,他们平常是点饿了么?还是点美团?抑或是不点外卖,省下一块钱打赏给扑街作者?
终于,我到了通道的另一端,我很开心,我看到了通道口的光亮。
只是当我走上地面的时候,我不开心了,因为我发现雨居然停了。
我觉得我在进入通道前的努力都白费了,我不想码字了,这一刻,我想饿了么。
但是耳机里的音乐还在继续,歌已经换了,这一次是卢巧音的《风吹不走笑容》。
我笑了,大步地往家走去,我发现我错了。
雨并没有停,只是变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那种。
但是路面上全是雨水,雨水淹没了我的土豪拖鞋,我只能涉水前行。
终于,我回到家了,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这时我的肚子传来一声“咕咕”的声音,它在告诉我,它饿了。
我拿出手机,熟练地打开美团APP,下一秒,我把美团关了。
因为我想起了我那个同学,对,就那个穿着雨中战衣,开着小电驴,雨中对我笑的胖子。
想到这里,我点开了支付宝,我知道支付宝里面有一个饿了么入口,我想点饿了么,我想让胖子给我送一次外卖。
我也想享受一次老同学为我服务的感觉。
我很快就下了单,期待着外卖员来送外卖,二十多分钟后,门铃响了,我知道是外卖来了。
门外是胖子?
不,是一个大妈,不过她的确是来送外卖的,我说外面那么大的雨,你怎么还出来送外卖呢?
我给她倒了杯热水,让她暖暖身子,她不愿意进来,怕湿了我家的地板,就站在门外哆嗦着喝水。
她说,她也有一个像我这么大的女儿,她叫沈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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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我想流泪,只是,这并不是事实。
事实是,我点开饿了么之后,我又关了,我翻箱倒柜,找出一个杯面,这个是真杯面,杯子大小那种杯面。
我决定还是吃这个,因为这个不花钱,或者说已经花过钱了。
吃完泡面,我开始码字,我笔下的主角很有钱,或者赚钱很容易,我很喜欢他。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角色,虽然他们中有反派,有好人,有路人,但是我就是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我想出来的。
码完第一章,检查完错别字,我登录后台发送,继续码第二章。
只是第二章还没开始,我突然就不想码了,我只想写一写和文无关的东西。
然后就有了这么一篇东西。
哦,这是一个来自现在还没吃晚饭的扑街作者的胡思乱想。
第二章,晚点吧,或者明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