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得偿所愿
赵博怀疑陈长兴就掌握了这种势,因为自己好像是被一个蛋壳给包裹,让自己可施展的空间越来越小。
自己可不是盘古,能够破开混沌开天地,不管赵博把拳力增加多少,力量都会被圆给滑开,力量一直都打不到自己想要打中的位置。
慢慢的,赵博的身体也不由自主的转动,而且根本制止不住,力量都被陈长兴带着走,自己想要把力量抽走都没有办法,陈长兴对力量的控制要远比陈耕耘、陈有直强多了,不管自己发出的力还是收回的力,都能够被陈长兴加以利用。
最后赵博彻底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再次被陈长兴给丢了出去,成了滚地葫芦在地上滚了几圈,一直撞到院子里的石凳才停下。
“不愧是陈家拳掌门,你要比你那两个不争气的儿子厉害多了。”
赵博随意拍了一下身上的尘土,陈长兴没有下狠手,自己并没有受伤,当然也是和自己身负铁布衫这种硬气功有关系。
“陈家拳专克你这种用蛮力的功夫,怎么样,愿不愿意跟我学陈家拳。”
陈长兴手背在身后,看着赵博说道,这一瞬间,赵博觉得陈长兴居然如此高大,嗯,错觉,我还是站直了再看他吧。
“没有其他条件吗?”
赵博问道,陈长兴不会这么简单传授自己陈家拳的。
“有,你要能力范围内护我陈家村一甲子,直到找到合适的传人为止。”
陈长兴说道,他已经知道赵博不会娶玉娘,但是陈家村要有新的顶梁柱。
赵博说的一点都没有错,陈耕耘和陈有直不是这块料,至于村子里其他的人,还不如陈耕耘和陈有直,比较起来,只有赵博这个外姓人是最合适的人选,虽然赵博不姓陈,可他妈姓陈,这样阻力会小很多。
“好,我答应你。”
赵博说道,反正自己也不会跟着方子敬离开陈家村,不就是守在这里嘛,当然,如果自己力不能及的时候,肯定不会莽下去的。
“那明天开始,我就来教你陈家拳,希望你能够让我感受到你的不同。”
陈长兴说完,就跳出院墙离开赵博的家。
真是一个傲娇的老头,赵博看着陈长兴离开的方向,没想到自己不停的刺激,终于让陈长兴教授自己陈家拳了,本来赵博以为自己的刺激可以让陈长兴传授杨露禅陈家拳,这样就在陈家村的规矩上开了个口子,到时候不管自己忽悠杨露禅教自己陈家拳,还是找陈长兴,都会容易很多。
没想到自己居然刺激的陈长兴直接找自己当传人,这还真是意料之外,让自己收获不小,陈长兴可是陈家拳有名的宗师,由他亲自教导,自己也能够得到真传,至于自己夺了杨露禅的机缘,以后在弥补杨露禅就行了,把陈家拳传授给他,也能够让陈家拳发扬光大。
第二天,赵博就在家中接受陈长兴的教导,虽然赵博也看过不少人打陈家拳,但是那些招式赵博没有去练,因为有招无法,练出来也是四不像。
陈家拳有口诀两篇,一篇为拳经总歌:纵放屈伸人莫知,诸靠缠绕我皆依,劈打推压得进步,搬撂横采也难敌。钩棚逼揽人人晓,闪惊巧取有谁知,佯输诈走谁云败,引诱回冲致胜归。滚拴搭扫灵微妙,横直劈砍奇更奇,截进遮拦穿心肘,迎风接步红炮捶。…………
另外一篇为“打手歌”,挤才朋摅捺须认真,上下相随人难进,任他巨力人来打,牵动四两拨千斤。
这两篇是陈家拳拳理,是陈家拳的创始人,陈王廷所创,里面涵盖了陈家拳的拳法之理。
除了这两篇拳理歌诀之外,陈家拳也是有绝招的,就好像霍家拳中的绝杀拳一样,陈家拳的秘笈就是缠丝劲,拳势动作,均以螺旋进退,这是陈家拳的秘传,世代口口相传,没有文字记载。
华夏很多传承都是口口相传,这样是能够最大限度的保密,可是这种方式是有极大弊端的,如果唯一传承人因为意外死亡,那就会有传承断绝的危机,华夏很多传承都是这样失传的。
陈耕耘和陈有直还没有资格学习缠丝劲,因为两个人的实力太弱,根本无法掌握缠丝劲,所以赵博是这一代中,第一个知道缠丝劲秘诀的人。
野马分鬃、猿猴献果、懒扎衣……赵博在陈长兴的指点下,一样样都施展出来,平时虽然没有专门联系过,但是看过不少,赵博掌握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两天的时间,赵博就已经掌握了陈家拳的所有招式,能够有模有样的打出来,不过运气之法还需要陈长兴教授,要不然这样的招式打普通人还行,想要和武师对决,就会吃大亏,对方能够轻易的破开你的引导,只有有了运气之法,才能够让招式更具威力,就好像古武的内功一样。
第三天,陈长兴看赵博已经掌握了陈家拳的招式之后,就传授赵博口诀,赵博学的很认真,这可是秘而不传的陈家拳,等自己学会了陈家拳,看陈耕耘和陈有直这两个家伙会是什么样子。
陈长兴虽然至始至终都是板着脸,但是对赵博进步的速度,心中震惊不已,赵博展现出来的武学修养,绝对不是这二十来岁就能够拥有的,他感觉自己面前是一个和自己同样年纪的经验老到的武学大师。
赵博虽然不知道陈长兴的惊讶,但是经历了几个武学宗师指点的赵博,就算天赋和普通人一样,但是对武学的理解,要远超同龄人,也只有陈长兴这样的宗师才能够和赵博一分高下。
陈家拳赵博虽然是第一次学习,但是凭借着自己的经验,和基础实力,赵博掌握的很快,相信用不了半个月,就能够完全掌握陈家拳,到时候在和陈长兴交手,就是另外一种不同,而陈家村,也将会只有陈长兴能够击败赵博,其他的人都要靠边站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