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黑吃黑(求收藏,推荐票)

放完一句狠话,林凡耀便不再管三人。

他推开车站的大门,却没想到门后有几个看热闹的镇民。

见到他进来后,大家慌乱的散开,谁也不敢看林凡耀,生怕惹到这个厉害的华夏人。

林凡耀无所谓的笑了笑,没理会径直的走到窗口前,告诉工作人员自己取信。

对方问了他的名字后,低头在记录本上翻了一会儿,没发现有他的信件。

这让林凡耀有些失望,看来罗贝尔在圣丹尼斯,依然没什么进展。

林凡耀想了想,也许他不应把希望,全都放在罗贝尔身上。

之前林凡耀是因为没办法离开,又正好碰到身无分文的罗贝尔,好心帮他还了高利贷后,便想着他是个西方人,比自己行事要方便许多,毕竟圣丹尼斯城华夏人虽然很多,但是歧视华夏人的也不少。

所以才让罗贝尔出面帮他办事,但现在时间不多,进展却不顺利。

下定决心,林凡耀打算过两天,就亲自去圣丹尼斯。

跟工作人员说了谢谢后,就打算离开。

没想到一个黑人走了过来,小心翼翼的问他。

“请问你就是弗兰克先生?那位有名的华夏赏金猎人?”

林凡耀有点好奇,居然在这里还有人认识他,而且还是个很奇怪的黑人。

这个黑人奇怪的地方在于气质,浑身散发着书卷气息,很像是一位高知识分子。

林凡耀来这个世界后,见过的黑人也不少了,但这个时代才刚刚解放黑奴,所以黑人种族的生活得不怎么样,读过书的黑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有点好奇的他承认了身份。

黑人见找对了人,显得很激动的样子。

然后邀请林凡耀离开了车站,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后,把自己的事说了出来。

事情很简单,对方的确受过高等教育,是一位少见的黑人医生,一直生活在罗兹镇附近。

今天他来镇上给人看病,结束后去商店买东西,买东西的时候把马车停在了外边,可等他出来后,却发现有人抢了他的马车。

马车上有着他维持生计的所有东西,包括了医书、药品和家当,现在全都没有了。

他知道是什么人抢走了他的马车,但却没办法要回来,那些人也是罗兹镇附近的恶霸。

本来正在路边愁苦的他,正好看见了刚刚林凡耀瞬间解决了三个人。

更关键是他听到了林凡耀说了自己的名字。

黑人算是一个游方医生,驾着马车到处给人看病,听到的消息也很多。

他想起了之前听人说过一个故事,在北方有个赏金猎人弗兰克,不仅实力非常厉害,心底也很善良,经常帮助穷苦人解决麻烦,没想到他会恰好遇上。

于是他就犹豫了许久,最终才鼓起勇气找了上来,是想请求林凡耀能够帮他要回马车。

听完黑人医生说完后,林凡耀心中大致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一个黑人医生,在这个时代里,受到的待遇可想而知。

要知道葛雷家族以前可是奴隶主,发家致富就靠两样东西,一种是种植了大量烟草的土地,另一种压迫无数的黑人奴隶。

虽然美国南北战争后,黑奴也被解放了,但在美国南部地区歧视黑人的观念根深蒂固。

一般的黑人都会被歧视,更别说黑皮肤的医生了。

对方没有被打冷枪,就已经算他命大了。

当然也跟医生这个职业有关,治病救人还是会受人们欢迎的,况且黑人医生收钱也便宜。

但总有些人脑子进水,不允许黑人医生到镇上,就算路过也不行。

可他又必须来镇上买东西,要不然怎么活下去。

于是今天碰上了几个混蛋为,居然将黑人医生的马车抢走了。

而且据黑人医生所说,那些人里有个人之前生病还找他治过,这也更让他伤心了。

简直就是好心没好报。

于是林凡耀很爽快的接下了这次任务,让黑人医生留在原地等待。

他打算趁着这会儿没事,去把这事儿解决了。

幸运的是黑人医生认识那些人,也知道他们住在那里,地点就在罗兹镇东南的沼泽边。

他顺着路线一直走,很快找到了地方。

沼泽的湿度比较高,到处都是水气弥漫,几间木屋就矗立在马路边上。

而且他也看见了黑人医生的马车,是一辆刷了红漆的双轮马车,外表很有辨识度。

同时也看见了有两个人,正在马车上翻里边的东西。

但好像因为没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弄得他们俩都很生气,有个家伙甚至骂了出来。

“那个黑鬼难道没把钱放在车上还,早知道应该把他身上也搜一遍。”

“再找找,我就不信了,他平时可爱惜他的车了,肯定是把钱藏在车上。”

林凡耀下了马,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对着说话的那人问道。

“别找了,有钱没钱都跟你没关系,把车弄回去还给人家,这可是人家吃饭的家伙。”

“你是什么人?”

“别管我是谁,人家给你们治病,却好心没好报,你们还抢人家的马车,说不过去吧。”

“看来是管闲事儿的,正好愁车里边没好东西,现在碰上了只肥羊。”

说完这句话后,两人正想拔出枪,看样子想要抢林凡耀。

可惜的是,他们惹错了人。

还没等把枪对准他,林凡耀用出了拔枪术,瞬间将两枪命中了他们脑门。

原本寂静的沼泽被枪声惊醒,藏在水中的水鸟扑翅飞走。

同时也惊醒了木屋里的人,这些人都是这两人的同伙,听到枪响后纷纷拿着武器冲出来。

看见了站在尸体前的林凡耀,立马明白发生了什么。

二话不说一群人就对着林凡耀开火,幸好林凡耀机灵躲到了路边的大石头后边。

他这次有点失误,没想到木屋里会有这么多人,之前还以为就几个人。

现在光是他看见的都有十多个了,而且人手一把卡宾连发步枪。

不过,虽然敌人人数不少,但因为事情太过突然,敌人们没有阵型。

几乎是各自为战,一窝蜂的向林凡耀冲过来。

形势危急之下,他急忙从包里掏出两根炸药,用火柴点燃引线后扔了出去。

“轰隆!”

“轰隆!”

两声爆炸后,敌人们虽然没几个受伤,但是却被爆炸产生的压力弄得东倒西歪。

林凡耀立马抓住机会,端起步枪走出掩体,打开死神之眼。

午时已到!

火力全开!

里奇菲尔德连发步枪,拥有着充足的十六发弹容量,后装式杠杆步枪的设计,使用起来异常的顺手,在死神之眼状态下,他能够做到十秒内射出十四枪。

于是十秒时间过后,他面前就倒下了十四具被爆头的尸体。

只剩下了三个人,被吓得面面相觑,正想逃跑的时候,去被林凡耀用左轮爆头了。

林凡耀这次下的是死手,因为他之前来的时候,在路边看到了好几具吊在树上的尸体,而且看尸体上的伤势,很明显是被虐杀死亡的。

之前他以为这些尸体跟这些人没关系,直到刚刚看见这么多人从木屋里冲出来,有些人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傻子都明白这群家伙犯了多少罪恶。

毕竟不可能十几个人躲在屋里边杀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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