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契约的一些设定
本书中会涉及到不少恶魔契约,所以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特地将一些设定放出来,以后如果需要补充,也会在这里继续完善,除此之外,还有关于天使契约的设定,以后同样会放在作品相关中。
恶魔契约设定如下:
规则一:恶魔被召唤,以真身前往其他世界时,力量越强大,受到世界之力排斥就越严重,必须通过签订契约才能停留在该世界,恶魔契约可以抵消世界排斥之力。
规则二:如果不签订契约,也存在进入其他世界的方法,但只能以灵魂附身,凭依,降临等形式进入,这些方式很容易被驱魔人驱逐。
规则三:恶魔契约将以恶魔文字作为记载,恶魔契约将强制显示恶魔部分真名,穿过深渊之门的恶魔将受到衔尾蛇印记的保护,灵魂或许会受损,但不会湮灭。
规则四:恶魔契约以召唤者本人意愿形成契约内容,一旦双方签下名字,则意味着契约成立,即时生效。
规则五:被召唤的恶魔,必须完成召唤者的意愿,但假如召唤者的意愿内容不严谨,恶魔也可以合理利用漏洞。
规则六:当契约中的恶魔文字,存在隐藏含义,或衍生含义,也将被执行。
规则七:一名召唤者,只能与一只恶魔存在契约关系,但一只恶魔,可以同时和多名召唤者存在契约关系。
规则八:如果召唤者一方无法履行契约,则恶魔可以直接收取召唤者的灵魂,相反,如果恶魔无法履行契约,则将被召唤者奴役,对召唤者的命令无法违背。
规则九:签订契约后,召唤者将与恶魔产生共生关系,恶魔无法直接对召唤者造成伤害,当召唤者死亡,则判定召唤者无法履行契约,当恶魔被驱逐,则判定恶魔无法履行契约,召唤者能够从恶魔契约中,知晓恶魔的名字(部分),下一次可以直接呼喊该名字强制召唤该恶魔,当两者同时被杀死和被驱逐,则判定契约失效。
规则十:当一件祭品(灵魂)涉及到多个恶魔契约的交易时,则该祭品(灵魂)的归属将按照契约优先级进行排序,具体为:直接归属>间接归属,最先时间契约>靠后时间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