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七章 享受生活,一曲肝肠断

鹿正康自认对于少林寺是有感情的,不过那并不算他的家,寺庙里都是出家人,所以这种建筑就已经脱离了亲缘的影响范围,是一个没有宗法制度的居住地,而且很多时候,同公园承担类似的功能,是游客们闲暇游玩、排遣的地方。

既然出来了,暂时也不必急着回去。

宿命通窥见京城未来的某些乱象,鹿正康打算留下来看看热闹,二来也是借这个人口繁盛之地修炼术数。

权素环每天都会来看望鹿正康。

她身为净土成员,对鹿正康会有极大的熟悉感和亲近感,就这点来说,鹿正康现在也是万人迷。

现在他每天的时间安排依旧是简单的。

早起用餐,小米粥一碗,小菜八样,用料考究,手法精湛。

花两个时辰陪权素环聊天,讲解佛理。

然后到权府阅经阁看书。

中午,素宴,通常十八道主菜,三道汤品,两道甜点。

下午出门给人看相,只算三卦就回来练武。

晚餐当然也是素宴,二十四道正菜,六道汤品,十三种餐后甜点。

权府的厨子都是曾经的御厨,算上那相枢为祸天下板荡的九年,那就是跟了总计十四个朝代的皇帝。

最后,坐禅、睡觉,一天结束。

鹿正康现在开始修炼超三阶的《阿罗汉神功》,差不多是《九阳神功》的升级加强版。

所谓形如枯槁力千斤,肉眼凡胎观精神,功力所至,伤痛消弭,百邪退散,诸般绝艺无师自通,无念自成。

练此神功,内力打通全身经脉,触及精气神三者互相转换的精深武学道理,几位首座传他心法时也是大大夸口过,只要佛子学了这门《阿罗汉神功》,天下武学都俯拾可得。

原本少林的其余绝技武功都安排在修炼成这门神功后一次学会,不过现在计划稍有变化,因为不能当面请教武功了,只能在净土珠里学……嗯,其实没有区别,依旧得承受和尚们怨妇般的眼神。

鹿正康对这些秃驴倍感头疼,自从他成为当今佛门不言而喻的领军者后,僧众就变得有些懒。

这是一种类似靠天吃饭的懒惰,他们不再专注于心的修行,以及对哲学、禅、宇宙的思考,而开始竞相追逐神秘主义,即开始探究以上缘为基础的造化体系,表现为对鹿缘菩萨的崇拜和模仿。

鹿正康被认为是鹿缘菩萨的化身,当然事实的确如此,不过和尚们单独把他的人格独立出来后,更进一步深化了鹿缘菩萨的权威性。

他们是在造神,造一个当代的释迦牟尼。

不过有时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鹿正康想要的路,与他们不同。

……

时光匆匆,岁月安然。

慢慢适应权府生活的墨云爱上了这里的竹林。

看得出家主权素环真的喜欢竹子,所以许多院落不住人,单养竹林。

这些竹林就是权府人的休闲场所了,估计到夏天,蚊子一定很猖獗。

好在是冬天。

美好的、寒冷的、没有蚊虫的冬天。

墨云出生在江南,那里的虫类可比北地来得硕大、繁多,住在室内也会遇到野外的虫子,譬如蜈蚣、蛞蝓之类的。

就因为被这些虫子搅扰过许多次,墨云对北地这种虫类稀疏的区域是十万个满意。

他听从鹿正康的教导,不再用剑,所以现在每天就是陶冶情操。

琴棋书画,笛箫笙篌,诗词曲对,诸如这样的文人式娱乐活动曾经一度占据他生命近半的时光,大户人家的子弟,许多基础修养是必备的。

艺术的培养需要时间和热情,在近十项才学中,他最终选择作为精神寄托的是琴术。

原本身后背了一张墨玉为材的五品宝琴飞云霜玉,如今当然一并被抢走了。

墨云每每想起身上家当还在那帮阴险狡诈的土匪手里,心里就忍不住作痛。

钱不是关键,老物件的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

没了飞云霜玉,他暂时也没心情弹琴,于是在奇珍阁选了一支玉笛,每天傍晚到幽静的竹林里吹上几曲。

十二月,初一,新月夜。

墨云依旧携着玉笛前往那一片熟悉的竹林。

今天有点晚了,方才画一副枯荷忘了时间,以至于天色完全黯淡他才出门。

没有月光,但晴朗长空的星光很明亮。

湘妃竹林,泪痕斑斑,也是一片星海。

墨云还是很青睐湘妃竹的,因为他的母亲讲过这个典故。

行走在鹅卵石小径上,笛子轻轻拍打手臂,悠然闲适。

“铛——铛!”

铿然琴声从林子深处传来。

竟有人先到了这里,而且似乎也是一位雅客。

两声清音,随后乐声洒洒如水淌出。

墨云停下冒失的脚步,驻足欣赏。

一曲《云水引》。

果然是轻缓时如秋日朗空舒服柔软的白云,急促如大河奔流化海而归。

融融泄泄的琴音仿佛化作粼粼波光。

墨云怔怔出神,他看到竹林被静谧的湖水淹没,湘妃竹缩入湖面化作倒影,微风吹皱涟漪,细浪间的微光就升起,化作大片大片的荧光,白、紫、黄、青、蓝,各色各样,如冥灵,如精魄,低低细语在交头接耳,但左右顾盼不见发言者们。

是这些光点在说话,它们轻笑着,不断上升,在深沉的玄穹上点亮星辰。

黑暗被彩光驱离,星辰交织成星座,具形出神话里的飞禽走兽,嘶声咆哮,还有传奇的古人,战天斗地。

仰头,转圈,四极遍野都是美景。

光、声、色、空。

宛如孩童至深的梦。

墨云轻轻闭眼。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云儿,你可知天上星辰,都是有灵气的,它们也会笑,也会哭,也会伤心难过,但不管再苦恼,它们每晚都会出来照亮夜晚,知道为什么吗?”

孩童时的墨云睁大眼,瞳孔衬映星河,“为什么?”

“因为天上一颗星星就是地上一个人,星星知道人会怕黑,所以就努力发光,地上的人看到它,也就不怕了。”

“哇!真的吗,那父亲你是哪颗星星?”

回忆汹涌,拍打理智的岸堤。

墨云闭着眼,清泪纵横。

父亲。

你是哪颗星?

你在那里,过得好吗?

良久。

一声娇柔的惊呼响起,“啊!这位公子,你无事吧?”

墨云的泪水瞬间止住。

英俊的脸上霎时泛起潮红,像一颗成熟的番茄。

剑客闭着眼,板着脸,硬邦邦地说道:“在下好得很啊,只不过刚才被风沙迷了眼,这就去治一治,这位姑娘再见!”

说完,他直挺挺地转身,迈着宽阔的步伐,匆匆离去,然后在地上差点绊了一跤。

“公子你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多谢关心!”

运起轻功,这回真的是在逃窜。

回到俊贤居前,墨云已经擦干眼泪,并用内力消去红肿,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卧室打坐。

黑暗无灯的室内,传来冷冷的低语。

“身为剑客,怎么能露出软弱的一面,这是万万不行的……等等,那把笛子!”

这一边,宁百依拾起玉笛,喃喃道:“真是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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