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鬼乸齐的来历

中午,烈日当头。

荒山上一副忙碌的景色,几十名穿着囚服的犯人挑水的挑水,刨坑的刨坑,干的是热火朝天。

林耀当然不会去干活了,他和狱警们坐在一起打牌,如果不是身上穿着囚服,别人还以为他也是狱警呢。

“厨房的伙食车来了!”

正玩着,送饭的伙食车到了。

黄狱警从车上跳下来,打开金杯车的车门,只见里面放着三个大桶。

一桶饭,一桶菜,一桶汤。

饭是米饭和馒头,菜是大乱炖。

或许是考虑到大家要干活,肚子里不能没油水,大乱炖里居然放了肉。

“我们的呢?”

食人鲳放下牌,扫了眼走来的黄成。

黄成热的直舔嘴唇,喘着粗气说道:“在副驾驶上,我带了二十盒盒饭过来,主食是米饭,菜是炖鸡腿,还有西红柿炒蛋跟啤酒。”

食人鲳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为了看管这八十名囚犯,他总共抽掉了16名狱警。

二十盒盒饭,怎么算都够吃了,只是今天热死人了,听到什么鸡腿啊,米饭啊,西红柿炒蛋啊,根本没什么胃口。

“生鱼出来!”

想了想,食人鲳对着囚犯们喊道。

生鱼,是一种监狱内的特殊叫法,特指有钱的肥羊。

这些肥羊有的是富家子弟,有的是家境殷实的二代,总之就是有钱。

在监狱里,这种人傻钱多的生鱼,是各个社团争夺的对象。

多罩几个,烟钱和酒水钱就有了,平日里也能孝敬狱警一些。

“有!”

听到食人鲳再喊生鱼,一名二号室的凯子站了出来。

他叫程安,据说之前是做记者的,家底还算不错。

因为揭发警队内部腐败被人陷害,发送到赤柱内判了九年。算起来这才是第一年。

“羊头出来!”

食人鲳再次开口,喊来了二号室的羊头。

羊头呢,顾名思义,就是负责管理羊群的头羊。

谁是羊,就是那些普通犯人,普通犯人在赤柱内被称为绵羊,社团中的普通混混被称为山羊。

绵羊有绵羊的头头,山羊有山羊的头头。

双方的地位上,山羊头头更高一些,绵羊的羊头只是山羊头头们嫌麻烦,用来给绵羊们教规矩的人。

“来了来了。”

二号仓的羊头,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高举着右手,脸上带着谦卑的笑容,小跑着来到食人鲳面前:“长官,有什么吩咐?”

“去山下的饭店,买一份海鲜蛋羹,一份咖喱牛肉,一份糖醋鱼,一份四喜丸子,一份冬瓜薏米煲水鸭汤,一分糖醋排骨,一份烧肉,一份烧鹅,再来二十份冰沙,让黄狱警开车带你去。”

食人鲳挥挥手,今天天气这么热,不吃点清凉的东西怎么行。

鸡腿,米饭,西红柿炒蛋,天天吃这些都吃腻了,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必须换换口味啊。

“是长官!”

羊头敬了个礼,随后跑到程安面前嘀咕道:“小安,要买的东西不少啊,你的钱够不够?”

程安看了看两旁的人,小心翼翼的解开囚犯的衣扣,露出了缝在衬衣内的口袋。

摸一摸,从里面掏出一沓钱,林耀坐在远处抬眼看去,最外面有几张1000面额的大金牛,里面还有好多张500面额的小金牛。

就这一沓钱,少说也有万八千块,难怪能成为肥羊。

“一千块,绝对够了。”

程安拿出一张大金牛,不动声色的塞进羊头手里。

羊头自己算了算,绰绰有余,没准还能省回来两三百块。

“你想吃什么啊,我顺便帮你买呀。”

羊头是监狱里的老人,很清楚肥羊得哄着来,尤其是小安这种有钱的肥羊,论起来比他这个羊头重要的多。

“随便买点糖块和巧克力吧,到时候分给大家吃。”

程安今年虽然刚满三十,可他之前是著名记者,工资和奖金不低。

自从他发现成为肥羊,能够让自己好好的在监狱内生存下去,没人会欺负他之后,他就不在吝啬于给狱警和老大们花钱了。

还别说,真的很管用。

一个月万八千的花出去,给老大们买烟,给狱警们买西装手表,一来二去,监狱内再也没人敢欺负他了。

其他人也不傻,都知道他是肥羊,上面有牧羊人罩着。

所幸,眼不见为净,除了偶尔从程安这里刮点油水之外,见面还会叫声安哥客气客气。

“这个人叫程安,他家里家境不错,每个月都给他存一两万进来,算是一号仓内的极品肥羊了。”

食人鲳指着程安,小声跟林耀解释道。

林耀微微点头,一号仓关押的是普通犯人,比不得北仓关押的都是经济犯,肥羊数量在四大仓中是最少的。

程安这种家里有人,每月存个一两万的肥羊,在里面比大熊猫还少。

“耀哥,你的电话。”

正说着,茶壶从旁边走了上来,手里拿着个大哥大。

林耀接过大哥大,也不背着食人鲳,坐在椅子上接起了电话:“喂?”

“耀哥,我是刀仔,鬼乸齐的底细摸清了。”

“说...”

“鬼乸齐,港岛屯门区人,十六岁加入三湘帮,一直在三湘帮内做事,他老大是豺哥!”

“豺哥?你确定?”

“确定,我拿到了他和豺哥的合照,错不了的。”

听着这样的话,林耀目光微眯。

他想到鬼乸齐是谁了,当日他带着刀仔去麻将馆找豺狼帮忙,豺狼身后站着个小弟。

这个小弟,不是鬼乸齐是谁?

只是那时候,鬼乸齐留的是长头发,而且还戴着墨镜。

林耀那时也不认识他,扫了眼就没有再关注,要不是刀仔提到豺狼的名字,他都快忘记有这个人了。

“有点意思呀!”

林耀的目光中闪烁着冷芒。

他们那天去找豺狼,是想请他出面,搭救刀仔的女友李美凤。

之后他们借助豺狼的面子,确实从老爷车那带走了小凤,并在不久之后,林耀也带着刀仔加入了豺狼的抢劫计划。

后面的事就不用提了,计划不是很顺利,他们死了很多人,就连豺狼都被陈家驹打死了。

虽然抢走了两百万美金,可这些钱是连号的,到现在林耀也没有动用,还因为分钱的事干掉了鸡心。

“难怪你总盯着我看,你也认出我来了吧?”

想到鬼乸齐就是站在豺狼身后的小弟,林耀明天他为什么会盯着他看了。

鬼乸齐肯定认出了他,只是迫于他的实力装聋作哑,好似没有把他认出来一样。

甚至林耀怀疑,鬼乸齐知道他参与了黄金大劫案,最少也知道他是大劫案的成员之一。

如果有一天,他跑去警署作证,说有证据证明他和大劫案有关,林耀觉得自己一定会很头疼的。

“耀哥!”

鬼乸齐正带人过来吃午饭,对上林耀的目光后笑着摆了摆手。

嘿嘿!!

林耀报以冷笑,这家伙装的还真像。

要不是回忆起来了,想到了他这个人,还真被他给糊弄过去了。

“怎么,跟他有过节?”

注意到林耀的目光,食人鲳也将目光望来,小声道:“要不要我帮你收拾他?”

“不用,收拾他做什么。”

林耀嘴上虽然拒绝,心里却在想:“只是收拾他怎么够,谁知道他清不清楚我和豺狼的事,万一知道一些...哼哼!”

他们做过的事,林耀以为只有三个人知道,他、刀仔、叶继欢。

没有第四个人了,就连陈家驹也只是怀疑他,没有证据证明他真的和豺狼有关。

现在又多出个鬼乸齐,更要命的是,鬼乸齐是豺狼的手下,很难说豺狼有没有跟他说过大劫案的事。

不怕他不知道,就怕他知道。

更有甚者,他知道的比林耀想的还多,那就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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