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分魂
王氏扯了下王书生,低声道:“此事倒是不可轻疏,若是让县里柳员外家知晓,怕是订下的亲事也要黄了,与其到时他家不愿,退了这亲事,让我儿名声蒙污,还不如……”
王书生咬咬牙:“不行,大不了我养她一辈子,也不能让她嫁给这等粗鲁村夫。”
王氏扯他道:“你莫置气,女儿怎能一辈子不嫁人?”
王书生瞪眼,指着李村汉:“那你说如何是好?女儿这般模样,如何嫁得人?难不成,真要嫁这村夫?”
村汉嚷道:“这轮得着你说话吗?俺婆娘都跟俺过了半辈子了,俺还要她嫁?”
“你看看!这般粗俗无礼之人,我就算让女儿在家中一辈子,也断然容不得他!”
王书生怒道:“废话少言,我这就拉你去见官,走!”
“走就走!”
“阿弥陀佛,”
陈亦宣示了自己的存在,插言道:“两位施主,既然都各持己见,难以决断,不如让小僧来说一句公道?”
村汉嚷道:“还说什么公道?把俺婆娘还给俺就是公道!”
王书生鄙视地看了他一眼,对陈亦道:“大师请说。”
“此事倒也简单,魂儿是王姑娘,躯壳是李氏,那便将魂儿还给王施主,这躯壳嘛,就还给李施主,人归原主,各有归宿,岂非两全其美?也省得两家争执。”
王书生瞪眼道:“大师莫不是在与王某玩笑?这如何能分?”
“不难,不难。”
陈亦笑着摇了摇头,手中不知何时已多了一根黑黝黝的锁链。
不等他人反应,就将锁链抖手打出。
锁链如灵蛇般朝妇人卷去,眨眼便将她缠住。
陈亦微微一扯,众人只沉妇人身上一阵模糊,便见一道淡淡虚影被锁链扯了出来。
而“李氏”软软倒了下来。
“婆娘!”
李村汉跑了过来,摇了几下,“李氏”已无声息,大惊失色。
王书生等也面色大变:“你、你……你做了什么?”
陈亦默诵了一句地藏经文,淡淡的金光铺开,众人眼中便多出了一个虚幻的身影。
这是一个年仅十来岁,长得秀丽可人的小姑娘。
正满脸不知所措地四下张望,确实是透着几分我见犹怜的味道。
这是灵魂?!
一众临时工也睁大着眼看向他。
虽说亡魂见得不少,但无一不是在人死后,在某种特定又巧合的情境下才有。
所以一向被人认为是某种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和传统概念上的灵魂是有区别的。
至少,在现在之前,地星对于传统概念上的人类灵魂的存在,还是普遍存在争论的。
争论的最主要一点,就在于从来没有任何人能从活着的人身上,检测到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完全无法用任何方式观察到。
以至于哪怕诡异遍地,对于这种无法直接证实的“民间”说法,仍然一直得不到承认。
但如今亲眼看到疑似是人的魂魄,被陈亦一条锁链就勾了出来。
不仅是几个普通人临时工,其他见多识广的几个觉醒者都是感觉三观在重塑。
“小僧不是说了吗?”
不管旁人如何作想,陈亦脸上笑意不变:“魂儿归你,躯壳归李施主,这便是王姑娘的魂儿,如今两相各归所属,正是皆大欢喜。”
魂儿?
那岂非是……鬼了?
王家夫妇脸色大变,王书生颤声道:“这、这……魂儿分离,人岂能活?”
陈亦摇头道:“大抵是不能活的。”
“啊!”
“俺婆娘又死了?!”
闻言李村汉大嚎了一声。
一干临时工只觉得他这个又字用得颇有精髓……
“哎呀!你这小和尚啊,亏俺还以为你是个慈悲的,还说要帮俺,你这是杀了俺婆娘啊!”
李村汉抱着李氏的身躯哀嚎着。
看样子倒是十分伤心,对于一旁姿容秀丽的王小姐魂魄,却不曾再多看一眼。
让旁人有些诧异,尤其是阮南竹。
难不成这村汉真的是爱他妻子的?
还是说他怕鬼,见王小姐已经成了鬼魂,没了指望?
阮南竹比较倾向于后者。
陈亦也是一脸诧异道:“你不愿她死?”
“你这小和尚不是废话哩?她是俺婆娘,俺怎么愿她死?你还俺婆娘命来!呜哇!”
李村汉抱着自家婆娘,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陈亦犹自不解的模样道:“可月前,李氏身故,小僧并未见你伤心。”
“俺们都是苦人咧,是生是死那还不都听天老爷滴,日子能过下去就得哩,天老爷要收她,俺没话说,可你这小和尚又杀了她……呜~你个天杀的死秃驴啊!”
李村汉大声哭嚎,说话有些颠三倒四,词不达意。
不过大家都能明白。
至少能听出他对自家老婆并非毫无情意。
只不过,生活让他这样的人没那么多花前月下的概念,对于生死,有着异于常人的豁达。
可明明死而复生了,又突然身遭横死,却真让他无法接受了。
“如此说来,倒是小僧的不是了,未想你也是个痴情的,”
陈亦这回恍然大悟,点头道:“那不如小僧再让王小姐的魂儿返回躯壳,让她随你回去过日子吧?”
“不要!俺只要俺婆娘!”
村汉出人意料地干脆拒绝。
“俺原来是不信,以为是这婆娘想甩了俺,可现在知道了,壳子里真不是俺婆娘哩,就算活过来也不是哩,俺不要!”
“不行!”
村汉不愿,虽然出人意料,倒也能接受了。
但王书生的反应却让他们无法理解。
“我儿无论如何不能随这村夫一道!”
陈亦缓声道:“王施主,小僧不得不与你说清楚,阴阳有别,生死两界,阳世于阴魂有若火狱苦海,人之躯壳如若舟度,方能载着魂儿在这火狱苦海中浮沉,”
“王小姐的魂儿离了躯壳,虽一时有小僧护持,却也护不得太久,”
“且阴阳殊途,阴魂能伤活人,活人也毁阴魂,即便你二人不嫌弃,将她带回家中,也是两相其害,少则三两天,多则七八天,或是让王小姐返魂复生,或是任其流离,如若孤魂野鬼,时日一到,便即烟消,不复于世,你家中之人,也定患大病。”
“如此,王施主也不愿让王小姐返魂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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