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求胜无心

那些爵爷中,最年轻的是弥尔塞,三十岁不到,最年老的只怕快要七十了。

我嗤之以鼻,用鼻子哼道:“这么老了,当上公爵又能蹦跶几年?”

诺曼说:“朗基努斯公爵,你先做个示范如何?”

我脸上变色,旋即哈哈大笑,说:“裁判岂能亲自下场?我也不是贪慕虚名之辈。”

其实,我心中感到烦闷——我已经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自己,即使我是倚靠圣徒和彼列,难道这些人就不能死心塌地相信我吗?即使我是骗子,可也是个极有诚意的骗子,他们为何还能不为所动?

但无敌是永恒的传说,这传说在我落败之前将一次又一次受到挑战。

无敌,无敌是多么地艰难。

由于是叫号依次登台,参赛者不争不抢,第一号是个壮汉,大约五十岁年纪,大概是叫约宏,可内夫的口音不标准,我总觉得是叫约翰,他穿上铁甲,大叫一声朝前猛冲,足足花了十八秒才冲过终点。

内夫说:“很遗憾,还请再接再厉。”

不知约翰还是约宏怒道:“我并非以速度见长,在战场上,我的剑刃锋锐无匹,而我的铠甲坚不可摧。”

内夫说:“所有项目必须都达标,否则如何能成为九隐士?”

约翰或约宏说:“简直吹毛求疵!我的剑能辟开山脉,裂开河岸,如果仅仅因为我笨拙....”

内夫缓缓答道:“你的念刃甚至连你自己的肥肉都举不动,节省些时间吧,我们可没有一整天。”

约宏大喊:“我身为伯爵,岂能受如此忽视?我在邓恩公爵麾下效力多年,又岂能凭白蒙受如此不公?”

内夫召唤来傀儡,那傀儡一拳将约宏轰得无影无踪。内夫答道:“很遗憾,你的防御力也不够格。”

跑道共有三条,在我这一条,来者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他身材强壮,脸颊瘦长,蓄着琐碎的胡渣,我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是个身经百战的人,杀戮对他而言已成习惯,为了活命,他不惜使出任何手段,诛杀任何敌人。

有时,为了掩饰行踪,军人不得不杀死偶遇的小孩,这人的眼睛让我觉得他做得出这种事。

他叫阿德曼,正是神箭头阿德曼伯爵。

他微笑道:“公爵。”

我不能在气势上输给他,于是报以从容不迫的微笑,点头说:“伯爵。”

阿德曼又微笑道:“久仰大名。”

我摆出一种迷人的、神秘的、似笑非笑的、动人心魄的,甚至可以说是天使与魔鬼结合般的笑容,这笑容是我精心练习的杰作,只有面对那些试图在气度上压倒我的不自量力的蠢货时,才会使用的杀手锏。

凭借这笑容,我能在合照时抢任何人的C位,并且把那人的嚣张气焰压得荡然无存。

我使出这种笑容,下一秒,我将说出“彼此彼此”四字,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绝技,将以无情碾压般的风范,会让这装模作样者再也不敢班门弄斧。

我说不出任何话,因为这表情弄僵了我脸上的肌肉,我半个字都说不出。

阿德曼向我点头致意,从我面前走过。

这人果然令人捉摸不透,难以言喻,他仅仅凭一个微笑,几句招呼,就令我陷入窘境,他太可怕了,可怕的连我战神朗基努斯都感到心寒....

绿面纱透过疯网说:“难道不是因为你太白痴了?”

疯网里的家伙果然没一个好东西,不过,一群疯子,能指望他们有多高的情商?

他闪身而过,百米冲刺仅用了五秒。他在终点晃了晃脑袋,舒展筋骨,笑道:“真是累。”

不行,我要赢,我要在万众瞩目之下,将这位剑盾会传奇故事中的主角彻底压倒,让他们明白黑棺剑圣比剑盾会的英雄要强。

对不起,今天我赢定了。

我大手一挥,示意暂停审查,随后,我迈着悠闲的、宛如去河边钓鱼的悠闲老人,或是在丛林中采蘑菇的无邪少女般的步伐,走到起跑线上。

几乎全场的人皆屏住呼吸,原本即将起跑的人都停住了,目不转睛地注视此处,而内夫、诺曼并无异议,他们自己也难以免俗。

我不愿为这小事召唤圣徒,但我本人的念刃造诣也早已今非昔比,凭借激流,这一百米对我而言就像十米一样轻而易举,我在三秒钟内就能跨越这段距离,轻松地就像吃早餐里的小饼干那样....

突然间,我意识到了这事的挑战性。

我必须表现的举重若轻,浑不费力,我不能表现出半点求胜的欲望,此举就仿佛兴之所至的几步舞蹈那样信手拈来,浑然天成,如此方显境界。

是的,在剑盾会的地盘,我的一举一动都关乎黑棺,关乎大局,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此事虽然不难,可我仍不能有半点轻忽。

我听人说:“黑棺剑圣好郑重啊,准备了这么久。”

我勃然变色,短短地笑了一声,说:“哪里,哪里,我小试牛刀,根本不会使出全力。”

经过多年的修炼,我使出激流时不会有任何征兆,哪怕念刃的高手,也无法得知我已经使用了进阶的念刃。

我不能大吼,甚至不能喘息,蓦然间,我动了,激流涌动,在全身流转,化作一道模糊的残影。

我冲过了白米线,计时器现实2秒5。

我闭上眼,险些露出笑意,可硬生生憋住,脸色平静的就像刚刚从妃子身边起床的王子。

我叹道:“唉,退步了。”

人们发出惊叹声,我沐浴其中,却戴上虚伪的、无动于衷的面具,凡人们,你以为我和你们一样虚荣吗?不,即使我虚荣,我也不会表现出来。

阿德曼说:“原来阁下也掌握了激流?”

我说:“激流?哼哼,那是什么?”忽然间,我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咳嗽,我怎么会咳嗽?我苦心营造的气氛,就因为这一声咳嗽大打折扣,为什么会这样?为何老天爷对我如此不公?

我又咳嗽了几下,一口早已准备好的浓痰吐在地上,由于灯光的远古,这浓痰在某一角度看起来呈现红色,像是血迹。

一群混账笨蛋说道:“看,黑棺剑圣为了求胜吐血了!”

我忍不住去拔剑鞘中的长剑,却发现忘带了。我想向人们解释那只是我寻常的痰,可又该向何人解释?

我就知道随地吐痰的恶习有一天会招来恶果,真是悲哀,这世界是何等的悲哀。

就在我悲凉自怜之时,周围的人似乎根本没留意,比赛继续进行,那个阿德曼也不知跑哪儿去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