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3章 抢占地形
随着第二局开始,五个队伍选点都非常谨慎,毕竟这攸关能否进入下一局的资格,一旦选点错误,进入混战区,再厉害的人如果运气差一些没捡到枪,也容易被实力比他低很多的人乱枪击杀。
所以这五个队伍都非常有默契的各自往边缘跳去,竟然没有一个人直接占领中心区域!
相对于别的地图来说,雨林物资是非常丰富的,王雨宁落地便捡到一把QBZ步枪外加60发子弹,以及全套的二级装,这已经是非常豪华了!
至于另外三人却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但也都凑齐了一级头盔或二级护甲,武器倒是谁也不缺,这一片房区搜索完毕之后,基本上人手一把步枪,虽可能不是擅长使用的,但也远比在海岛时,四个人搜索房区必然会有使用霞弹枪,或者连霰弹枪都没有的境遇。
“小宁,咱们要不要等一等在往前去,五晋三其实只需要淘汰两个队伍就够了。”李明月这时开口说道。
越是往后打,这群人就越谨慎,尤其是冠军争夺的时候,谁都希望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更何况雨林地形相对复杂,没有海岛那么开阔,如果被阴一波不值得,还不如等缩圈之前在过去,没准已经有队伍被淘汰掉了,也能保障他们可以顺利晋级到决赛。
王雨宁闻言想了想道:“越往后其实越不好打,最稳妥的方式,是在决赛之前先挑起争端,咱们可以围绕圈周边去走,主动找人!”
他的想法显然李明月并不认可,但是却没有反驳,对于王雨宁的技术和意识,这几人是非常清楚的,也许他这么做有自己的想法也说不定。
其实不单单王雨宁有这个念头,DS战队已经展开了行动,自所在区域围绕周边开始搜索,就是为了避免想要苟到最后的队伍提前藏在圈中心,这种地图只要苟的住,眼神不好的踩在别人身上都不容易发现。
但是在这之前,所有队伍朝着中心转移的过程中,主动出击去找寻敌人其实远比决赛圈容易的多!也能避免决赛圈时攻击一队,被另外一队放冷枪的情况,其实如果没有王雨宁这个战队的威胁,DS是不屑于做这种事情的。
但在领略到了V战队实力之后,他们必须要保障决赛之前拥有晋级的资格,否则一旦V战队也换了一个作战计划,选择进入圈中心放冷枪,他们还真就不好防范,所以当王雨宁他们刚刚抵达左侧房区的时候,公屏已经开始播报淘汰信息!
显示DS战队已经淘汰了三个人,看到这李明月才心下大定!看来高手都有不同于常人的想法,越是复杂的地形越早出击,反而有意想不到的结果,所以当他们在前方房区看到敌人的时候,那个队伍显然也没想到。
慌乱之中的开火,暴露了所有人的位置,也失去了雨林地图最有利的屏障,王雨宁用挂着二倍镜的QBZ,基本上几枪一个人头!
哪怕是雪儿和刘颖,也合力击倒了一人!至于李明月则拿到几个助攻,不到片刻的功夫,四人小队被全歼!这个对与DS交火那队相比,实力更加不如,因为他们全员参战,忘记留一个种子选手苟到最后。
其实决定苟分进决赛时,有这个想法就应该采取三一队形,或者二二队形,避免过于集中,一旦被发现被灭队!
明知实力不济,还站的这么集中,交火时想跑都没地方跑,而DS攻击的那队,公屏一直只有三个人被击倒击杀,证明采取的是三保一战术,只要情况不对,剩余的那个哪怕是爬到决赛圈也不能露头!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拿到晋级资格。
可能有人会对此提出质疑,游戏打的不就是个酣畅淋漓,苟上去也没什么意义!
实际不然,这是游戏,也是游戏中的战场,不管你杀了多少人,能活到最后的永远是赢家,哪怕从头至尾只击杀了一个并且成功吃鸡,那你也是第一名!战争射击游戏,除了个人实力之外,还要讲求策略和战术。
否则要队友何用?直接单枪匹马不是更加紧张无所束缚,而且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最终看排名的时候,哪怕苟到第二,他也是第二!
当王雨宁这面交火的队伍被淘汰之后,DS已经和剩下的一个满编队碰到了一起,一番激战,只击杀了两个人,也就是说虽然被淘汰出去的人不少,但仍旧有四个队伍!所以这两队非常默契的没有在去寻找敌人,而是不断朝着中心区域靠拢。
DS也好,王雨宁的V战队也罢,都认可对方的实力,那么他们现在继续采取大范围移动搜索,很容易会碰到对方,在没有十拿九稳得到晋级资格之前,他们两队分出胜负其实是最愚蠢的行为!
哪怕是DS战队脾气火爆的队长,也完全遵守这个规则,在没拿到前三资格时,不会去主动挑衅对方。
等两个战队已经来到圈中心区域附近,并且各守着一个相对开阔还有掩体的地方时,便都非常默契的没有向前,而是在等!
当马上就要刷第二波圈的时候,一声枪响打破了这种宁静!DS的副队长一枪便把先前遗漏的那个人给击杀掉,整场比赛也仅剩下三个队伍!
正常来说,这意味着不管他们谁先被淘汰,最后都会进入下一场的总决赛,所以打法上就比较激进一些了,全都开始抢占中心区域的有利地形,当王雨宁看到淘汰信息第一眼,就已经确定这个人是刚才队伍剩下的存在。
接连标记了两个点,人就已经朝着前方跑去,当他们刚刚来到斜坡的时候,王雨宁突然停下,让每个人手里拿着手雷,朝着斜坡顶部丢去!
当这几个手雷炸开的时候,传来的却不是四声,而是七声!也就是说除了王雨宁他们,山坡对面也有人在丢雷!这就是英雄所见略同的最佳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