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道穷则变,物穷则反;

炎黄神眷正文卷第一百二十六章:道穷则变,物穷则反;神兵利器,唯有在高手手中方能展现真正的价值,一名武道强者,手中的武器即便只是普通刀剑,也足以开山破岩而丝毫不损锋刃,若是刀剑被损,最大的可能是其武学被人干净利落的破去了,那时手中即便是神兵利器也无意义。

当然,以上都是一些非常极端的情况,普遍情况下,武道强者手中的往往都是神兵,而神兵也可以大幅增强其实力。

石毅手持劈夺来的单刀,在城头之上冲锋杀戮,他并不一味追求自己杀人,而是追求最高的效率,冲到一名下属身边,将他身边的敌人击倒了,石毅并不会再补上一刀,而是攻击下一个目标,由那名下属补刀收人头。

“将军,接刀!”

一名穿着凯岩之领甲胄的战士,从背上取下绑着的弯刀,然后全力向石毅方向投掷过去,嗖得一声破空声,石毅挥手接刀,锵然拔出,而手握锋利无比的龙骨弯刀的,石毅的战斗力又是激增数倍。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守备军调整城防弩炮,向着施展火焰之手的勒尼特罗斯开炮,一支大号弩枪轰得一声破空,当勒尼察觉到时脸色骤变,这种重型弩炮都可以用来攻城了,自己的远程防护法术能不能防得住,自己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然而,就在勒尼觉得自己就要被轰个对穿之际,一道疾影在眼前一闪而过,同时带来的还有一道璀璨到刺目刀光,石毅一闪而过,半空当中的那支弩枪直接就被斜斩削断,破开准头。

在勒尼特罗斯惊愕之时,远处潜伏着的坦克奥尔梅多也看到了火焰升起,他一人当先嚎叫着猛冲出去,而一见主将尚且如此,坦克身后的战士们也嗷嗷嚎叫着追随出去。

因为凯岩之领附近是没有树林的,因此哪怕在夜色中众人也潜伏得比较远,要冲到城下的话需要一段时间,而在城墙上厮杀的已方之人,听到下方援军的冲锋,也精神更加振奋。

“打开城门,让我们的弟兄们进来。”这个时候石毅的左手已经有一面夺来的盾牌,他左手执盾右手执刀,是不可能亲自去转动机关的,石毅转动机关的速度只是比普通士兵稍快,而他的战斗杀戮效率却是普通士兵数倍以上。

因为刚刚那个守备队长的机警谨慎,城头上的防御力量完全被激活起来了,凯岩之领用于换防的二十名军士,并没有回到城内各自家中,而是在宿舍里居住,因此涌出来的速度相当不慢,只是当他们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石毅左手持盾右手持刀,带着两个人站在尸骸血泊当中。

剩下的人手全被石毅派出,由青年法师勒尼带去开城门了,凯岩之领没有护城河,城门并不是吊桥形式的,而是外层用厚重的铁栏门落下,再以两侧木门闭合,因为铁栏门的沉重,因此凯岩之领无论是谁开城门都很麻烦沉重,借用机械之力还需要数个壮汉操作,但这种事,也是防御优势。

古代,气血系化劲级的武者,身披重甲,策良驹战马,手持大枪可以杀百人如剪草,裂土封疆,为王为侯。

但那是因为化劲级武者体魄强壮,可以穿着重铠,同时劲力散布全身,可以抗受强力钝击而无伤,这样的猛将在古代战场上,大多数无力的攻击对他们来说是没用的,再加上他们杀人容易,当然就是战场上的大杀器,所以古人才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但若是脱下重铠的话,化劲级武者和普通人一样,被一箭射在要害一样流血一样死,并且战场上形势混乱,若是运气不好的话,很多意外情况是根本无穷预判避免的。

因此,哪怕是石毅在眼下这种情况下也打得很谨慎,左手筝形盾护住身躯,右手持刀,他并不冲上去杀人,而是带着自己两名下属堵着从营舍中跑出来的凯岩之领士兵,不让他们去干扰阻止勒尼那一队人开启城门。

因为石毅之前表现出来的凶暴悍勇,那种难以形容却又可以清晰感知到的剑豪气魄,凯岩之领那些新兵们,居然士气低落,一时彼此对视不敢向前。

凯岩之领盛产弩兵,他们当中也是有弩兵的,可是石毅带着两名下属卡在一处墙沿死角之地,至少在这个时代,石毅敢说没有人比自己更懂得怎么卡死射击弹道!

当城门铁栏拉起,大门开启,坦克带着主力冲入进来的时候,凯岩之领就已经大局抵定,城防再坚,城防设施再好,若是缺乏足够精锐的战士来操作的话,那也是有等于无的。

军队很快占领整个凯岩之领,并且包围辛普森家族的内堡。

“看样子,我的儿子失败了。霜狼之领的领主,我愿意承担一切战败贵族应该承担的责任,但也请你保留作为一名贵族应有荣誉,不要再做无谓的杀戮。”

当石毅重新穿着甲胄,骑着战马来到辛普森家族的内堡时,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夫人站出来主事的,由于长年的战争,辛普森家族成年的男性几乎都已经死光了,要么就是伤残,因此,倒也真的没必要再进行灭族了。

“尊贵的夫人,辛普森家族将被剥夺爵位、土地与原本拥有的财富,你们可以保留一些物品,但需要经过检查,并且,你们接下来将会迁移到霜狼之领,作为平民生活下去。”

在石毅当众做出承诺之后,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夫人命人打开了内堡,凯岩之领辛普森家族至此消亡,从此这里将会是霜狼之领的领地。

一夜夺下号称五大领地当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凯岩之领,石毅命背叛的原守备队长陶马作执政官,命一名河湾之领步兵队长作治安官,共同管理这片土地。

接下来,四十六名河湾之领步兵将会驻守在这里,混合着当地部队作为防卫力量,而并未受到损失的四十名霜狼投矛手,将带着二十名编入的俘虏弩兵,在一夜休整后返程霜狼之领。

虽然这样来回奔波非常辛苦没有错,但一方面石毅的统御够高,威望够强,连战连胜,并且另一方面,石毅赏下的金币物资足够多,他将辛普森家族的内库都掏空了,像这样的老牌家族,存续成本是很高的。

都说需要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但正因为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很考究,因此方方面面都需要高额开销。

平民出身的贵族养骑兵队,老牌贵族养女奴小丑,然后平民贵族崛起、老牌贵族覆灭,这仿佛是一个轮回。

当然,贵族阶级本身也会联合起来,疯狂封锁压制平民晋升的机会,这种联合达到极致,就是地球西方中世纪的那种,王室与王室之间、贵族与贵族之间长期通婚,导致彼此间都是亲戚。当你不是他们亲戚的时候,那你就一定不是贵族,至此逻辑闭环。

上面说了那么多,其实就是要体现一件事,那就是辛普森家族虽然觉得自己的钱不多,但当石毅把他们家内库掏空的时候,发现真的有好多好多的钱,甚至能买到马的话,足够自己养出一支骑兵队了。

老牌贵族脑海里的有钱,与平民贵族脑海里的有钱,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两日后,山岭之间。

“这样急匆匆得赶回霜狼之领,接下来您是要攻打河湾之领了吧?其实,何必那样着急,您先慢慢消化掉凯岩之领,这样您的实力大幅增强了,同时也不会让北方两个领主不顾一切的攻击您,短时间内连续吞下相近自身三倍大的土地,这样的决策未免太激进了。”

四十名霜狼投矛手,二十名凯岩之领弩兵,守卫着辛普森家族前往霜狼之领的族人以及财富,坦克管理着他们,而石毅与青年法师勒尼,则骑马走在山路上。

勒尼乘机劝告石毅,不要太过贪心继续争战了,虽然无论是霜狼之领防守战,还是凯岩之领攻城战,石毅都打得极为漂亮,但各种各样不稳定的因子也都存在了。

让那名背叛者成为执政官,让河湾之领的战士驻守凯岩之领,这几步固然都是精妙的安排,但万一河湾之领的战士与凯岩之领平民产生流血冲突,脆弱的平衡顿时就会被打破,那个时候石毅这边的形势将会全面恶化,甚至因此导致崩盘都是有可能的。

“怎么?毕竟是自己家乡,自己的父亲,感到心痛了?”同样骑在马上,石毅在听到勒尼的谏言之后,微笑着言道。

“我是担心你玩崩了,我不仅仅要背负背叛的名声,还要背负愚蠢之名。”

“现在已经不是我能决定打不打的情况了,而是即便我不想打了,你父亲很可能也会来打我!”

“在我抽调四十名霜狼投矛手之后,整个霜狼之领是不到八十名职业士兵管理着一百九十俘虏,如果我是你父亲特罗斯公爵,我这时绝对已经尽起能战之兵,先打过来再说。”石毅骑着马走在前面,这样说道。

“不可能,我父亲我还是了解的,他根本就没有那样的胆魄,更何况河湾之领已经损失惨重,最多还能聚起一支一百人的部队,这样规模的部队怎么能攻下霜狼之领?如果是由您来指挥的话,那还有些许的可能。”在下这样断言的同时,勒尼特罗斯不轻不重的拍下石毅的马屁,而对于眼前之人的军事才能,他却是真的叹服的,无论是霜狼之领防守战还是凯岩之领攻城战,都几乎是以最小的损失打出最大的战果。

因此,石毅手下的部队不仅仅没有因为接连的战争而减少,甚至还在不断增多着,当然,因为领地的负荷,需要驻军守护,因此减少,但这并不是因为伤亡减少的。

“没有胆魄?若真的没有胆魄,又怎么会用你们家那位老将军的计策,若是真的没有胆魄,甚至都不会有那晚的霜狼之领防守战,那一次若不是在最后关头醒悟过来,我就真的几乎战败了。”

“你父亲没得选的,如果他不趁着北方二领力战过后休养生息的间隙,吞并我的霜狼之领,那么等北方二领恢复过来之后,首先要攻陷的不是我霜狼领,而是他的河湾领。因为世人皆知河湾之领经济富庶,而霜狼之领苦寒,北方二领都是不缺战力的,只有攻占河湾之领,获得足够的资源之后,他们才可以全力发展军力,只要想明白这个,那位特罗斯公爵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在石毅的提点下,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勒尼特罗斯脸色微变得言道:“既然河湾之领经济富庶极具战略价值,那您为什么不攻河湾之领反而要先攻凯岩之领?”

“因为你们家乡的河盗实在厉害,因此我得给你父亲一些能赢的机会,让他选择出来打。”

“然后,一战干掉河湾之领大多数的河盗……”石毅的话语还没有说完,勒尼特罗斯就已经完全明白,直接说出答案。

石毅想要的是一个平衡的经济发展中心,因此河盗是必须要清除掉的,这些家伙就类似于沿海的海盗,至少要清除大半,否则对当地商业发展,税收收取,都压制太大。

这一路上,与霜狼之主的一席谈话,让勒尼特罗斯的脑袋嗡嗡的,但同时也让他彻底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一统天下、平定战乱的雄才,心中对于自己的决定却是越发的确信了:自己并未背叛家族,在这样的存在面前,特罗斯家族本来就没有任何赢的机会,自己的选择反而是为家族更好的延续。

当霜狼之主的领地越来越大时,河湾之领,还是会回到特罗斯家族手中。众人返回霜狼之领后,就得到了埃克托·特罗斯公爵亲率军队进攻的消息,而他手上的部队有两百人之众,其中更是包括一支从北方二领租赁过来的五十人骑兵部队。

……………

特罗斯公爵到底是豁上多大的血本,开出怎样的条件,才能让北方二领共同给他拼凑出一支五十人的骑兵部队,霜狼之领这边不得而知,但只是从军队规模来看,埃克托·特罗斯公爵真的是把河湾之领都搬空了。

霜狼之领防守战那晚,河湾之领就派出总计一百五十人职业士兵,手上剩下的兵力就仅仅只够勉强防守,但在通过轻骑得到战败的消息之后,特罗斯公爵迅速重金招募,把五十人职业士兵部队扩充到一百五十人规模。

河盗,其实就是经济比较富裕的渔民,体质比普通平民相对强壮,家有余财也可以装备比较好的甲胄武器,但也因为家有余财,因此不是足够高额的报酬的话,这些渔民是不会去参军搏命的,现在直接招募一百名成年的河盗,这花销恐怕不下于直接组建一支五十人骑兵队了,但是两者的实际战力却是无法相比的。

埃克托·特罗斯公爵的想法,是凭借这支以重金代价拼凑出来的军队,强行攻陷因为大量俘虏以及战损,而兵力受限的霜狼之领,但尽管他紧赶慢赶,亚诺阿法尔攻下凯岩之领的速度也实在太快了,当从轻骑斥侯的口中得知,一支七十人部队返回霜狼之领的时候,已经有些白发而秃头,一身明亮甲胄的老人,略有疑惑,但还是觉得大势已去,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七十人部队汇入城中原本的部队,虽然已方军力还是暂时保持着优势,但想要凭借这种优势攻破城池,就未免有些妄想了。

当埃克托·特罗斯公爵已然准备退去,准备返回河湾之领再思计策时,霜狼之主亚诺阿法尔亲自率领一支一百二十人的部队,追上特罗斯公爵,与其展开大会战。

埃克托·特罗斯公爵,总兵力两百,骑兵五十、弓箭手三十、步兵二十,河盗一百。

亚诺阿法尔,总兵力两百,四十名长枪手,二十名步兵,二十名弓箭手,四十名霜狼投矛手。

虽然兜兜转转,但最后用来打大决战的,却还是石毅刚刚降临时的老班底,新编入的三十名凯岩之领弩手,新招募的六十名霜狼投矛手,全部留在城中监管俘虏了……其实直接将那些俘虏杀光,轻装上阵也不是不行,只是他们毕竟都是训练有素的职业士兵,石毅已经把他们视之为自己未来的兵源了,却不肯直接杀光的。

“主君,这一战不好打啊,虽然我们手上有四十名枪兵,但敌方那五十名骑兵还是很不好对付,他们是不会同我们硬碰硬的,骑兵占有机动优势,更何况我们的总兵力还更少些。”军事将领亚诺斯有些满面愁容,他不是不知道放埃克托·特罗斯公爵回去,将来攻打河湾之领将会十倍的难打,但是像现在这样对赌,一个不好,就会将之前赢下来的优势,全部都一场输干净。

这一战,是惨胜恐怕都不行,必须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否则的话,自家主君的决策就是失误的。

然而以手上现在这样的兵力打出一场大胜来,亚诺斯觉得是很难甚至不可想象的,冷兵器战争中,骑兵永远都是核心兵种,决胜武器,因为与拥有骑兵的对手对阵,打输了逃不掉,不说全军覆没,至少要死伤大半,然而即便打赢了,也很难扩大战果,败势抵定,骑兵来去如风,根本就不会死磕到底。

如果是中国古代战场上,那种动辄万人,数万人的战争规模,还好说,因为有包围的可能,但在西方千人战就算大战的战场上,骑士团根本是拦不住的。

这也是北方二岭最终愿意以重金,支援出两支骑兵队的原因,因为骑兵统领队长不是埃克托·特罗斯公爵的人,一旦战斗形势不妙,这两支骑兵是会选择撤退的。

当然,该尽力他们还是会尽力的,因为他们背后的主君,也并不希望霜狼之岭真的彻底坐大。

平原决战,埃克托·特罗斯公爵率先以步兵弓箭兵混合的五十人部队不断列阵推进,在这支混合部队的后面是一百人的河盗,他心里也很清楚自己对手上的骑兵团缺乏统治力,让他们平常情况下听命可以,打顺风战可以,但让他们直接为自己拼命死战,那却是做不到的,因此像这样的行军战术,却是埃克托·特罗斯公爵根本没指望以自己的部队打赢,只要自己这支一百五十人的部队能够把对手逼乱,那么当骑兵团冲进混战圈的时候,自己就打赢了。

“前军,防守!弓箭手,齐射!”

石毅策马于战场前,直接指挥着战斗,他的身旁站立着坦克奥尔梅多以及法师勒尼特罗斯,而亚诺斯是作为亲卫队长,直接统领四十名霜狼投矛手的。

前期的步兵前进,弓箭手互攻这些都还好说,军事常规操作而已,但当两支军队对冲到一定距离时,相对靠于后阵的四十名霜狼投矛手开始入场了,因为每一名霜狼投矛手身上的投矛都只有七支,因此投掷次数有限,若敌人没达到一定距离,是不会选择攻击的。

而当距离达到一定之时,伴随着石毅的示意,亚诺斯高吼的:“准备。”“放!”

嗖嗖嗖嗖嗖嗖,一片的投矛就这样高飞于空中,然后随着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砸入敌人的阵列当中。

只是第一轮的攻击,就给敌阵带来近十人的死伤,亚诺斯本以为自己的主君会将一部分投矛留给对手的骑兵部队的,结果,并没有收到这样的指令,因为亚诺斯只能一遍一遍的发号施令,尽可能的给对手带来极值伤害,虽然对面的河盗身上,也有着一些投斧与标枪,但他们使用这种武器的水准,完全不足以与专精的霜狼投矛手相提并论。

在七轮连续投掷之后,一百五十人混合部队几乎被打掉六七十人,几近一半,好在终于距离已经很近了,双方迅速接阵,四十名霜狼投矛手由远程转为近战,抽出随身武器开始冲锋战斗。

霜狼投矛手虽然主要以远程杀伤为主,但近战能力仅仅只是稍弱于步兵,是不逊色于河盗的,甚至更强一些,然而随着混战将四十名列阵的长枪兵也卷入进来,远处的骑兵部队终于开始动了。

只要避开长枪阵列的兵种克制,五十骑战马冲锋进来,直接就可以带来巨大的杀伤力改写战局,并且,似乎是为追求极效的杀伤,两支骑兵队分开从两侧袭来,恍若双头龙战术,兵分两路,合击中央。

“坦克,去痛快的战斗吧,打不赢的话,不允再回来。”

“是!”得到主君的命令,早就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巨汉坦克奥尔梅多,吼啸着手举铁刺双锤冲入阵中,他只攻不守,只进不退,甚至于标枪、投斧刺砍在他的身上,也只能让这个家伙越发的疯狂怒攻。

“勒尼,你也加入战场吧。但是你记住,不允插手我的战斗!”

“啊!?”不远处的五十人骑兵,已经马上就要抵达到了,以勒尼特罗斯的聪明也一时未能明白石毅话语中的意思。

然而他下一刻就明白了,因为石毅已然单人提刀,策骑冲出,只留下一句话语在空气中回荡:“如果你干扰我的战斗,我会直接杀了你。”

很平淡的一句叙述,其中甚至都没有多少情绪的起伏,然而勒尼特罗斯却清晰的感受到,对方是认真的。

别说我们的青年法师懵了,当那五十人骑兵队看到霜狼之主一人持刀策马冲出的时候,他们也是懵的,但是下一刻就狂喜无比的向石毅调转马头冲过去了,若是能够斩杀霜狼之主,对他们而言是比打赢这场战争更加荣耀更加有功勋的事。

疯了,疯了,几乎所有还有理智余力观察战场的人,都觉得霜狼之主已经彻底疯了。

可是,此时此刻的石毅眼中,却是平静透彻,除极致的专注以外,再无一丝一毫其它情绪。

道穷则变,物穷则反。世间之一切武学,几乎都以杀戮与毁灭为目的创造出来的,但要真正达到极致,突破极致,最终带来的却是与目相反的东西,生命与进化。

在战马嘶鸣声中,被利益现荣誉冲昏头脑的两名骑士与石毅对冲,然而刀光闪烁,刹那瞬间,向石毅身后奔跑而去的就剩下两匹战马了,而战马上的骑士已经砸落于地。

自进入这个世界以来,石毅一直都在追寻一场酣畅淋漓的极限战斗,现在,他终于寻找等到。

刀光绚烂间,四十八名劲骑开始追逐环绕着石毅开始围杀,这些专业骑兵的骑术很好,石毅的骑术也并不差,马步的作用:锻炼下肢力量,壮阳,强化枪兵列阵防御力,模拟马术。

起伏蹲身之间,石毅整个人脚踏马蹬,整个人却仿佛与战马融为一体,因为四面八方都是敌人,都是攻击,因此他的精神注意力不得不极度集中,锵锵锵锵,星火迸溅间,刀兵一次次对撞。

一名又一名的骑士被石毅斩落下马,但其它骑士都红着眼睛毫不在意,他们绝不相信在这个世界有人可以单人斩杀五十名骑兵,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眼神心中,都已经被贪欲充斥。

若是能够击杀霜狼之主,那便是一辈子的富贵荣华。

与之相比,石毅的眼中只有武道。希望以最极致的武道,突破生命的最极限境界:丹道人仙。

古代,华夏人的平均寿命也就五十岁上下,即便是达官贵人养尊处优,能够活到七十岁的也非常少,而那些在悬崖绝壁上凿壁练功,吞吐日月,盗取天机的丹道人仙,往往寿至百岁,甚至据记载武当张三丰活到一百四十九岁,比普通人高出近三倍。

所以道家长生术,从古至今都不是假的,只是现代人不理解古代环境,所以才觉得都是骗术,唐朝时许多地方人的平均寿命才三十岁左右,而一个体能修炼到极限的丹道人仙,寿命可以比那个时代的普通人高三到五倍,这种求道者被世人称之为仙人,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道穷则变,物穷则反,作为人身潜力开发与武道相对极致的丹道,带来的却是深层潜能激发与寿命的大幅延长。

嗖嗖。

混战当中,石毅也开始承受攻击,开始受伤,精神是无限时时刻刻都保持极致专注的,有两支投枪突然投掷过来,而因为长时间的高强度凝神战斗,石毅终究还是一个恍惚,八卦心象出现一个角度的黑色空隙,两支势大力沉的投枪,顿时扎在石毅战马的脖颈上,将主人直接摔下战马。

而见此,其它的骑士更加疯狂了,因为策马状态下可能还有的纠缠,而骑兵围攻步兵,却是一面倒的杀戮了。

也就是在跌落下马,翻身卸力的时候,刚刚起身,四面的攻势就疯狂的斩杀而至,那一刻,生死之间的恐惧将生命的浓烈推向极限,乱发飞扬,石毅的双眸当中甚至在这一瞬间照射出可怖精光。

在这一刻,他视自身之躯恍若琉璃,本身保持着八卦心象状态,但对于心力消耗却激降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陡然旋身,错过一刀斜斩而来刀光的同时,反刀一击将对手斩落于马下,下一刻石毅就已经骑上那无主的战马,当疯狂追杀石毅的骑士们,终于发现四周的同伴已经死掉大半的时候,也在这一刻,他们发现战争已经结束了,霜狼之领的联军,已经把握住这段时间获得最后的胜利。这时,他们已经往这里追逐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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