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梦
“这是哪?”
郑为民睁开眼睛,环顾四周。
他愕然发现,自己竟回到了阳世之中。
头顶烈日正盛,阳光明媚,天空蔚蓝,白云朵朵。
面前不远处,是一座香火鼎盛的庙宇,牌匾上写着‘城隍庙‘三个字。
这城隍庙,倒还不奇怪,最令郑为民惊奇的是,这庙周围的环境。
古色古香的房子,穿着古老长袍的行人……
这儿看起来,似乎是古代!
“阎罗王的法力,竟如此通天,直接将我送到了古代?”
郑为民一脸惊色。
但这时,他身体忽的一颤,眼中现出茫然。
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清明,并且脸上的惊讶也消失了,恢复了平静。
“这里,是大明朝,京都顺天府。”
“我,生前是大明的国公,死后被赦封为城隍,现为顺天府城隍神。”
郑为民喃喃自语着,化作一道流光,飞入面前的城隍庙,钻进了庙内神像之中。
之后的时间,他呆在神像之内,开始履行城隍的职责。
城隍职责并不复杂。
坐镇城隍庙,为辖区顺天府境内的新死之鬼,指引方向,引导他们前来城隍庙,通过庙内的幽冥通道,前往地府。
若有执念未消,留恋阳世,不愿前往地府的鬼魂,则派出麾下鬼差,将其强行拘过来,押往地府。
绝不可让辖区内的鬼魂,在阳世逗留超过七天,魂飞魄散,这点尤为重要,若有违反,将受到地府阴律的严惩。
若辖区内出现了厉鬼妖邪,则派出阴兵游神,甚至亲自出马,将之降服铲除。
至于那些香客的祈祷……无视即可。
来我这城隍庙求子求姻缘,搞笑呢。
时间流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过去了几十年。
郑为民一直兢兢业业的履行着城隍职责,从未出过一点差错,
很快,时间到了明末。
李自成的大军,攻入了顺天府。
这些所谓的起义军,进城后,如土匪一般,嗜血残忍,到处烧杀抢掠,在大街之上,就直接对妇女施展暴行,令人发指。
整座城池,化作了人间地狱。
郑为民一生最是嫉恶如仇,见此,顿时怒火冲天,抬手就想将那些匪军,全部灭杀个干净。
他现在身为城隍之尊,神力无匹,凡俗军队在他眼里,不过蝼蚁尔,弹指就可令其灰飞烟灭。
但是,他神情顿了顿后,又将抬起的手,放了下来。
叹息了一声。
“我为阴司之神,不可对阳世凡人随意出手。”
阴司律法规定,驻扎阳世的城隍神,可出手降服辖区内的厉鬼妖邪,但却万不能对普通凡人出手。
阴阳两界,互有秩序,阴司之神,不可干涉阳间。
对那些匪军的暴行,只能眼睁睁干看着。
“此战过后,我大明,就要亡了。”
他心中自语,掐起手指,运起神通,开始演算后世的天机。
虽然算的不是很清楚,但大势走向脉络,还是能略知一二的。
“什么?大明灭亡后,竟是异族入主中原?”
演算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我泱泱东夏,竟要被异族主宰?东夏之民,竟要沦为异族的奴仆?
这让深深热爱东夏的他,实在难以接受。
抬起手来,就想改变这一切。
但踌躇了一番后,还是又将手放了下来。
“我为阴司之神,不可干涉阳间。”
他目中含泪,继续选择旁观。
这时,一群匪军,冲入了他生前阳世的家中。
他的几个儿子,十几个孙子,前往迎敌,但寡不敌众,一个个死于匪军刀下,倒在了血泊之中。
后院的女眷,纷纷投井自尽,以免受辱。
“我的儿子,我的孙儿,啊啊啊!”
郑为民发疯般的狂吼,眼睛都瞪裂了,泪水混合血水,变成了血泪。
紧紧握拳,指甲深深刺入了皮肉之中。
“我是阴神,我是神,神,神!”
“这就是,神心呐……”
周围的画面,轰然破碎。
郑为民如梦初醒,发现自己,依然盘坐在判官殿之中。
“原来,都是假的!”
郑为民喃喃,抹了抹眼角的泪水,有种恍若隔世,大梦千秋的感觉。
那梦中的一切,实在太真实了,好似他真的在明末,做了几十年的城隍神。
大殿中的其余人,也渐渐醒了过来,眼角都含着泪。
还有一些人,神色有些黯淡。
他们在梦中,违法了阴司律法,没有通过测试。
“没通过的,都回去吧。”阎罗王包拯道。
待没通过测试的人退下后,他看着剩下的人,微微蹙起了眉头。
“才四十几个,有点少啊,不过宁缺毋滥,只能待地府鬼民多了后,再选拔几次了。”
一番思绪后,他看着剩下的人,开口道:“很好,尔等能坚守原则,遵循阴律,已经有了成为阴神的资格,恭喜各位,日后,我们就是同僚了。”
“有一点,各位要做好心里准备,你们的属地,不是东夏之内,而是东夏之外。”
“域外番邦之人,死后魂魄无有归处,唯有魂飞魄散一途,阴天子陛下怜悯世人,不忍于此,特降下恩泽,准许外邦之魂前来地府,以免逗留阳世,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尔等,正是要前往域外赴任,建立城隍庙,引导外邦之魂,前来地府。”
殿下之人,听的面面相觑。
去外国当城隍?
地府的业务,已经延伸到国外了么?
郑为民面色也有点古怪,斟酌了下,开口问道:“阎罗王大人,外国,没有像我地府这样的死者世界吗?”
包拯微微摇了摇头。
“对于域外之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或许阴天子陛下知道一二。”
他继续道:“我之所以跟你们说这些,一是要你们有个心里准备,二,则是还有一点想要告诉你们。”
“在我东夏之内,阴司之神,不可对阳世凡人随意出手,干涉阳间秩序,但,在东夏之外,域外番邦之地,目前却还没有这一条规定。”
“看到不顺眼的,你们往死里揍就行。”
“我地府初去乍到,若遇到挑衅,立即以雷霆之势,荡平一切,以立我地府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