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身退 (本卷完)(求订阅啊啊啊)
这一天,长安城十室九空。几乎所有人都出了城。因为今天有一个人要走。
陆煊要走了。在这最好的时代。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登顶宰相的时代,他决定离开了。
李泌:“只要你留下,宰相位置是你的,我不争。”
陆煊:“可算了吧。那种位置,坐上去还不得麻烦死。我还是喜欢自由自在。”
“呵呵,普天之下也就是你说这句话,我感觉是真心的。你真的不是神仙下凡吗?”
“就当我是吧。”
张小敬,陈云樵,崔器等人,也跟着上前道别。
几人现在都已经是军中的要员。而且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到了陆煊的提携。对于自己人,陆煊向来都是很照顾的。
“大将军。”三人对着陆煊抱拳行礼。
“行了,那么多年,我还是不习惯你们几个对我行礼。”
“大将军,为何不留下?大唐蒸蒸日上,千古盛世指日可待。为什么不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守护这盛世。”张小敬情绪有些激动。他还是无法理解,为什么陆煊会在这时候隐退。明明大人还如此年轻。
“大唐盛世啊......我已经看过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好好看看,好好守护。”
远远的,是朝堂之上的诸位大臣。他们没有上前,但是远远的,所有人整齐的弯腰对陆煊行礼。就算是再奸诈之人,也必须承认。陆煊是他们见过的最奇特,最值得尊重的官员。把一切都开了头,功绩留给了他们。这种人,值得他们行礼。
这时,李亨终于走了过来。
“大将军啊。这大唐江山,难道就没有值得你留念的地方?”
“陛下说笑了。我去的地方,也是大唐的领土啊。未来更远的地方,都会是大唐的领土。我不管走到哪,都是在大唐。”
“哈哈哈哈。说的好,说的好。不管走到哪,都是在大唐。大将军,你可还记得,很久以前,你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你说,我能给你一个盛世江山,你能守住吗?”
“依稀记得,有这么一回事。”
“当时的朕,没有干脆的回应,这许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今日,朕可以回答你了。朕......”
然而,这时候,陆煊打断了李亨的话。
“陛下不必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是交给百年之后,由后人来评说吧。”
“说的也是,百年之后,自会有人替朕回答这个问题。大将军,此去山高路远,可还有什么需要?”
“我想要的,陛下都已经给了。”
陆煊这话说的不假。他可不是一个人,一辆马车,带着几个女人走的。事实上,在长安城外,蔓延足足几里地的队伍,都是属于他的。
除了陆煊的家眷之外。李亨特意赠与陆煊精锐骑兵三千人,民壮五千人。单单是各种物资,就有数百车。另有各种工匠无数。一行足有近万人。这其实已经是一次类似于移民的行动了。
因为在临走之前,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小的县伯了。李亨大笔一挥,直接册封陆煊为西域王。只因为陆煊在讨要封地的时候,选择了最西北。
当时陆煊说的的,王将军击溃了突厥。将大唐的疆域,扩展到了西北之地。不如就把那里给我吧。我试试看,能不能再往西走走。
满朝文武都被陆煊感动的险些流泪。因为众所周知,西北地区,贫瘠荒芜。乃是边塞蛮荒之地。但凡有点心思的人,都绝对不会把封地选在那种地方的。
陆煊此举,被认为是在向朝廷表忠心。陆煊确实也有那么一点意思。但是他更在意的是,如果再往西走走,差不多就进了欧洲的范围了。
大西北确实荒芜。但是进入欧洲本土,那可是一片天赐之土。不管是气候,地形,还是资源,都完美的契合一个文明的发展。
李亨也是大气,直接答应下来。甚至还给陆煊加了一条保险。从你的封地往西往北,只要你能够打下的,都是你的。
陆煊轻笑一声。不由得想起了后世网络上的一个段子。如果当初秦始皇有一张世界地图的话,我们现在是不是已经在火星上定居了?
李亨终究不知到,世界与多大。不过没关系,陆煊会告诉他的。
跟众人一一道别。陆煊挥了挥手,上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启程。整个路程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多的时间。而李亨早已经给沿途下达了圣旨。
一路上西域王陆煊,有任何需要,都需全力配合,不得有误。之后,陆煊就此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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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天宝十一年。平卢节度使安禄山郁郁而终。据称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体重达到了三百五十斤。腹部赘肉甚至遮住了膝盖。于病床之上,痛苦哀嚎三天三夜,终得以解脱。
同年,大唐裁撤平卢节度使的职务。大唐的节度使制度,正式开始进入倒计时。
天宝二十一载,大唐完成历时十五年的军事改革。部队精简过半,但是战力却直线上升。因为火炮已经正式进入了大唐的军备范畴。从此之后,城墙再也不是障碍。
同时因为朝廷大力推行各种民生政策。人口迅速增加,国力日渐强盛。加上舆论的引导。国内甚至自发的出现了一种远征的思潮。
天宝二十三载。李亨‘顺应民意’下令南征。唐军火器开道,南亚诸多小国,瞬间灰飞烟灭。历时两年时间,南亚,西南亚,大半领土。皆已划入大唐境内。
消息传回大唐,举国欢庆。唐人的自我认同感达到了一种极致。
普天之下皆蛮夷,唯有唐人是显贵。
天宝四十三载,李亨去世。谥号武宗。此时的大唐,已经威服四方,几乎统一整个亚洲。太子李煊上位。沿用天宝年号,并继承大唐开疆拓土的战略。开始大力发展航海技术,准备远征海外。至此,大航海时代始于大唐。
再说远赴大唐最西北边的陆煊。
他带领追随自己的三千骑士,以及沿途收拢的数万流民。与极北苦寒之地,建立了一座小城池。然后从头开始了自己的种田生涯。
为什么不在大唐种田,然后争霸天下。因为陆煊心疼大唐的百姓,心疼自己的民族。不想以个人的喜好,在大唐掀起战乱。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在现在的俄罗斯境内,开始自己的种田生涯。
比起开局一条狗,陆煊开局有三千精骑,数万民众工匠,无数钱财粮草。况且周围都是异族,没有丝毫的顾及。陆煊终于可以尽情的体验一把种田的快乐了......
最后,余兴未尽。来一首边塞诗。
塞外曲
丝路烟尘暗红霞,一骑明光破风沙。
铁甲惊闻群狼至,横刀待斩是汉家。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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