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惊变!(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

第225章 惊变!(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

由于有埃尔瓦这个很有地位的村老在场。

因此马车主轴的更换过程很顺利,前后没半小时便全部调试完毕了。

当然了。

这也和汤姆逊付钱爽快有很大关系:

这样一根主轴原先的价格大概在一英镑出头,汤姆逊直接给他翻了个倍,以两英镑零一先令的价格拿了下来。

要知道。

1840年英国普通工人的收入大概是一周15-20先令,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才三英榜多点。

斯特林作为一名木匠,旺季的时候一个也就四英镑出头的收入,更别说现在的淡季了。

不过汤姆逊也不是纯粹的冤大头——这次他是带着任务离开的伦敦,资金方面自然是由剑桥方面全额提供的。

不是自己的钱。

话起来也就不会那么扣扣索索了。

只是可惜他们在来路上花了太多时间,此时进入怀特库姆山也走不了多久,不可能在天黑前出山。

因此汤姆逊和徐云他们只能留在门迪索洛村过夜,明天一早再出发了。

好在埃瓦尔虽然看上去个子矮小,但却继承了凯尔特人的豪爽。

他特意为汤姆逊和徐云三人安排了三间客房,屋内被褥床榻一应俱全,还有热水和热食等等。

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

徐云三人照常醒来,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

此时埃瓦尔已经等在了门外。

见到汤姆逊和徐云三人到来,他先是让人打开村子大门,让马车顺利驶出。

随后他走到汤姆逊面前,笑吟吟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昨天睡得还行吧?”

汤姆逊揉了揉脖子,重重一点头,说道:

“房间很舒服,多谢您了,埃瓦尔先生。”

“小事情罢了。”

埃瓦尔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眼中闪过一丝追忆,看向了村外:

“苏格兰地广人稀,独自外出很容易迷路或者遇到困难,特别是深秋季节,野外更是危险。”

“我年轻时外出打猎就受过伤,也是得到了另一个村子的帮助才活了下来。”

“所以自那以后,如果遇到有旅人上门求助,我大多也都会力所能及的帮一下。”

汤姆逊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虽然是个爱尔兰人,但七岁时便搬迁到了苏格兰境内。

在人生至关重要的成长期,受到的都是苏格兰的文化洗礼,现在已经是苏格兰的形状了。

因此他很清楚。

苏格兰人虽然和英格兰人之间争的要死要活,但内部的关系还是非常友善的。

或者可以说,这是一种人类集群的本能。

当然了。

小西八和小八嘎除外。

随后埃尔瓦抬起头,看了眼天空。

比起昨日的晴空万里,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天际间灰蒙蒙的一片。

这种环境搁语文试卷里至少能值个五分的阅读理解,问你天色描写的作用云云。

见此情形。

埃瓦尔不由看向了汤姆逊,带着一丝关切道:

“汤姆逊先生,今天这天气似乎有些糟糕,要不要再在村子里待一天?”

汤姆逊沉默片刻,还是摇了摇头。

如果没有任务的话,他或许愿意多停留一两天,但如今显然不是结交朋友的好时机:

“抱歉,埃瓦尔先生,我们几人的时间紧迫,必须得出发了。”

“等我从英国回来,我一定会再来看您的,到时候我给您带几瓶好酒!”

埃瓦尔见说也不再强求,又给汤姆逊他们送了几壶酒和些许风干肉条,将几人送出了数百米后才挥手告别。

而就在埃瓦尔回到村口的之际,迎面忽然撞见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体型粗壮的大汉,额头上有道灰褐色的伤疤,看上去颇有些凶神恶煞。

此人名叫麦考尔,和兄长库尔兹都是村里的知名猎户,曾经猎杀过灰熊。

不过前几年哥俩嫌弃打猎来钱不稳定,便借了不少钱进了一批货,去格拉斯哥想做皮毛生意。

结果当地的毛料商人做了个局,哥俩一波被坑的血本无归,现在只能苦哈哈的重操旧业来还债。

眼见麦考尔一副火急火燎的模样,埃瓦尔连忙拦住对方,问道:

“麦考尔,你这一大早的要出去?”

埃瓦尔是村议会选出的干部,有权对出入村子的人进行询问,麦考尔只好停住脚步,扬了扬手中的弩箭,说道:

“嗯,打算去山上看看有没有猎物。”

“打猎?”

埃尔瓦诧异的重复了一声,接着又想到了什么,继续问道:

“那库尔兹呢?我记得昨天中午还在赌桌那边看到过他,下午就找不见人了。”

麦考尔闻言脸色微微一僵,支支吾吾的说道:

“哥哥昨天先去山里探点了,我们约好上午见面,不说了埃尔瓦老爹,时间快到了,我走了哈!”

待麦考尔离去后。

埃瓦尔看了眼灰蒙蒙的天空,眼中的疑惑之色更重了。

这种天气,出去打猎?

这哥俩什么时候这么勤奋了?

而另一边。

离开门迪索洛村的汤姆逊等人,并不知晓村门口发生的这番对话,更不知道村内早有一人已经消失了大半天。

此时他们正在按照原先的计划,快马加鞭的朝着怀特库姆山前进。

苏格兰.或者说英国所在的不列颠岛虽然面积不小,但依旧属于‘岛屿’的范畴,因此其境内并没有多少高山。

例如整个英国最高的山峰,便是苏格兰境内的本尼维斯山。

这座山的高度才4406英尺,也就是1300多米。

而本土海拔在1500米以上的高山足足有三位数,本尼维斯山换在国内要是营销手段一般,恐怕连名山都算不上。

英伦最高峰尚且如此,怀特库姆山就更别说了。

怀特库姆山最高峰的海拔高度在570米左右,比徐云老家的最高峰古崖山尾矮了接近一半。

哪怕在地面上看去,依旧可以一眼顶真.咳咳,一眼便能望到山顶。

不过怀特库姆山矮归矮,它的占地面积可一点儿都不小。

它像是一条自西向东的高墙,横在了爱丁堡与邓弗里斯镇之间。

想要贯通二弟,就必须穿过这道阻隔。

若非如此。

汤姆逊早就选择绕路前进了。

从门迪索洛村出发一个多小时后,马车便抵达了怀特库姆山的山脚。

汤姆逊辨识了一番地图,接着指了指某条蜿蜒的山路,说道:

“我们从这里进山,这是过山最短的方式,翻过两座偏峰就可以抵达另一侧。”

“今天我们的目标是穿过怀特库姆山,在山外歇息一晚,明天抵达距离邓弗里斯镇最近的哨站。”

汤姆逊他们当前所在的位置比较微妙,正好处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交界处,属于一个绝对的敏感地带。

虽然目前双方还没有正式撕破脸,但这段日子彼此之间的戒备已经严格了很多。

此时的邓弗里斯镇其实有些类似华夏古代的‘榷场’,严格意义上算是一个中间区域。

因此苏格兰在邓弗里斯镇和怀特库姆山之间的区域设立了一个哨站,内中驻扎着一个隶属于皇家苏格兰边境营的小队。

小队人数五十人,专门负责核验往来商旅的身份。

对应的。

在更南边一些的地带。

英格兰也驻扎着一个隶属于冷溪近卫一营的边境巡护小队,人数50人。

这两个哨站有些类似边境检查所,与怀特库姆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独行通道,除非绕上数百英里的远路才可能避开——而那样做的话,又可能会遇上其他的哨站。

因此这两个哨站,也是汤姆逊计划中唯二会经过的聚集点。

按照他的计划。

通过邓弗里斯镇哨站后,他便可以将徐云放下,让他沿路前往邓弗里斯镇。

徐云只要花些钱,便可以在邓弗里斯镇找个英格兰商队顺路回去——毕竟这年头走私查的是物资,独行客用金钱操作一下还是可以混过去的。

其实吧。

在原本历史中。

再过三年。

邓弗里斯哨站的营地处,便会爆发出一场19世纪英苏之间最大的军队冲突。

整个冲突的参与人数多达五百余人,死亡人数更是近百。

别看这个数字好像有点小。

了解边境冲突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在没有正式开战之前,边境械斗都是不允许带火器的。

大部分是肉搏,木棍,顶了天配备弩箭。

总之,在这种没有撕破脸的边境冲突中,没人会敢开第一枪。

燧发枪这些火器谁带谁背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因此90人的死亡数字,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不过徐云毕竟不是历史专业的学生,因此他并不知道历史上在这一带发生的故事。

此时的他正悠闲的坐在马车前室,看着仿佛驴兄附体的马儿一步步的拉着马车前行。

“罗峰。”

走了一段路后。

威尔轻轻瞥了眼车厢,侧着身子,压低声音道:

“我昨天晚上向汤姆逊先生打听过了,帝国确实没有和华夏大地上的王朝发生过战斗,不过.”

徐云看了他一眼,问道:

“不过什么?”

“不过据说那个王朝非常腐朽,似乎叫做什么.鞑侵?”

徐云顿时一愣,心中闪过了许多念头。

威尔口中的鞑侵显然就是清朝,只是因为发音的问题听起来有所不同罢了。

不过鞑侵这个词,似乎意外的有些符合历史实情?

也就是说

东方的那个世界应该是照常发展的,并没有受到小牛时间线的影响,更不可能和北宋副本有关。

只是欧洲这边因为一些原因,似乎放缓了原先本该发生的侵略?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此时的本土若是大明国祚的话那还好说,保不齐说不定也许大概他会想点办法续个命。

可如今那头依旧是满清当政,他便彻底放弃了抢救一把的念头。

毕竟

那是一个腐朽到极致的异族王朝。

它不倒下,星星之火便无法燃烧起来。

虽然不知为何,近些年清穿不造反的网文越来越多。

但对于徐云个人而言,他没有任何帮扶那个国家的冲动。

况且1840年也算标准的近代历史,贸然插手的话,很容易触发历史虚无主义的大道惩罚。

所以.

东方的那个国家,还是让它照常发展吧。

俗话说得好。

不破不立。

反正西边吹来的海风再大,也永远不可能吹走太阳。

因此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东方,而是该怎么做才能留在汤姆逊身边。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摸了摸胸口的内袋,难道真要用那个杀手锏?

有点舍不得啊

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你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军官头也不回的返身走去,悠悠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个名字: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

萨道义?

听到这个姓氏,一旁徐云的眼神顿时微微一动。

这个姓氏很少见,如果没记错的话.

好像在哪儿听过它?

奈何徐云对于欧洲的历史实在不太熟,努力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对应的人物,只能就此作罢。

随后在萨道义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来到了一处有些类似军营的哨所。

这处军营背靠山脚,周遭围着类似拒马桩的障碍物。

入口处有两座塔楼,内部则是以帐篷和阁楼为主,隐约可以看到不少执勤的士兵。

片刻过后。

马车来到了哨所外部一处开阔的空地上,

此时这片空地上正聚集着好几十号人,服饰和容貌看上去很是富态,叽叽喳喳的不停在交流着什么。

萨道义从身边执勤的士兵手中拿过一枚木制号牌,递给汤姆逊:

“汤姆逊先生,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叫到号牌的时候上去登记盖章就行,盖完章沿着大道直走,就能到邓弗里斯小镇了。”

“做生意的商人可以在邓弗里斯停留七天,想要前往伦敦的话直接穿过镇子就行,不过记得到英格兰的哨点再做个登记。”

汤姆逊道了声谢,接过号牌,望前看了几眼,眉头微微一皱:

“上帝.人可真多。”

萨道义见说耸了耸肩,道:

“没办法,边境的局势紧张,商人们就赶着过来发财了——据说现在的利润是往常的三倍以上呢。”

汤姆逊微微一愣,抬头看了看排在自己身前的物资,费解道:

“可是萨道义先生,现在即将入冬,纵使真要打起来,那也绝不可能在这种季节开战吧?”

萨道义冷哼一声,用下巴朝商人的方向努了努,看得出来他对前方的那些人很无感:

“汤姆逊先生,那些商人比你我更清楚这点,但别忘了,后方的平民们却掌握不了前线的动向。”

“他们只要放些风声再造些势,哪怕仍然有少部分人之一,物资依旧会被盲从者抢的一干二净。”

说着萨道义叹了口气,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块营地,说道:

“算了,不说这些。”

“汤姆逊先生,现在离天黑只剩下一个小时出头,等登记完毕你们多半赶不了路,那边的营地是哨所专门为旅人搭建的休息区。”

“虽然没有帐篷也没有被子,但至少有篱笆墙做保护,还有其他一些商队作伴。”

“另外,哨所的营地也在旁边,比野外宿营还是要安全不少的。”

“好了,祝你一路顺风,汤姆逊先生。”

说完。

萨道义便摆了摆手,离开了现场。

待他走后。

汤姆逊翻了翻手中的号牌,又看了眼前方一个个大腹便便的商人。

面色沉重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是在可怜后方的平民,还是为又要在聚集处渡过一晚而苦恼。

19世纪英国的边境检查不像后世那么繁琐,哨站真正严查的物品其实只有两个:

枪火和酒水。

前者的原因自不必说,严查后者嘛

则是因为此时英国的高酒税。

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政府就开始对酒水实施起了高额的关税。

其中1874年,最高的税率甚至达到了酒水通行价的240%。

而苏格兰因为拥有着孕育着纯净的水源、丰富的大麦和充足的泥煤,长期以来便是理想的非法威士忌蒸馏地。

因此在整个19世纪。

苏格兰走私最多的物资不是枪械也不是羊毛,而是威士忌。

汤姆逊的马车体积有限,几乎没有藏匿酒水或者枪支的空间,因此检查起来非常轻松。

过了两个小时。

“汤姆逊先生,请收好公文。”

“谢谢你,美丽的女士。”

汤姆逊从负责盖章的军士手中接过牛皮纸,客气的道了声谢。

离开检查岗后。

汤姆逊看了眼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摇摇头,彻底打消了继续赶路的念头。

随后他回到马车边上,吃了点徐云和威尔准备的晚饭,便早早回到帐篷里休息了。

至于帐篷之外。

那些即将赚取暴利的商贩们却并没有急着休息,他们正兴致勃勃的举行着篝火晚宴。

达斯·玛是一名来自因弗尼斯的粮食商贩,原先是个厨子。

因弗尼斯是英国的最北端的城市,而这种地理优势在贸易中,便代表着巨额的利润。

因此这次他能获取的收入,也是众多商队中数一数二的档次。

情绪兴奋之下。

达斯·玛便多喝了几杯大麦啤酒。

而啤酒这玩意儿属于利尿神器,因此没一会儿,达斯·玛便感觉小腹有些鼓涨了。

“嗝——”

达斯·玛打了个酒气浓郁的饱嗝,费力的站起身,说道:

“抱歉,我去外头拉个尿。”

说完他一手松着裤腰带,一边歪歪斜斜的朝营地门口走去。

走着走着。

想到自己这次可以赚到的巨额利润,达斯·玛肥胖的脸上不由扬起了一丝贪婪的笑容,仿佛自己将会升到天国一般:

“起飞咯”

话音刚落。

咻——

只听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

达斯·玛整个人忽然重重往后一仰,啪的一声摔倒在地,卷起了一阵烟尘。

不远处的其他几位商贩见状,不由大笑着嘲讽道:

“嘿,达斯·玛,你的酒量也太差了吧!”

“你还吹自己是金牌厨师呢!”

“要不我们趁热把他.”

就在此时。

一位看起来比较有威望的中年商人轻咳一声,站起身,从身上掏出了一根手电筒,说道:

“算了,我去把他扶帐额,那是怎么回事?”

中年商人说着说着,整个人的面容忽然变得惊恐了起来:

只见此时此刻。

距离他们二十多米处的达斯·玛额头上,赫然插着一根.

箭!

或许是手电筒的光源在黑夜中极为显眼的缘故。

下一秒。

咻——

又是一道破空声传来、

“啊!”

中年商人一把丢下手电筒,捂住自己的手臂,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只见他的手臂上.

此时赫然也插着一根细长的物件!

靠着手电筒的微光可以看到,这东西并不是箭,而是

弩!

片刻过后。

一阵慌乱声霎时暴起:

“敌袭,有敌袭!!!!”

注:

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欠债又多了

粉丝称号开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