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尸中极品!背负金棺!
“滋滋滋滋……彭!”
黄色的符纸贴在皇族僵尸额头上后,先是一阵电流声响起,旋即火光四射,像极了电影中的电火花特效。
僵尸嘶吼一声,汹涌的尸气直接把镇尸符震飞,符纸上面的朱砂符文模湖一片,灵性尽失。
千鹤瞬间色变,符纸镇不住,只有甲尸才能这么凶。
眼前的皇族僵尸明显还属于跳尸,却有如此凶性,且之前还能召唤雷电,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
‘……尸中极品!’叶雨时虽然早就知道皇族僵尸不一般,此刻内心还是禁不住感叹。
任威勇在黑僵中,已经是一等一的凶了。
可是和他怀中这头僵尸一比,依旧是小巫见大巫。
而且皇族僵尸才刚刚出棺,没吸过血,如果给它时间成长的话,即便突破不了甲尸,也会变得更加凶悍。
可惜了。
僵尸身上的腐朽味、尸臭味就没一个不冲的。
要是能收收味的话,叶雨时也不介意养几头僵尸玩。
如果仅为增强自身实力的话,叶雨时倒是看不上这些僵尸,毕竟他有更好的选择。
而且僵尸除了最高等级的那极少数外,大多都是见不得光的东西。
伟力归于自身,才是超凡道路上最正确的选择。
“吼!”皇族僵尸挣脱符箓后,被激起了更大的凶性,在叶雨时的有意控制下,直接把他甩到了迎面赶来的清人队伍中。
被雷电洗礼后,皇族僵尸已经诞生一定灵性,知道是谁射瞎了自己的左眼。
再加上唯一的血亲也在叶雨时那边的方向。
所以想也没想,直接冲着叶雨时那边追去。
千鹤上前阻拦,却被皇族僵尸甩臂横扫,力道之大,直接把千鹤撞飞了数丈远,握着胸口,持剑杵在地上脸色发白。
而之前千鹤刺入僵尸体内的桃木剑,此刻剑身也已经被尸气腐蚀干净,只留下跌落在地的剑柄。
“杀!”清人的三个大内高手倒是不失悍勇,分别手持重斧、吴钩、双刀,朝着追来的僵尸冲杀过去。
“当当当——”刀斧加身,皇族僵尸宛如金刚不坏,连根尸毛都没被斩断。
旋即伸出锋利的尸爪,先后送了三个大内高手去见了皇太极。
并且獠牙翻出,举着大内高手咬住脖颈,吸了几口血。
武人精血对于僵尸而言,自然大补,皇族僵尸獠牙染血,凶威更甚。
然而下一刻。
在皇族僵尸被三个大内高手短时间纠缠住后,叶雨时又是一颗枣木珠射出。
直接打瞎了皇族僵尸的右眼。
这下子,皇族僵尸彻底丢失视觉,只能凭借嗅觉和听觉判断活人的位置。
周围的清人士兵见平日里自视奇高,八面威风的大内高手直接被僵尸杀死,马上惊慌失措的四散逃开。
闹出的动静,成了他们每一个人的催命符。
有紫僵等级的皇族僵尸虽然依旧笨拙,但跳跃起来的速度极快,毕竟爆发力摆在这里。
直接把周围的清人士兵屠戮殆尽。
期间千鹤再次持剑冲过来。
但在摸清僵尸底细后,有意划水的叶雨时配合下,千鹤不但徒劳无功,反而被僵尸抓伤。
很快。
清人这边。
除了那位躲得远远的小王爷外,全军覆没。
期间,被僵尸凶威吓得瑟瑟发抖的乌侍郎倒也忠心,在僵尸被叶雨时引过来后,舍命护主,被僵尸抛飞到空中,高举利爪插穿屁股,尸毒攻心下,当场就咽气了。
见自身目的已经达到的叶雨时,也不摆烂了,爆发自己小宇宙般的怒吼一声。
冲上前去,运转黑极浮屠的极限状态,再次拖住皇族僵尸。
旋即和用糯米压制完尸毒,咬牙冲上来的千鹤彻底压制住这头身怀雷灵体的紫僵。
——八卦指!
——木剑开锋!
千鹤施展茅山术,双指并拢,抹过桃木剑的剑身,镀上一层诛邪玄光,散发金黄色的灼灼光辉。
旋即步罡踏斗,咬破指头,把自身精血点在桃木剑上。
霎时间,桃木剑剑身上的金黄色光芒变为赤红色,如笼罩血色烈焰。
“师弟顶住!”千鹤持剑喝道。
他见叶雨时虽还能凭借一身武力控制住皇族僵尸,但显然已经精疲力竭,不由内心焦急,体内法力催动的速度又快了几分。
“朗朗日月乾坤,光辉护我金身,四方妖魔鬼怪,顷刻化作轻尘,七星归位,龙泉杀敌,诛邪!”
终于,随着千鹤嘴中念完最后一道咒语,手中赤芒闪烁的桃木剑威能大增,疾若流星,快速刺向被叶雨时用巨力控制住的皇族僵尸。
这一刻,千鹤的战斗力也飙升了19点,不比当初爆发五雷掌的钱开差。
最重要的是,在叶雨时的强控下,千鹤不但有充足的时间去爆发自身最强的手段,还能直接刺中僵尸要害。
只听‘呲呲’的放气声中,桃木剑直接刺穿皇族僵尸的咽喉。
在背后用【金蛇缠沾手】锁住僵尸的叶雨时见状,伸出大手,捏住桃木剑剑锋,用力一拉一划。
直接把皇族僵尸的大半个脖颈割断。
皇族僵尸吼声呜咽的怪叫一声,尸气沿着脖颈恐怖的伤口飙射而出,爆发巨力,挣脱了叶雨时,慌忙的准备跳着逃走。
“妖孽哪里走!”叶雨时冷声喝道。
直接凌空一跃。
——铁腿功!
叶雨时的飞腿迅勐如炮弹,卡察一声踢断皇族僵尸的脑袋。
旋即化为人间凶兽,重拳出击,凌厉的拳脚疯狂轰在失去脑袋的僵尸身体上。
只见随着叶雨时的拳脚雨点般落下,皇族僵尸的尸气和污血大股大股的从断头处喷射而出。
随着尸气减弱,僵尸的防御也开始变弱。
不多时,便被叶雨时打断四肢,烂泥般倒在了地上。
千鹤见状,松了口气,劫后余生的他额头布满冷汗,感激的说道:
“这次多亏师弟你了,否则我独木难支,实在是斗不过这头僵尸!”
天地良心,经常打巅峰赛的千鹤,第一次尝到了有强劲队友的好处。
尤其是叶雨时还这么硬。
面对千鹤的感激,叶雨时自是客套了几句,帮助千鹤一起把僵尸和众清人的尸体火化。
这皇族僵尸被叶雨时打散大部分尸气后,依旧难烧。
还是千鹤接连施展引火咒,把几张黄符化为几道火球,一一丢进火堆中后,才成功火化皇族僵尸的脑袋和躯体。
火光中,清朝小王爷看着自己被火化的王叔和一众手下,怔怔出神。
“小鬼,你叫什么名字?”叶雨时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
“……爱新觉罗·和泰!”小王爷一点都不怯场。
看他的年龄,和叶雨时在港岛的第一个义子,也就是大老B的儿子小B差不多大,放在现代,还在上小学二、三年级的那种。
“爱新觉罗氏。”叶雨时脸上并无意外之色。
这是满族皇室唯一的姓氏。
皇族僵尸生前只能姓爱新觉罗。
僵尸的血亲,也就是眼前的小王爷,没理由不随它姓。
“那就叫你阿泰吧。”叶雨时并不怎么在意这个小鬼,直言说道:
“看你也够少年老成,我就把你当大人对待了。”
“因为你那位变成僵尸的王叔,我千鹤师兄身中尸毒,我也损失了两**器,四位师侄更是身负重伤,可谓损失惨重。”
“最重要的是,我还舍身救了你一命。”
“……千鹤道长一开始就收了我的酬金,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和泰打断了叶雨时的话。
他吐字清晰,思路也很清晰:
“如果他够专业的话,我王叔也不会尸变后,还能从棺材中跳出,并造成这么大的伤亡!”
“倒是你,确实救了我一命。”和泰仰头看向叶雨时:
“壮士,请留下你的姓名!”
“……呵。”叶雨时被这小鬼逗笑了,摇头说道:
“我叫叶雨时,茅山弟子。”
叶雨时指向棺材板被皇族僵尸顶飞的金棺:
“这棺材沉重无比,你力气再大十倍也运不走,把棺材交给我处理,也当作我救你性命的报酬。”
“有问题吗阿泰?”
“……”和泰皱眉思索片刻,旋即缓缓点头:
“可以。”
“但我有一个条件。”和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我要你护送我回边疆!”
“不不不。”叶雨时摇晃手指头:
“阿泰你要记住,你的性命可比一副金棺材昂贵!如果连我救你一命的价值,都比不过这个棺材的话,你的命是不是太廉价了?”
“棺材作为我救你性命的报酬,不足以让我再答应你额外的条件!”
“……你说的倒并不是没有道理。”和泰话锋一转:
“叶壮士,我边疆的府邸中,还有很多金银财宝,你安全护送我回去后,我会把你奉为座上宾,有很多赏赐!”
叶雨时闻言失笑,直接转身离去。
没有再理会和泰。
这小屁孩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大清已经亡了!
这位和泰表现的比同龄人再优秀,也无济于事。
叶雨时现在的主要心思都放在修行和异化度上,接下来建立势力,也只是为了帮助自己在超凡道路上走的更顺利一些。
并无称王称霸的精力。
和泰这个小鬼,在民国现今的混乱局势下,也没有让叶雨时‘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条件。
“师弟,这样不好吧?”千鹤听到了叶雨时与和泰的交谈声,眉头紧皱。
“千鹤师兄,这桃木剑和枣木珠是我徐师兄刚送我的入门礼,意义非凡,但你看看……”
叶雨时指着被尸气腐蚀掉半截的桃木剑,和少了两颗珠子的枣木手串。
他的桃木剑和千鹤之前的那柄一样,全都被尸气毁掉了。
叶雨时现在也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徐忧、九叔他们这些茅山弟子,就没一个有法器级别的桃木剑。
原来这玩意儿虽然确实克制僵尸、恶鬼,但属于一次性用品,耐久度太低。
就像水浇完火一样,根本无法二次使用。
“可是……”千鹤欲言又止。
“人家小王爷都同意了,师兄你又何必坚持呢?”叶雨时拍了拍千鹤肩膀:
“师兄你先疗伤吧,你这样我很心疼!”
“唉……”千鹤低叹一声,并没有再说什么。
默默运转法力,配合余剩的糯米,拔除体内残存的尸毒。
“叶壮士,你有什么要求的话,尽管提!”和泰的声音响起。
他之所以这么看重叶雨时。
是因为他清楚武道一流的含金量,以和泰的见识,更能看出叶雨时绝非普通的一流高手。
而玄牝之门、绝灵之地的秘密,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可能一辈子都不知晓。
但和泰身为边疆小王爷,自然早就接触过这些机密。
在和泰看来,当今天下,那些道法高人一旦到了绝灵之地,就个个道行大减,只有武道高人,才对他和大清更有用。
“小王爷,你放心,等我疗完伤后,自会把你安全的送回边疆!”疗伤的千鹤睁眼说道。
“……多谢道长。”和泰看了眼始终没有理会自己的叶雨时。
……
一个时辰后。
千鹤和叶雨时带着和泰回到了一休和四目居住的地方。
扛着金棺的叶雨时,再次刷新了众人对力量的认知。
板肋虬筋者,生而力能举鼎,气血旺盛,可驱九牛二虎之力!
经过最近和多头僵尸的交手,叶雨时已经对自己现在的气力有了清楚定位,高于黑僵,但弱于紫僵。
随着他战斗力的增强,气力上一步步超越这些僵尸也并非难事。
而当今时代,紫僵便十分罕见了。
千鹤回来的路上也曾对叶雨时说过,皇族僵尸是他近几年来,唯一碰到的一头紫僵。
对于大多数茅山弟子而言,黑僵就已经是很厉害的僵尸了。
很快。
叶雨时从四目手中借来黑布,把金棺罩上。
扛着棺材,一人一棺连夜赶回任家镇。
至于家乐。
之前在叶雨时跟着千鹤离开后。
便背着叶雨时的书篓,去附近的镇上找巡城马了。
次日中午。
一脸疲惫的家乐才赶回来。
他修为低,一般情况下不赶夜路。
这也是他师父四目对他的告戒。
“……完了!我的钱袋丢了!”
风尘仆仆的家乐喝口水后,刚摸了下口袋,便勐然坐了起来。
“钱袋里放着十枚大洋啊!
”家乐哀嚎起来,一脸怒意:
“一定是在镇上被人偷了!”
正在给千鹤换药的四目嘿嘿一笑:
“我都说了,你留不住财的!死心吧!”
“……那我丢了师父你的大洋你不生气?”家乐好奇询问。
“……”四目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
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