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拳狂的日记(第十更,热心书友女装加5/12)

日志:你打开了宝箱(白)x1,获得模拟点+2,强化石(白)x2,拳狂的日记(灰)x1,星火残灰(彩色)x1

看着宝箱里开出的东西,赵成再次陷入了沉思。

自己今天的运势,似乎多多少少,有点不太对。

心里泛起一些奇奇怪怪的思绪,赵成点开了日记。

第一页:

从我记事开始,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不知道有父母这个东西。

我和很多同伴,生活在聚集地的鸽笼里,用劳动,换取食物。

后来才知道,在废土之中,有着许许多多的鸽笼,这并不是某些人的仁慈,仅仅只是,人口是废土上一种珍贵的可再生资源。

鸽笼消耗的资源很少,只需要一些最差最劣质的食物,孩子的存活率不到五分之一,但对某些人而言,哪怕只能活十分之一就是赚的。

废土缺人口,但却从来不缺被遗弃的孩子。

第二页:

食物,是稀少的,规定不允许争抢,但只要不被看见,就不会有惩罚。

已经不记得具体时间了,我第一次咬断了一个抢我食物的孩子的喉咙。

后面,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但唯有第一次,我记得最深刻,哪怕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之久,我依然记得其他孩子那畏惧的目光。

人,其实和野兽,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第三页:

大一些了,我成了聚集地最低层的奴人,干最多的活,拿最少的食物和水。

许多奴人,都羡慕聚集地的平民,我也是其中之一。

一度,我非常不解,为什么他们是平民,我们是奴人。

有人说,是因为我们是被聚集地养大的,所以必须要回报聚集地。

一度,我相信了。

直到后来某一天,一群暴徒来到了聚集地。

他们杀人放火,而之前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们,却像是鹌鹑一样,只能瑟瑟发抖。

那一刻,我明白了。

真正的原因,是力量!

没人给我讲解所谓的道理,但我却无师自通,明白了这是一个力量决定一切的世界。

强者,可以肆意的支配弱者。

那一天,聚集地里的火很大,而我的眼睛里的火,也很大。

第四页:

那群暴徒,并未杀太多的人,因为人要是杀完了,以后就不能继续来抢了。

暴徒第二次来的时候,我趁乱,抢了一些食物和水,跑向了荒野。

因为我认知到,若是继续留在聚集地,纵使可以或者,但哪怕再过一百年,我也依然只是最低等的奴人。

哪怕管理者许诺,我们只要工作三十年,就能成为平民。

但我清楚,这只是个美好的谎言,奴人,很少有能活过三十年的。

而且,在这里,我永远也无法掌握力量!

第五页:

我以为我要死了,但还是活了下来。

在遥远的另一个聚集地,我不再是奴人,而是以新的身份开始。

也正是在这里,我知晓了名为拳法之物,并为其而着迷。

只是,拳法终究只是极少数的强者,才有资格掌握的东西。

但我,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找到了偷学的办法。

那就是,去处理尸体。

聚集地里的强者,总是强制要求奴人,去做陪练,也就是挨打,以此刷劲。

对拳法而言,单纯的看动作是没有意义的。

但我,却是通过动作,和尸体上的痕迹,来琢磨拳术。

这样很慢,很难,且需要无数的尝试,最后甚至未必是对的,但这,却是我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

第六页:

我一度变得虚弱,本就微弱的力量,更加微弱,最危险的时候,我更是似乎听到了死神的低语。

但我终究还是熬过了那最艰难的岁月,渐渐地,我按照自己摸索的拳法,变得强壮。

同时,在我极度接近死亡的时候,我似乎明白了拳法的秘密了,是点。

人的身体里,有许多细微的点,拳法的奥秘,就在其中!

只是随着我身体的强大,那些点,也变得感觉不到了。

第七页:

似乎过去了数年,我的身体,也无比强壮了,相对最早的时候而言。

同时,我偷学并摸索出来的拳法,也无法继续强化我的身体了。

于是,我决定换个地方,我要学习新的拳法。

我一路辗转,走了很多的路,许多次都差点死掉,但我最终还活着。

似乎冥冥之中的苍天,一直都卷顾着我。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存在着注定要成为强者的人,那个人就是我,苍天不会让我轻易的死去。

在多少次的绝境里,我这样告诉自己。

第八页:

事实证明,偷学,终究是有极限的。

为了更强的道路,我加入了荒野上的暴徒团体,成了一个炮灰。

一些暴徒们,都掌握着拳法的奥秘。

但他们绝不会轻易的将那些拿出来,在荒野,拳法,是无价的东西,因为它们意味着力量。

不过,但凡大一些的暴徒团体,都会提供部分拳法秘籍,只要立功,就能获得。

这也是暴徒团体们,吸引炮灰的关键物,一些对他们而言,非常低等的拳法知识。

第九页:

就和荒野上的聚集地一样,荒野上的暴徒们,也同样是朝不保夕的。

很多次,我几乎都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最后还是活了下来。

而我最初加入的暴徒团体,也经过数次的吞并以及被吞并,最后竟然成了赫赫有名的魔王军的炮灰。

也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对我一生中影响最大的男人,劫天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穿着黑色的盔甲,骑着霸气的机车,巨大的身体,就如同大山一般巍峨。

机车从山丘的断崖处冲下,在空中划过华丽的弧线,那一刻,我前所未有的震撼,似乎明白,我所最求的力量,所追求的拳术,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第十页:

魔王军,远比其他地方来的大方,许多在我看来,无比厉害的拳法,这里都可以通过功劳得到。

于是我疯了!

我红着眼杀人,哪怕自己要死了,也要把眼前的人杀掉,哪怕胳膊腿不能动了,我也要用牙齿咬死对方。

时光似乎回到了我最初,用牙齿咬断其他孩子喉咙的时候,一切看似不同,但似乎又没什么不同。

渐渐地,疯狗成了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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