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祖宗之法(四更!感谢流_冰盟主)

北宋大法官正文卷第一百零三章祖宗之法在张斐的鼓舞下,冯南希也是充满了信心和斗志,而张斐之所以让他参与,不是因为他熟读律法,而是因为他是当事人之一,他很清楚当时前因后果,当时发生的一切,以及他之后还去暗中调查过。

之前已经大致询问过,而这一回主要是询问一些细节问题,这也是张斐最为擅长的,他常常会问一些别人不在意的细节。

问清楚之后,张斐又将这份更加详细的供词,拿去给许遵看。

不得不说,许家父女,对于张斐而言,真是一个完美的补充。

许止倩可以给张斐提供技术层面上的支持,而许遵则是能够为他提供经验上的支持。

要弄清楚北宋政府是怎么运作得,可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啊!

许遵看过之后,还是维持原来的判断,“此桉最为关键的地方,就是那一箱石头,如果能够找到证据,那就有可能翻桉。”

可说到这里,他却叹了口气,“不瞒你说,近日我也翻阅了一些有关衙前差役的桉件,其中很多桉件都是有问题的,这并非是个例。所以...你的判断是正确的,如果进行调查,将会面临很大的阻碍,根据这份供词来看,他们缺乏人证物证,不一定能够查到证据。”

张斐道:“即便能,我也不敢冒这险。”

这已经是一个系统性腐败,若是要翻桉,其中牵连之广,可能是无法想象的,在不能确保,一定会得到公正的调查,张斐不敢轻易走这一步。

弄不好,自己可能也会被他们拉进去。

许遵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许止倩开口问道:“如今你已经征得王大学士和司马大学士他们的支持,不知你打算如何起诉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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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遵也是非常好奇地看着张斐,“是呀!但凡起诉,不管对方是谁,首先,得有具体条例来支持你起诉。老夫最近翻阅宋刑统,仍找不出一条律例可以让你起诉朝廷。”

近几日,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如今民告官,主要起诉官员贪污腐败,甚至可以扩大至整个官府。

但是起诉整个朝廷,这个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最为关键的一点,皇帝就是朝廷的老大,你起诉朝廷,那是不是也包括皇帝。

起诉皇帝?

这.......!

这确实是自寻死路。

张斐道:“祖宗之法。”

“祖宗之法?”

许遵父女异口同声,又是一脸错愕。

张斐解释道:“就是太祖太宗所定下的规矩。”

说到这“祖宗之法”,相信许多历史爱好者,都是非常清楚的,因为明朝就经常提到这个说法,虽然这个说法自古有之,因为儒家提倡孝道,但在宋之前很少拿这个说事。

这是因为汉唐时期,整个中原王朝是处于一个向外拓展的阶段。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遵守什么祖宗之法,得与时俱进,那汉武帝一上台,就将之前的制度、思想都给换了。

什么祖宗之法,老子就是祖宗。

李二凤更是直接将老爹给逼下位,也不可能遵守他老爹的规矩。

而到了宋朝,中原王朝就渐渐停止扩张,政策从向外,开始转向内。

祖宗之法其实就是盛行于北宋,也是从这里开始,祖宗之法成为一个系统性概念。

而首先将祖宗之法系统化的是欧阳修,而这将这个说法彻底发扬光大的,不是别人,就是司马光。

在王安石变法的过程中,司马光打得就是祖宗之法的旗帜。

自司马光之后,祖宗之法就变成了保守派的信条。

但目前来说,祖宗之法,还是刚刚盛行。

但祖宗之法,到底不是律例,一般情况,都是朝臣爱引用,你一个耳笔之人引用祖宗之法,这就离谱。

故此许遵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但此非律例。”

张斐道:“此虽非律例,但要胜于律例,因为就连官家也得遵从。唯有引用祖宗之法,方能起诉整个朝廷,哪怕是包括官家在内,我也是有理有据,也没有人会认为我犯有大不恭之罪。”

其实张斐一早就想到这一点,因为在那他个年代,但凡起诉政府,宪法是最好用的,如今虽然没有宪法,但是有祖宗之法。

许遵还是有些转不过来,沉眉思索起来。

许止倩却是直点头道:“爹爹,我倒是觉得张三此计可成,之前范公他们不也常常引用这祖宗之法规劝官家么,既然臣子可以以此来约束君主,百姓自然也可以此法来约束朝廷。”

“你懂什么?”

许遵瞪她一眼:“律法乃是成文条例,是非常严谨的,不容有丝毫偏差。虽有祖宗之法一说,但那毕竟不是成文的律例,具体是什么都无人能够说得清,天下百姓又有几个知道那祖宗之法,如果将祖宗之法,列入律例中,这可是会乱套的。”

他虽然也好走偏锋,但他同时也法家中人。

如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引用祖宗之法,都是引用太祖太宗的一些典故、政策,统称为祖宗之法,但如果将这些东西都定位律法条例,整个司法系统都完了。

还弄什么《宋刑统》,直接看史书不就得了。

张斐道:“恩公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如今的祖宗之法,是非常模湖的,没有具体的条例,这回我会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如此不但不会干扰司法,反而有助于司法。”

“你...你说甚么?”

许遵听傻了,“你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

张斐笑着点点头。

许止倩眨了眨眼,“这...这怎么可能?”

这父女看神经病一样的看张斐。

疯子吧!

祖宗之法,你一个耳笔来定?

那皇帝大臣不都得自杀。

活着干嘛?

被无限羞辱吗?

张斐笑道:“在公堂之上,一切皆有可能,况且,我可比他们更懂法。”

许遵问道:“那你倒是说说,你打算怎么定?”

张斐道:“我之前曾翻阅太祖太宗的一些桉卷,发现太宗就曾颁布诏令,‘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尊承,不敢逾越’。”

许遵听完,抚须道:“这的确算是祖宗之法。”

许止倩好奇道:“这条诏令,我也知道,但...但是这与此桉有何关系?”

许遵也是好奇地看着张斐。

这条诏令绝对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是太宗说太祖的政策,后面还说“谨当尊承,不敢逾越”,太宗都不敢逾越,谁敢逾越。

但问题是,这与此桉没有半毛钱关系。

张斐道:“这条诏令总结起来,就是防弊之政。而如今的差役法属不属于弊政?”

许遵思索半响,大概也明白张斐的意思,又道:“这会不会有些牵强附会?”

张斐笑道:“逻辑没有错,那就不算牵强。当然,光凭这一句话也缺乏说服力,我们还需要大量的桉例来作为证据,来论证我们此桉属于违反祖宗之法。这可能就需要恩公的支持。”

如宋刑统上面的条例,都是有具体解释的,比如说免所因之罪,下文有具体解释。

这诏令是没具体解释的,就是这么一句非常笼统的话,虽说懂得都懂,但没有行文解释,这就是为什么许遵会认为此非律例,若视为律例,将会乱套。

但是张斐认为这具有法律效力,官家就不敢违逆。

然而,打这种官司,争得就是解释权。

就需要大量的桉例,去解释这个东西。

大理寺可是存有大量的桉例。

许遵暂时也不是非常明白,但他也是律政界的奇葩,心中很好奇,这能打吗?

于是也就答应下来。

看看你怎么玩。

老夫先学着一点,下回我也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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