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冰心并未停留太久,把众人的外伤包扎好,内伤压制住,便骑着飞鹰离开此地,李瑾瑜也没有挽留。
接下来十有八九会遭受追杀,易天行并不在这里,若是战斗过程中不小心伤到冰心,那可就是大大地罪过。
请人帮忙可以,但不能指望别人无底线的帮忙,易天行退去吴明,冰心治疗伤势,便已经是足够大的恩惠。
若是连这点道理都不懂,混江湖真的会非常的困难,能活下去的要么是运气比较好,要么是背景足够深。
运气差,没背景,脾气臭,还不懂得人情世故,这种人混江湖,连成为炮灰的资格都没有,最多能够成为
——丐帮一袋弟子!
看到冰心离开,陆小凤立刻无力的瘫倒,感叹道:“小金鱼,你怎么请来了这位祖宗,这是要玩死我啊!”
楚留香面带惊慌,心说今年过年必须带着苏蓉蓉去药王门,每位长老送一份厚礼,否则怕是活不到明年清明。
追命拿着酒葫芦的手,哆哆嗦嗦的颤抖,他没有招惹药王门弟子,但冰心的辈分,比韦青青青还要长了一辈。
无痕公子面色如常,他习惯于装扮面瘫,此刻反倒成了他的优势。
靳冰云觉得冰心非常和蔼,傅红雪非常感激冰心,李瑾瑜向后躺倒,略带鄙视的说道:“你这混蛋活该!”
陆小凤道:“郭巨侠呢?咱们接下来要遭遇追杀,郭巨侠在这里,虽然有些瘆得慌,却也能保证自身安全。”
楚留香奇道:“陆小凤,我怕郭巨侠是应该的,你怕他做什么?”
李瑾瑜冷笑道:“郭巨侠大徒弟的女儿,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
陆小凤道:“我是真不知道啊!而且她刁蛮任性,好心办坏事,还是我教她该如何做事,怎么能怪我呢。”
李瑾瑜点了点头:“这话你留着和郭巨侠说吧,郭巨侠若是认可,你这话就说得对,郭巨侠不认可,你可以试着说服他的大巴掌,放心,你在江湖中也算广有侠名,他不会打死你的!”
追命道:“你这是感情问题,还能躲远点,我这可是职务问题,除非我卸任四大名捕,否则这滋味……唉!”
追命并非谄媚上官的人,郭巨侠也不喜欢摆架子,对于属下非常温和。
但这事和是否谄媚上官,上官是否温和无关,再怎么没架子的领导,那也是领导,那也是顶头上司。
和顶头上司乘坐同一辆车,肯定会觉得别扭,尤其四大名捕中,追命性格最为跳脱,被训斥的次数也最多。
燕十三道:“哼!你们这些家伙都是混蛋,若是我这种正人君子,怎么会怕郭巨侠,欢迎还来不及呢!”
陆小凤道:“我不喜欢欺负身负重伤的人,但你这厚脸皮,如来神掌都打不破,想来伤势没有那么严重。”
楚留香道:“我作证,他的伤势应该已经好了,想要打咱们两个!”
追命道:“是一串三!”
李瑾瑜无奈的说道:“你们几个不用争了,郭巨侠不会来的,他的目标不是这里,或者说这里只是掩饰。”
追命奇道:“掩饰?”
李瑾瑜道:“郭巨侠何等身份?爵位比我老岳父还高,怎么可能因为我的一句话,就千里迢迢赶来助拳?”
陆小凤道:“那他来做什么?”
李瑾瑜道:“朝廷机密,不过他会在满清辽国的边境地带汇合,如果满清要追杀,那里便是最后的战场。”
燕十三道:“你这家伙,全天下都想追杀你,你该好好地反思一下。”
陆小凤道:“等会儿再反思,李寻欢去了哪里,他不是也来了么?”
李瑾瑜道:“早就来了,若不是他迫退了一大批高手,咱们哪有时间安心的疗伤?真以为吴明没有暗手啊。”
……
金慕夏带着一大批高手,守在鹿鼎山五里外,看着被轰碎的鹿鼎山,一方面感叹无上大宗师的盖世修为,另一方面欣喜于满清龙脉被彻底断绝。
“弟弟啊弟弟,如果有得选,我真的不想坑死你,但断绝龙脉的因果,你不去承担,便只能由我来承担。
你安心的去吧,等我光复大金,便封你为一字齐肩王,你的陵寝修建在我陵寝的右侧,下辈子还是兄弟!”
金慕夏虚伪的感叹着兄弟情义。
有句话说得好,愿生生世世莫生在帝王家,就连这等亡国皇子,仍旧在相互算计,当真是可恨可悲又可怜。
金慕夏麾下这些高手,一部分是金国的旧部,一部分来自于隐形人。
早在两年前,金慕夏便被吴明招揽到了隐形人,他以为寻到了靠山,却不知从始至终,都是吴明的一枚棋子。
发现吴明的信号之后,金慕夏立刻说道:“咱们去追杀李瑾瑜!记住,不能把所有人都杀光,在保证击杀李瑾瑜的情况下,放跑楚留香和追命!”
金慕夏麾下这些高手,全都剃成了金钱鼠尾头,然后再把辫子剃掉,只留下一点点痕迹,显得半露而不露。
说白了就是欲盖弥彰,故意露出破绽让楚留香等人推理,以此把锅扔到满清头上,引发满清和武周的矛盾。
楚留香和追命都是聪明人,但越是聪明人,便越容易遭人算计。
金慕夏对此非常的有信心,他听说过慕容博萧远山之事,认为这个计策不能说是错误,只不过选错了目标。
萧远山虽然是萧氏外戚,但却只是个教头,如何比得了李瑾瑜?
况且当时唐强辽弱,辽国吃了大亏也只能忍下,如今是唐强清弱,满清背了大黑锅之后,必然会大出血。
等到那个时候……
金慕夏内心无限的畅想,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忽然前方出现一辆马车,赶车的是个壮硕的好似铁塔的大汉。
金慕夏扫了一眼,便知道这巨汉无论是炼体还是内功,都很有火候,尤其是气血之力,必然是力贯千钧。
“阁下是谁?报个名字!”
金慕夏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汉语。
满清、辽国、蒙元、金国,都有自己的文字,但除了正式场合,大多数情况都讲汉语,是贵族的基本修养。
如果某个大家族的子嗣,对于汉语一窍不通,会被讥讽为没有教养。
金慕夏精通多种语言,对于满语也非常熟悉,说得异常流利,但为了鱼目混珠,没有说满语,而是讲汉语。
马车的帘子轻轻掀开,露出一张俊若天神的帅脸,明明是硬朗面容,浓眉大眼,一颦一笑,却让人为之心醉。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我叫李寻欢。”
“李寻欢,没听说过……”
金慕夏确实没听说过李寻欢,毕竟李寻欢失踪七八年,中原武林中还余下几分名望,金慕夏怎会在意这个?
金慕夏没听说过,他身后那些隐形人的高手,却听过这个名字。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小心他的飞刀,他的飞刀快如闪电!”
杀手高声提醒。
金慕夏不屑的说道:“飞刀,咱们这里这么多人,顶着飞刀向前冲,冲到马车的时候,他就无计可施了!”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大多数暗器高手不擅长近战,就算是神功无数的唐门,专门研究暗器的那些高手,对于近战也是能免则免。
但话又说回来,金国的旧部或许悍不畏死,隐形人的杀手,怎么会陪着金慕夏送死?金慕夏哪有这个威望!
另外,李寻欢近战并不差。
原剧情中,李寻欢和兵器谱第四的郭嵩阳比武,交手仅仅两招,李寻欢飞刀未出,便发现郭嵩阳三处破绽。
换而言之,生死搏斗的情况下,交手两招,李寻欢能杀郭嵩阳三次。
最关键的是,原剧情的李寻欢,经历的是自虐般的生活,身体被糟蹋的油尽灯枯,咳嗽程度比苏梦枕更甚。
如今的李寻欢,是幸福快乐的隐居八年,身体非常的健康,内功也非常的浑厚,绝不会畏惧贴身近战。
想用近战打败李寻欢,就好似飞天玉虎铸造个满是倒刺的利爪,觉得可以破去灵犀一指,纯属是个笑话。
李寻欢道:“说的没错,我的飞刀击杀一人的情况下,别的人就能冲到马车之前,但这个人,会是谁呢?”
谁生谁死?
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冲过去就有胜利的机会,但必然会牺牲一人,谁想被牺牲掉呢?
李寻欢笑道:“各位,你们不如给我个面子,在这里停留一刻钟,咱们喝喝小酒,岂不比杀戮痛快许多?”
金慕夏厉声喝道:“让开!”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的目标是李瑾瑜,你知道会引发什么后果么?”
金慕夏道:“会成就我的大业!”
李寻欢点点头,笑道:“我现在有些明白了,你们的衣服上有满清贵族的标志,甚至还有金钱鼠尾,但却并非是满清高手,你们应该是金人吧?”
金慕夏闻言大吃一惊,心说李寻欢怎么这么聪明,我伪装的这么差么?
李寻欢当然聪明!
人家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凭借真材实料的学识考的全国第三!
不仅考试全国第三,而且武功也是独树一帜,甚至可以和唐门媲美。
这就相当于,奥运会射击冠军,同时也是高考全国状元,能比这个更加霸道的,唯有冯素贞那段凡尔赛。
金慕夏厉声道:“你真的很蠢,如果你不说出来,还有机会活命,现在你必死无疑,准备好死亡了么?”
李寻欢道:“慕容博做了傻事,导致姑苏慕容破家灭门,完颜氏就剩下几根独苗,你为何不好好地珍惜?”
金慕夏道:“我不是慕容博!”
李寻欢道:“你比他更蠢!”
按照李寻欢的性格,绝不可能恶言伤人,但金慕夏想做慕容博做的事,若是引起两国征战,必然血流成河。
对于这种人,李寻欢怎会客气!
“你们过不去!”
“凭什么?”
“就凭这个!”
李寻欢手中出现一把飞刀。
飞刀长三寸七分,材料就是普普通通的生铁,是老屋的铁匠,花费一个时辰打造出来的,绝无任何特殊之处。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普普通通的生铁飞刀,握在李寻欢的手中,这把飞刀便不再普通。
李寻欢的手非常秀气,应该是拿着毛笔指点江山,而不是该拿刀,可就在他拿刀的刹那,刀锋顿时爆发寒芒。
金慕夏被飞刀的锋芒震慑,竟忍不住后退两步,随即感觉到异常丢脸。
我堂堂金国太子,昊天罡气已经练到七重境界,你这破铁片子,又不是什么绝世神兵,难道能刺破昊天罡气?
“李寻欢,你给我死来!”
金慕夏飞身而起,右手搅动半空中凛冽的寒风和刺骨的冰雪,汇聚成无坚不破的拳劲,赫然便是——苍茫冷!
冰天雪地加持拳劲,这一拳头轰下去,李寻欢连一片骨头都不会剩下。
金慕夏左手横在胸口,防备赶车的铁传甲出招偷袭,万没想到,主子遭受生死危急,仆人竟然没有出手,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只当他是土鸡瓦狗。
还以为李寻欢有什么本事,结果连个忠心耿耿的仆役都没有。
金慕夏不屑的冷笑一声,似乎已经看到李寻欢破碎的尸体,那种鲜血绽放开来的壮美,是金慕夏最爱的景色。
尤其当鲜血滴落在白雪上,绽放出灿烂耀眼的血花,那简直是世上最美丽的花朵,完美的让人深深沉醉。
金慕夏迫不及待的欣赏美景,极致的兴奋,让他忽略了咽喉的痛苦。
痛苦?
呕!
金慕夏的气力尽数消散,整个人好似蛤蟆一般趴在地上,又好似野狗一般抽搐蠕动,面上满满都是惊慌。
“你……你……噗!”
金慕夏带着深深的不甘,无力的躺倒在地,永远的停止了呼吸。
他非常的不甘心,因为他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也没想明白李寻欢是如何出手的,更不知道一把破铁片子,如何刺破昊天罡气,当真是死不瞑目。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金慕夏没有看清楚,金慕夏的那些下属,却看到李寻欢抬了一下手。
轻轻地一抬手,飞刀消失,紧跟着便是流星划过夜空的璀璨光芒,那一闪而逝的神芒,永远印在这些人心中。
即便喝了孟婆汤,到了下辈子,也不敢忘记这精彩绝伦的飞刀。
李寻欢道:“给我个面子,各位还是退走吧,我不喜欢杀戮。”
金慕夏的副手,是一个样貌英俊的年轻人,名字叫做岳洋。
岳洋上前一步,高声道:“如果我们就这么退走,未免有些……”
“不走则死!我不喜欢杀戮,但如果有人想挑起战争,搞得生灵涂炭,我的飞刀绝不会对这种人留情。”
岳洋道:“你还有多少飞刀?”
李寻欢道:“你猜!”
话音未落,手中出现一把飞刀。
方才是金慕夏直面李寻欢,压力都被金慕夏承担,此刻岳洋站在前方,直面小李飞刀的压力,顿觉浑身发冷。
岳洋练的是密宗绝学,同时精通少林大力金刚掌,运转宝瓶大气功,护体罡气笼罩全身,驱散一切外来威胁。
岳洋冷哼一声,右掌上翻,左掌斜斜划了个圈,右掌从圈子里穿出,不但招式怪异,而且又急又勐。
看其出手的方式,竟然是把大力金刚掌和密宗大手印融合,融汇出一套劲力刚勐,招式奇诡的独特掌法。
相比于大意的金慕夏,岳洋自信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必然可以……
“噗通!”
岳洋躺倒在了地上。
他的咽喉插着一把飞刀。
没有人看到李寻欢如何出手,甚至没看到闪电流星般的璀璨光芒,只是见到一缕寒光,岳洋便随之倒在地上。
金国武士悍勇,隐形杀手高傲,换做是平常时日,早就冲上去砍杀。
但李寻欢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们甚至觉得这不是人,而是披着人皮的黑白无常,那不是飞刀,而是判官的勾魂笔,一笔落下勾魂摄魄。
面对活人他们敢出手,面对鬼魅如何能够鼓起勇气?
李寻欢连出两招,不见任何真气损耗的迹象,那么大的一辆马车,上面能够摆放多少飞刀,至少二三百吧?
他若是来一招“天女散花”,他们这几十号人,岂不是会尽数陨落?
以这些人的武功,若是悍不畏死一拥而上,李寻欢就算能赢,身上也会添几条伤口,或者断几根骨头。
可他们不敢!
他们怕了!
怕死!
一拥而上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谁去接李寻欢勾魂夺命的飞刀?
李寻欢手一抖,再次拿出了一把飞刀,声音变得冷厉:“事不过三,我再说一遍,给我个面子,退走!”
事不过三,过三则死!
这些人恐惧吴明的责罚,但责罚总比死了要好很多,金国那些武士也想好了借口,便是投靠完颜洪烈,为金国保留元气,图谋东山再起!
慕容博泉下有灵,见到金慕夏的愚蠢操作,怕是会从怨鬼变为笑死鬼。
慕容博的操作固然愚蠢,但至少留下了慕容复,还有四个忠臣,这四个人虽然有毛病,但绝不可能贪生怕死。
金慕夏没有子嗣,没有忠臣,或者说最忠心的那些人,基本上都在金沉鹰的麾下,被金慕夏给舍弃掉。
这么蠢的人,就算李寻欢不动手,吴明也不可能让他活到过年。
看着缓缓退走的黑衣杀手,铁传甲不屑的冷笑一声,起身去翻岳洋和金慕夏的尸体,把飞刀收回来。
岳洋身上没带什么东西,金慕夏却带着金国的印玺,可惜没有秘籍。
李寻欢道:“这东西怎么用,我不是很明白,让瑾瑜好好设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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