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皇帝用的是金锄头

“哗啦!”

玄烨看完情报,勃然大怒,掀了身前的桌子,吓得太监不敢靠近,所有人哆哆嗦嗦,生怕遭受池鱼之殃。

却是鹿鼎山之战的情况,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玄烨的龙书桉上。

鳌拜死了,好事!

金慕夏死了,好事!

金沉鹰死了,好事!

金燕神鹰战死,好事!

一连串的好事之后,是对玄烨而言坏的不能更坏的事——八千铁骑葬身在大雪崩之下,李瑾瑜重伤逃离。

按照玄烨的计划,纵然李瑾瑜有万人敌的能力,八千铁骑冲锋,也绝非他可以抵挡,甚至能够生擒李瑾瑜。

万没想到,李瑾瑜还未出手,雪崩便已经把八千铁骑尽数了结。

这可是足足八千铁骑啊!

虽然不是最精锐的骑兵,但培养这些人的资源,也足以堆成一座大山。

培养骑兵本就非常烧钱,对于物资不丰的满清而言,需要花费重金从中原商人购买粮食,要从牙缝里省钱。

“李瑾瑜,你这个混蛋!”

玄烨毕竟只有二十多岁,遭逢此等变故之后,如何能够忍得住怒火?

但他必须忍耐。

他要处理这些人的后事。

不仅仅是这些人的后事,那些投靠而来的江湖武者,他们的后事也需认真处理,表露出“千金市骨”的姿态。

无论心中愿不愿意,无论内心有多大的愤怒,都必须强行压下,用最得体的姿态,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除此之外,天忍教已然确认是金国的余孽,必须尽快剿灭,红花会是李瑾瑜安插的势力,也需要清理掉。

玄烨连续做了四五个深呼吸,勉强把怒火压了下去,正要处理事务,贴身太监小桂子,送来一个绝好的消息。

这个好消息足以抵消一切怒火。

虽然这件事早晚会发生,但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还是觉得异常兴奋。

——福临即将驾崩!

根据御医的说法,福临的寿元只剩下不足三日,很可能活不过今晚。

换而言之,最多三天时间,玄烨就能从监国的太子,正式成为皇帝。

这么好的消息,瞬间把玄烨的怒火尽数压了下去,不过他不能表露出任何的兴奋,必须做出哀痛的神色。

先是假装愤怒要杀了御医,然后是小桂子为御医求情,来回来去拉扯三四次之后,玄烨去探望福临的病情。

说是探望,实际上就是听遗言。

遗言也没什么好说的,对于玄烨这个儿子,福临没什么掌控力。

这段时间处理政务,已经让玄烨在朝中获得足够的威望,差的只是最后的临门一脚,别的人想争也争不了。

“父皇啊父皇,你安心去吧,总有一天,我会让大清称霸天下!”

看着病入膏肓的福临,玄烨心中涌现出雄心壮志,只不过这话不能当面说出来,还要是做出孝子的姿态。

福临知道玄烨的想法,当了这么多年皇帝,岂能不知太子最想要什么?

他十多年前就想出家当和尚,对于权势和生命,都没有什么卷恋,明着是皇帝,实则早就把自己当成出家人。

出家人四大皆空、五蕴皆空,反正什么都是空,权势空,生命空,亲情仍旧也是空,没有任何愤怒和失望。

只不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看着雄姿英发的儿子,福临小声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一定要学会忍耐。”

玄烨立刻跪下聆听圣谕:“儿臣谨遵父皇吩咐,定会稳扎稳打。”

福临道:“想要饮马黄河,就必须学习汉文化,学会他们的知识,了解他们的弱点,方才能够战无不胜。”

玄烨道:“儿臣明白。”

“善待投奔而来的汉臣,就算是钱谦益,也要摆出重用的姿态,他的门生故吏非常多,早晚能发挥……”

话未说完,福临气力已经耗尽,昏死了过去,当天晚上,福临驾崩,玄烨正式登基称帝,也就是康熙皇帝。

李瑾瑜虽然是重病号,情报方面却没有任何缺漏,很快便得知此事。

无痕公子道:“福临虽然是冰天雪地中磨砺出的皇帝,但喜好佛法,性格非常的柔和,威胁度不算……”

李瑾瑜打断了无痕公子的话。

“据我所知,金国覆灭的时候,真正的主事人是福临,多尔衮兵法武功都是顶尖,最终败在福临母子手中。

鳌拜何等张狂,福临主政之时,只是冲锋陷阵的勐将,直到这两年,福临重病,玄烨监国,才变得张狂霸道。

福临或许有些偏软,但能在群狼环伺的环境中,当这么多年皇帝,难道靠的是运气?这何尝不是一种伪装?

退让并非都是软弱,进攻未必都是强硬,尤其是作为皇帝,目光一定要看得长远,要懂得忍耐和制衡。”

陆小凤道:“皇家的事情,我们这些江湖人完全不懂,让我们说皇家的恩恩怨怨,就相当于皇帝用金锄头。”

追命道:“皇帝不用金锄头,金锄头并不好用,每年春耕的时候,皇帝带领群臣耕地祭天,用的是铁锄头。”

李瑾瑜道:“崔三哥,陆小凤的意思是,几个百姓耕地的时候,聊起皇帝过的是什么生活,觉得皇帝应该是用金锄头耕地,炒菜用的也是金锅铲。”

燕十三道:“用金锅铲炒菜?皇帝做饭就是不同凡响,这是哪儿传出来的俏皮话?不会是你传出去的吧?”

李寻欢道:“普天之下,敢这么编排皇帝的,唯有李瑾瑜一人!”

靳冰云道:“夫君,等你的伤好了之后,很可能要再挨一顿打。”

傅红雪:(⊙_⊙)?

这些人是不是脑子有坑,刚才还说满清的事,一眨眼成了武则天用金锄头耕地,耕完了地还要打李瑾瑜。

这特么有什么关联么?

按理说,众人应该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满清,只要到了辽国境内,便可保证自身的安全,绝不该停留休整。

但磨刀不误砍柴工,逃命固然是最重要的事,但在逃命之前,必须把伤势养好一部分,这样可以跑的更快。

李瑾瑜燕十三靳冰云,三个病号服下灵药安心休息,无痕公子快速改装自己的机关车,把轮子变为滑板。

冰面上赶路虽然寒冷,但却非常的节省力气,轻轻一踩翻板,就能滑行出数十丈,速度方面绝不亚于奔马。

三个病号不能踩翻板,傅红雪瘸腿也不能踩,因此主要负责的便是无痕公子追命陆小凤楚留香李寻欢铁传甲。

好在六人都身强体健,尤其是铁传甲这头大黑熊,体力更是无穷无尽。

陆小凤是个碎嘴子,指望他安静是不可能事件,一边踩翻板一边闲聊。

“无痕公子,我算是知道你的轻功为何这么好了,天天踩翻板,你的腿力怕是比崔三哥还要更胜一筹。”

无痕公子皱了皱眉。

这事儿能不提了么?

追命道:“我学轻功的时候,最多就是绑沙袋,这般训练轻功,却是从未设想的道路,阁下真是绝世天才。”

楚留香道:“我也想不出这种奇异手段,若是小时候这般练功,我的轻功或许能变得更高一些。”

李寻欢道:“不愧是无痕公子!”

李瑾瑜道:“你们几个,都被陆小凤带歪了,这么练只能提升腿力,提升不了轻功,没看过踩水车么?”

燕十三道:“提升腿力,这便已经是绝好的事,无痕公子,有没有连带着提升腰腹力量的,给我搞一套。”

李瑾瑜道:“老铁,把这个不正经的东西扔出去,整天胡言乱语。”

铁传甲心说我看你最不正经!

无痕公子的机关车,最多可以容纳十个成年男人,但冰天雪地中本来就穿得多,李瑾瑜三人还缠着绷带,再加上铁传甲这大块头,直接超载了。

为了容纳所有人,无痕公子拆了李寻欢的马车,临时增长了一些。

加装的那节比较漏风,并且最消耗力气,身材最壮的铁传甲便在此地。

铁传甲练的是童子功,并且精通横练气功,对于寒冷并不在意,蹬了一两个时辰后,甚至出了一身臭汗。

这么多人齐心协力,速度当然是非常迅捷,比当初赶来的时候更快。

不过众人速度虽然快,却终归快不过飞鸟,夜晚休息的时候,满清和蒙元的高手,已经悄悄的潜入过来。

蒙元的高手,是忽必烈根据李瑾瑜的行动规则,推算李瑾瑜的位置,提前布置好的,满清则是本地潜修高手。

而且随着时间延续,满清各地高手飞速进行布控,虽说杀了李瑾瑜会造成严重后果,但有蒙元一起分担,若是不敢动手,未免显得太过软弱。

“诸位,请离开。”

一个身材瘦削的身影,挡在了这些人面前,他手中拿着一把宝剑,声音非常冷肃,眼中杀机比寒风更凛冽。

“就凭你,想让我们离开?”

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冷冷一笑,心说你算哪根葱,敢挡我的荣华富贵!

“锵!”

清脆的剑鸣声中,宝剑划过一道耀眼的光芒,落入到了此人的咽喉。

光芒一闪而逝,宝剑回到剑鞘,那人软软的倒在地上,定睛看去,并无鲜血流出,只有一点点殷红之色。

搜魂无影剑,中原一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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