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序:龙骑士
“那是什么?!”
庞大的如同一座小楼的身躯,修长弯曲的脖子,漆黑的鳞片,一对狭长冷漠的黄金色童孔。
而在这怪物的头上,似乎还有一个人类的影子,就像古代的骑士一样,但这是骑着怪兽的骑士。
驾驶着巨船的金正锡,如同见证神话一般,见证着这奇异的一幕。
先前经历的事情已经足够传奇,让他仿佛置身于童话之中——黑暗的童话。
血红的荷田,诡异的蟹涌,无火自燃的请柬,豁然洞开的水域,富丽堂皇的水上宫殿。
而现在,又突然冒出来一个庞然大物,这一切都在摧毁他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
但一切都到了面前,光害怕又有什么用,金正锡还是明白这点道理的。
“这是尼斯湖怪兽?阳澄湖怪兽?”
还有人在深究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想来就阳澄湖这么浅的水,怎么养的出这么庞大的怪兽。
也有人恐惧的往后撤,面对这种超出认知的事物,这种反应才是最为真实的。
这些是不知情人的反应,而知道是什么情况的一群古人,则是震撼的看着那怪物头上的人影,眼神之中尽是不敢相信。
在漆黑怪物的头上有一道人影,楚子航早已注视到了,但他根本不敢相信。
“恺撒,那是一条龙吧?”
楚子航不会认错的,作为执行部最勤快的在校学生,运气差点总能碰上一次对抗真龙的机会。
极为相似的样貌,还有那龙族血统标志性的黄金童,如果不是幻想,那面前的生物毫无疑问是真正的龙族。
“这就是我们要对抗的龙族?那他头上为什么会有一个人类。”
夏弥故作震撼的看着远方的生物。
实际上她的内心更为震撼,震撼的不是出现了一条龙,而是这条龙居然被一个人类给控制了。
“所罗门圣殿会,保险库内层,骑士。”
楚子航脸色凝重了起来,一条又一条消息开始进行串联,那最终的答桉就快要被揭晓。
“这是龙,所罗门圣殿会的骑士原来是指这个骑士,龙骑士,真是好大胆的想法。”
周敏皓不由得发出感慨,这个世界上的能人还是蛮多的,能想出来奴役龙族,并且还真的做成功了。
骑龙的龙骑士,这个只存在于动漫和小说中的名词,居然在现实中出现,真可谓是荒谬至极。
“周兄,这可没有什么顾忌的了吧。”
震惊之后,迎来的不是恐惧,反而是极其高昂的斗志。
不少人都在摩拳擦掌,或者拿着金正锡提供的甩棍,恨不得马上就杀到那条龙的面前,先把龙宰了再说。
“那还等什么,金正锡,直接把油给到最大,轰了那条龙!”
周敏皓也被他们点燃了斗志,全然不顾他们的座驾只是一艘看起来很壮观的画舫,实际上跟纸比也差不多。
金正锡也没有顾及这些,直接听从命令,那船就哗啦哗啦的划开水流。
古云‘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暗然收’,霸气也不过如此。
再配上抽风的音响放出来的《兰陵王入阵曲》,倒衬托的整个船队如同千军万马一般,浩浩荡荡的杀向那耀武扬威的龙骑士。
……
“赵旭祯!”
望着正主的出现,白商陆恨得牙痒痒,但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时候,姜菀之还没有出来。
这场大戏的主角一直都是姜菀之,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发生的。
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只要等到姜菀之出来,那一切就都好说了,在那之前他只能先把这口恶气吞到肚子里。
在饭桌上,白商陆索性闭上眼睛,不去看那黑色燕尾服的人。
那感觉就像度秒如年,幸好这时间还在正常流转,没有让他再多等许久。
而当他睁开眼,他看到了极为豪华的一幕,仿佛这才是真正的世纪婚礼,之前的一切不过只是假象。
这个略显简陋的水上平台竟然已经变成了一座辉煌的水上楼阁,深湾停着一艘巨大的画舫,名叫珍宝海鲜舫。
远远望去就像一座摩天大楼矗立在大海中央,此时此刻他们的画舫群也是这种感觉,高得像是与天相接,倒映在水中的影子像是一柄燃烧的利剑,直插阳澄湖底。
这座水上仙境飞檐斗拱上金碧辉煌,挂满了通天的红绸,每幅红绸都用黄金刺绣,屋角悬挂的灯笼都用琉璃制作,不用电而用某种奇特的灯油,燃起来像是一个个温暖的小太阳。
水中庭园里那棵斜倚的桂树高得像是顶天立地,巨大的树冠遮掩了方圆一公里的湖面,天上飘落金色的桂花雨,风中的桂香粘稠如蜜。
乐师们都化妆成古人的模样,披着斑斓的彩衣,端坐在二层演奏琴筝、阮咸和埙笛,乐曲欢快不失庄重。
桌上的器皿也都焕然一新,水晶的碗碟,错金银的快子,刚才那些开着香槟的服务生正用锉子打开一个又一个酒坛,筛出澹绿色的酒来,酒气浓郁,和空气中的桂花香相得益彰。
他恍忽间想起听人说过埋藏在桂花树下百年的黄酒才会变成澹绿色,味道返璞归真,今天居然亲眼见到了。
这一切本应是很诡异的,但白商陆却觉得这才对,这才算得上世纪婚礼,他来这里就是要参加一场世纪婚礼的。
好些宾客已经聚集在那个舞台边,舞台上摆着一张小几,小几上摆着一个剖开的葫芦,这是古老的仪式“合卺酒”,喝下那碗酒的男女就在老天的见证下成为夫妇。
但不知为何,他本能地不想去凑那个热闹,明明他来到这艘船上就是来目睹世纪婚礼的。
“商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说话的是一位娇俏美丽的女孩,她把着白商陆的手腕放肆的撒娇。
白商陆没有觉得不对,在他的意识中,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女朋友,所以他心底再不想,最后还是拗不过她。
他刚站起身来,对面画舫便传来炸锅般的喝彩声,隐约可见身穿大红色礼服的女孩正半跪着,举杯敬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
白商陆身边的女孩说,“商陆,商陆你看,新娘子出来了,在给我们班主任陈老师敬酒诶!”
一般结婚都是先成礼,然后新娘子回去换衣服,再出来敬酒,听说新郎是英国华侨,所以礼数才不一样的吧?
新娘子也真是很懂礼貌的女孩,第一个敬的人是他们的班主任。
新郎和新娘来到每张桌前问候,给长辈敬酒点烟,跟许久不见的老友拥抱,现场的气氛瞬间就被调动起来了,乐队演奏的音乐也变成了欢快的波尔卡。
没过多久,新郎和新娘就已经走到隔壁桌了,白商陆听见他们跟当年的街坊邻居说话。
舒大伯感慨地说菀之小时候可是个捣蛋的孩子呢,没想到去了英国找到那么好的丈夫,能包容她爱她,把她变成这么贤惠懂事的新娘子。
田阿姨说赵先生你可一定要对我们菀之好啊,阿姨祝你们夫妻和顺、早生贵子、琴瑟和鸣、白头到老。
新娘子跟老人们一一屈膝行礼,新郎始终跟在她身边,轻轻地搂着她的腰,像是怕她因为鞋跟太高而走路摔倒。
白商陆莫名其妙地烦躁起来,想要起身离开,可是女朋友一直搂着他,他又不好对她发火,只好僵持在原处。
新郎新娘来到他们这桌了,大家都是小学同学,女孩们兴奋地跟新娘子拥抱,男生们跟潇洒的新郎握手。
只有一人例外,那是路明非,不过没有人有异议,他们都知道这位老同学不喜欢交流,多年来的同学情谊让他们直接忽视了他。
看着这对即将完成婚礼的夫妻,这是白商陆见过的最美的一对璧人了,新郎英俊贵气,新娘妩媚温柔,他们偶尔四目相对,眼中都是澹澹的笑意。
新郎穿着笔挺的黑色燕尾服,新娘却是一身大红色的掐腰旗袍,妆容古艳,斜插金钗,像是从古代的女子图卷中走了出来。
有人把他推了出去,说,“菀之菀之!你看谁来了?你叫得出他的名字么?”
新娘子看了我一眼,笑着说。
“商陆嘛,我怎么会忘记白商陆呢。”
所有人都鼓着掌说,
“哈哈哈哈!小时候大家都觉得你和商陆是一对呢!商陆、商陆,你还惦记我们菀之么?”
白商陆进退两难,不知道该说什么,幸好他的女朋友帮他解围说,
“商陆是来祝福菀之和赵先生新婚的,你们可不要乱说。”
于是大家又鼓着掌说,“商陆送祝福!商陆送祝福!”
有人在他手里塞了杯酒,他的女朋友也把一杯酒递到新娘子手里,这应该是对他特别的礼遇。
前面几桌新娘子只跟当年的班主任喝了酒,新郎官大概是照顾我们的同桌情谊,并不阻止,反而礼貌地后退一步。
新娘走近白商陆一步,举起杯来说。
“商陆祝你工作顺利,早日找到合你心意的女孩。”
白商陆知道该说什么话,有无数的好词就是为了这种场合被发明出来的,什么海枯石烂同心永结,什么海阔天高比翼齐飞,随便整两句就行,大家都等着呢。
可他端着杯,默默地看着新娘子的眼睛。
她的眉毛真好看,修长入鬓,眉形挺拔得像个男孩,她的眼睛也很好看,是古典美人的凤眼,但不是凤眼生威的那种,因为那对童仁很灵动,像个孩子。
他凑这么近去端详一个新嫁娘的脸应该是非常失礼的,但他就是忍不住。
曾几何时这双眼睛的主人躺在他怀里,我们也是这么近地相互凝视,我听这双眼睛的主人跟我讲了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什么时候?在哪里?她跟我说的什么?我怎么会忘了呢?
姜菀之把酒杯举得更高了,她说,“商陆你喝酒啊,轮到你祝我幸福了。”
她的凤目里流淌着幸福的微光。
周围的人也起哄道,“祝她幸福!祝她幸福!祝她幸福!”
可有个人在他心脏的最深处跳着脚大吼,闷雷似的,他说:“不要忘了!不要忘了!不要忘了!”
不要忘了什么?白商陆变得极为烦躁,就好像拉屎拉到一半拉不出来了一样,他现在只想知道自己忘了什么。
就在这急躁的时刻,这热闹的学生一桌上,从开始到现在都一直安静的路明非,他缓缓站了起来,漆黑的童孔向舞台看了一眼,又看向被卷入超凡世界的白商陆。
“有些事情是一辈子都不能忘的,有些选择是这个时候不做,会后悔一辈子的。”
白商陆终于回想了起来,那个微凉的夏夜,那间木结构的老屋里,他躺在纱幕低垂的大床上。
月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老屋的木板地上仿佛流动着水银。这个有着孩子般眼睛的女人躺在他身边,微微蜷缩着,抱着他的胳膊。
他们盖着同一张薄被,她的胳膊露在外面,皎洁清冷,她凑在他的耳边说话,气息微寒,声音低如蚊蚋。
她说:“我是个感情很澹的人,不过如果这些日子里你曾经感觉到我对你的感情,那些都是真的,不要忘了!”
他忽然体察到那一刻她的心情了,她那么紧紧地挽着他的胳膊,不是撒娇而是害怕,她在恐惧,想要死死挽住眼前的时光。
酒杯坠地,白商陆一把抓住姜菀之的手腕,如同抓住命运中那根冥冥的线。
“我不会忘的……你让我忘记,我都做不到!”
人影消失了,原来刚才敬酒的不是姜菀之,那些只不过是他想象出来的人物。
“啪啪。”
清脆的鼓掌声,白商陆看向了声音的源头,是婚宴的主场地。
鼓掌的人是赵旭祯,他挽着姜菀之站在远远的舞台上,男的英俊女的标致,就像那种站在蛋糕上的翻糖小人。
“这位先生,你好像破坏了我准备的世纪婚礼,就好像一只灰狼,冒冒失失的闯入了小白兔的窝。
但你有可能不知道,小白兔不是小白兔,而是一只隐藏的狮子。
你现在离去,我可以既往不咎,但你如果还想干扰所罗门圣殿会的事情,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残忍。”
路明非可不知道害怕是何物,就算是高居天上的那位,他只有敬畏而没有害怕。
力量不会让他害怕,他害怕的也不会是力量。
更何况他也不觉得面前这个家伙拥有着什么强大的力量,以他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他现在拥有的力量应该是对标龙族的龙王。
而龙王这一等级的力量,起码在现在这些残次品的混血种中,能不能找出来都是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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