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9.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第29章 29.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米勒港七号码头的地下藏身处,猫女亲自上阵用自己深恶痛绝的吐真剂逼问那企鹅帮的死忠分子。

风筝人在旁边协助顺便和这位哥谭市犯罪圈子里的“著名人物”套近乎。

梅森则站在藏身地外被清理过的下水道中。

他找了个安静又黑暗的地方将渣康的地狱之眼握在手中,那个人渣黑魔法师现在不知道在哪,但他的声音正从小小的坠饰里传出:

“你那个诅咒真的很棘手,我甚至不得不欺骗了小扎帮忙,你这混蛋让我背上了一笔良心债,这也要算在我的报酬里!

听到没?”

“对于你欺骗自己前女友的行为我表示鄙夷,另外我很怀疑你是怎么对一个你根本没有的东西心怀愧疚的?”

梅森很不可客气的说了句。

他知道渣康是个不见棺材不撒鹰的主,便从手提箱里取出了那本伏地魔的魔法书拿在手里,又把遮掩在地狱之眼上的手指移开,把那魔法书在吊坠的眼球上挥了挥。

他知道渣康可以通过这东西看到他所处的环境。

果然,在拿出真货后,渣康那边本带着不耐烦的声音立刻就温和又宽容起来。

他解释到:

“关于你诽谤我的事我们之后再说,我亲爱的朋友,先来说说你这个诅咒吧。我倒不是在故意夸大这个活的困难,它确实和我之前见过的所有诅咒都不太一样。

我甚至无法在我那些住在‘下面’的朋友那里得到提示,只能找小扎帮忙。

她在这方面属于家学渊源。

总之,我在小扎的藏书库里找到了类似的东西,大概可以解释你的诅咒成因。”

在吊足了梅森的胃口之后,康斯坦丁停了停,这才开口说:

“按照我手中的‘冥世魔典’的说法,你手臂上的纹身肯定来自一尊不弱于九层地狱各自领主的邪神所降下的力量,而且它肯定来自于异空间,很少出现在我们这个世界的维度中。

我很难理解那种存在为什么会注意到你。

但我必须心怀怜悯的通知你,你手臂上的鬼爪纹身只是这个邪神诅咒的‘开始’。”

“开始?”

梅森皱着眉头说:

“什么叫开始?你的意思是,它在之后还会发生变化吗?”

“对,这是个罕见的‘成长型诅咒’。”

渣康用很学术的语气解释到:

“你目前看到的鬼爪纹身,只是代表那尊邪神将你视作自己的‘泛信徒’或者‘养殖场里的猪猡’。

具体要看哪种说法更容易被你脆弱的自尊心接受。

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它会在你身上自主‘进化’到下一阶段,按照我在小扎这里找到的罕见例子来看,那个纹身会一点一点变的‘完整’。

它会在不同阶段显示出那魔鬼不同程度的躯干和倒影,直到最后,一个完整的魔鬼纹身会出现在你的手臂上。

而到达那种程度的话,你基本就可以被视作‘魔鬼之子’一类的存在了。

我知道,你这个年龄的孩子或许会觉得那很酷”

“不!这一点都不酷!”

梅森打断了渣康的话,他说:

“我哪怕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不是好事,有办法解除它吗?”

“你有脑子为什么要用脚指头思考?”

渣康开了个不好笑的玩笑,又拉长声音说:

“不,目前我只找到了它的类型,我甚至没有摸清楚它的成因,梅森,我作为严谨的魔法师又能怎么去驱散一个我根本不了解的东西呢?

你得给我一些时间。

或者一点激励。

其实我还有些事情没有告诉你.你懂的。”

“我该怎么把东西给你?”

梅森冷着脸问了句,对面响起渣康无良的笑声。

随后伴随着渣康诵念怪异咒文的声音,一团飘荡如鬼火一样的绿色萤火在地狱之眼领针上浮现出来,很快就燃烧成一团浮动的火焰之手。

它朝着梅森张开五指,像是在索要东西。

年轻人解开了伏地魔的魔法书,将它翻开撕下第一页,又在渣康的叫骂声中把那第一页放在了火焰之手上。

火苗消散中五根手指竖起一根中指朝着梅森骂骂咧咧,又爆炸成一团火光。

渣康很不爽的骂到:

“那种等级的魔法书本身就是一件难得的魔法物品,每一张精心制作的书页都有自己的独特力量,你现在把它撕下来了我还怎么使用它?

你这不学无术的药剂师!

专业一点行不行!”

“唔,那就是你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了,康斯坦丁。”

梅森挥了挥手中重新被锁起来的魔法书,他学着渣康的语气拉长声音说:

“为了保护这珍贵的典籍不被我这个不学无术的混蛋破坏掉,你或许应该加快速度在它的黑暗魔力消散前拿到它的原本。

告诉我全部!”

“等一下,我要辨别真伪!”

渣康没好气的说:

“你以为我这么多年白混的吗?和你这样的狡猾小子打交道可容不得一丝大意,给我几分钟时间,一会联系。”

说完,梅森手中的地狱之眼领针上的眼球便合拢起来。

年轻人在黑暗中拉开袖子看了一眼手臂上的鬼爪纹身,结合渣康刚才的说法,这东西就显得越发不详起来。

他之前烧掉老K尸体时还不知道这东西的存在,也没有去查看老K的左臂上是不是有同样的东西,但他不难猜出,这个成长性诅咒本身应该就是群星会用来控制或者监视成员的某种手段之一。

最麻烦的是这东西的触发方式是未知的。

这就让梅森做事时总有种束手束脚的感觉,生怕哪天不小心触犯了禁忌让自己一瞬间小命呜呼。

“老大,你在忙吗?”

风筝人查尔斯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梅森拉下衣袖调整了一下表情,回头说:

“怎么了?”

“问出来了。”

风筝人从黑暗中走过来,脸色阴晴不定,他小声对梅森说:

“吐真剂用光了,但这是值得的。

他们在策划的事很惊人,除了不惜代价追杀你和赛琳娜女士之外,他们还正在集结人手准备劫狱救出企鹅人。

不光是哥谭警局里有他们的人。

据那个家伙说,刺客联盟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先锋潜入了哥谭各处,由企鹅帮出资给他们准备后勤和武器。

之前哥谭被蝙蝠侠摧毁的各大黑帮的骨干也已经被拉拢了很大一部分。

据说法尔科内家族的黑手党也在和对方接触。

他们还知道蝙蝠侠现在不在哥谭。

所以打算在劫狱之后顺势放出整个黑门监狱所有的犯人,如果可以的话,他们要在哥谭掀起一场暴动来方便他们之后更大规模的行动。”

“劫狱.什么时候?”

梅森摩挲着下巴问了句,风筝人看了他一眼,说:

“就在明晚!企鹅帮的人负责冲撞监狱和引开警察,刺客联盟的精锐会带着足够武装起所有囚犯的武器潜入黑门监狱,并把那里变成一个临时的暴动大本营。”

“明晚.”

年轻人的手指活动着,他又问到:

“猫女能联系到蝙蝠侠吗?”

“联系了。”

说到这事,风筝人还有点激动,他说:

“我就在旁边旁听,蝙蝠侠说他会尽快赶在暴动发生前回来,但他也说在他回来之前,在哥谭的蝙蝠家族成员会帮忙。”

“也就是说,老爷不一定能按时赶回来?”

梅森顿时眼前一亮。

“老爷?”

风筝人则诧异于老大给蝙蝠侠的特殊称呼。

但仔细想想,这个稍显夸张的称呼其实也没什么问题,以蝙蝠侠在哥谭的地位而言,称一声“老爷”一点问题都没有。

“你有计划吗?老大。”

查尔斯问了句,梅森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提箱,点了点头,说:

“或许我们不必等到暴动开始后再试图力挽狂澜,或许我们可以用更简单粗暴的办法终止这张浩劫。

但绝对不能被蝙蝠侠知道。

我们的行动方式他绝对不会喜欢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在时间!恰当的时间非常重要,而且还要有个合理的收尾,免得引火上身。

我再想想。

你去处理掉那个家伙。”

“哦。”

风筝人点了点头,从腰间拔出手枪咔的一声上了膛。

虽然不是穷凶极恶之人,但作为哥谭市有名有姓的三线反派,查尔斯对于处决一个恶贯满盈的资深黑帮分子并没有什么心理压力。

不过在他转身离开时,却被梅森喊住了。

“别用子弹,用这些!”

年轻人从行囊里取出一包五颜六色的药水,这些都是他之前练习炼金术时的“意外产物”,他将那些颜色古怪的药水递给风筝人,说:

“我不知道它们的具体效果,所以或许那位对奥斯瓦尔德忠心耿耿的黑帮大哥能帮助我探索一下炼金术的奥秘。

你要把整个过程和具体药效记录下来。

都是初级药剂,生效和作用时间不会超过三十分钟。

所以暂定为一个小时一轮,记得每次都要给他漱口免得影响实验效果。”

“呃”

风筝人看着手里那些颜色古怪的药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小声说:

“这,有点不太人道吧?”

“又不是毒药!”

梅森眼睛一瞪,呵斥道:

“我是那种无情的草菅人命的混蛋吗?放心,这些东西最多让他生一场大病,霉有什么大逝的。”

“好吧。”

风筝人没打算和自己的老大争辩,他拿了药水就转身离开,留下梅森一个人在黑暗中思考着。

好几分钟之后,他放在手中把玩的地狱之眼领针的眼球再一次睁开。

渣康的声音也从其中响起,一如既往的嘴硬:

“那叫什么魂器的恶毒玩意我看了,就那样吧,一般般。”

“哦,看来你不满意?”

梅森撇着嘴说:

“那我把这本书当柴火烧掉了?”

“随便你。”

渣康哼了一声。

梅森甚至都能从他的鼻音中脑补出这家伙此时抓耳挠腮的样子。

对于他这个等级的黑魔法大师而言,魂器本身或许确实是不值一提的歪门邪道,但那种安全分割灵魂的禁术他肯定是需要的。

力量才有强弱之分,知识则没有这个区别。

“好了,这次的交易我勉强还算满意,所以你听好我接下来要说的东西。”

渣康咳嗽了一声,语气认真的说:

“关于那个诅咒其实带给你的并不都是坏处。虽然邪神们对于泛信徒的生死一样不怎么在意,但如果为了发展信徒才弄出这样的诅咒的话,它们往往会在施加诅咒的同时给信徒一点‘甜头’,以此笼络那些意志不坚定的人。

换句话说,你现在已经被种下诅咒,理论上也有了一份属于诅咒施加者的‘赐福’。

但我之前真的没有遇到过这种诅咒,所以我很难给你一个具体的建议来激发出那种力量,如果可以的话,你需要在近期和我见一面。

我要在你身上做几个试验来验证这一点。”

“见一面吗?”

梅森听到这个建议突然眯起了眼睛,他抹了抹自己的手臂,沉默了几秒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便对渣康说:

“可以,我长时间都在哥谭,你什么时候方便就过来吧。记得提前说一声,我好安排一个不会被其他人打扰的地方。”

“呵,你这可就是在小看我这个魔法大师了,梅森。”

渣康立刻吹嘘到:

“就你们那个哥谭,我还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

“你知道,我被蝙蝠侠关注着。”

梅森一句话绝杀,让渣康立刻闭上了嘴,同时还有“法克百特曼”的骂声从另一边响起。

在几秒之后,渣康语调一变,又说到:

“说起蝙蝠侠,他最近是不是不在哥谭呀?”

“你问这个干吗?”

梅森反问了一句。

渣康也没什么隐瞒的,直接了当的说:

“我讨厌那个家伙,他拒绝一切外来英雄进入他的哥谭就把这当成他自己的花园一样,还把我们这些学术研究者当成贼来防,真是个讨厌的家伙。

不过哥谭这座城市是这片大陆上最早的移民城市之一,数百年前的先行者们里可不只有普通人。

很多从欧洲和世界其他地方流亡过来的施法者们都把自己的秘密留在了这里。

据我所知,哥谭地下其实埋着很多很棒的东西,就是因为蝙蝠侠导致我根本没办法靠近那里。

梅森,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对吧?

你就告诉我,蝙蝠侠是不是离开了他的城市?”

“你说的那些东西都在哪?”

梅森问了句,渣康哼了一声,说:

“很多地方,废弃的哥谭孤儿院、奈何岛地下、黑门监狱附近以及市郊的阿卡姆疯人院等等,那些经常发生灵异事件的地方往往都有这种东西。

但我不建议你去寻找它们,你可不是专业人员。”

“唔,黑门监狱附近也有吗?”

年轻人愣了一下,随后咧嘴一笑,对渣康说:

“好吧,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那我就透露一些内幕信息给你,康斯坦丁,根据我和夜翼的联系,蝙蝠侠确实不在哥谭。

但他已经在往回赶了,最晚明天午夜肯定会回来。

所以如果你想要在蝙蝠侠的后花园里挖宝藏的话,请尽快。

还有,我觉得这个消息足够偿还那天晚上你和小扎救我出黑巫师囚笼的人情了,所以以后别拿这事要挟我。”

“你谁啊!就叫我女朋友的小名?”

渣康很不满的呵斥道:

“尊重一点好吗?小扎可不是你能叫的!混蛋哦,亲爱的,别敲门了,我马上从卫生间出去!是是是,我知道我们一会要去吃晚餐,稍等一下。

就说到这了,梅森。

下次聊!”

说完,康斯坦丁中断了魔法,梅森眼前的地狱之眼的眼球也诡异的合拢起来,年轻人把这领针插在自己衣领上,又提起了手边的手提箱往藏身地转身。

在他走出黑暗时梅森抚摸着衣领上的领针,心中想到:

“渣康的胃口只会越来越大,我没那么多资源填他心中的黑洞,所以得想个办法,让渣康感觉到压力自己动起来。

嗯,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那就请您给我背个黑锅,顺便允许我占用您一点时间,为您介绍一下荣光万丈的群星会吧,我亲爱的约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