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京元与前路

轰隆隆的雷声作响,雨滴打在水面上,荡漾出无数的小波纹,呼啸的风声裹挟着急促密集的雨水滴答声。

京元凭着感觉走在鹅卵石小路上,头上裹着卫衣,把脑袋裹的严严实实,像是一个来自阿拉伯的土豪,但真正的土豪出门都有专车接送,要是赶时间还能呼叫直升飞机,而他这个可怜的穷鬼,只能靠着自己的双脚,在这泥泞的路上一步一步脚印。

外面又黑又冷,化工混合物的味道倒不那么明显了,反倒是闻到湿润泥土的味道和像是海风一样的咸腥味。

低头看,积起来的雨水浸到他膝盖窝的位置,水位大约有半米高。

他每抬一下脚,鞋子里都会进水,导致一次迈步的时候,他的鞋积重难返从脚上掉下来,差点没被水冲走。

幸好他反应快用长枪的枪杆戳入鞋口,把鞋子挑了回来。

这双军旅鞋比他的脚码要大,平日里穿着倒没什么问题,遇到这种极端情况,就是会容易掉下来。

无奈,他只能跑去小区还没被淹没的长椅边,踩在椅子上,把鞋子里鼓鼓囊囊的水倒出来,再里三圈外三圈把鞋带打成一坨一坨的死疙瘩。

泡在冰水里的感觉真不好受,离开室内,天空中的每一下雷声都显的那么吓人,这一道天雷若是劈在头顶,不给他皮都劈焦,烤成一块黑乎乎的焦炭?

他想他到时候要是没死,黑人牙膏的总裁一定会请他去当代言人。

他尽量靠在墙边,一手扒着墙以免摔倒,一手拿着手电筒照亮前方。

走在这段路上,他回顾自己的人生,心想他从没对某某某发过如果我变心了就五雷轰顶的毒誓,他理当依法享有被保护权。

或许是他的诉讼真的有用,当那道闪电在天空中蔓延出狰狞分支时,只把距离他30多米远的一颗大柏树劈的开花冒烟,而没有给他来一份雷电法王独家套餐。

光束中落下万千细如银针的雨丝,京元松一口气,摸索着,顺利来到了小区门口。

外面的街道也全都是水,但水位比小区内要低,只到小腿肚的位置。

他暂且停下,倚靠着记忆分辨方位,确定自己该往哪边走。

靠着那些屹立在狂风之中的电线杆、路灯和大楼为路标,很快他就确定方向启程。

马路上的这一段路还算安全,不用担心一脚踩空,摔个粉碎性骨折。

现代人修建出来的柏油马路相当平坦,他可以走的安心。

但再往前,就有些麻烦了。

前面要穿越一片长满野草的轰炸区,到处都是隐藏的坑坑洞洞,在浑浊污水的掩盖下,根本看不清哪里有路。

他必须极度小心地前进,为此每走一步,他都要用脚在前方扇形的区域反复试探

一次只迈一只脚,确认脚踏实地,就收回后脚站住,他绝不敢像平常走路那样左右脚交替前进。

短短几百米的路程,他感觉自己走了一个世纪,好在有惊无险地通过了。

继续往前,就是那座摇摇欲倒的拱桥。

果不其然,当他抵达桥边,就看见倒塌的桥梁,整座桥从中间塌陷,砖块和水泥落入河底,在河水的冲刷下,扭曲的钢筋暴露在狂风之中。

这大概是他目前为止遇到的最难的一道关卡。

原本干涸的河床充满了急湍的流水,枯枝、烂家具、树桩、甚至一只被水淹没不知所措的丧尸...

在他观察的时间里,好多东西从眼前飘过去。

那只被冲走的丧尸很好地充当参照物,让他判断河水最深只到他腰部的位置。

这个高度...没有问题!

这段路他走过两次,只要沿着桥边走就可以了。

他取下背后的自制长枪,杵在地上当做拐杖,踏入河水之中。

淤泥让他走的稍微有些艰难,几根断枝挂在他的衣服上,腐烂的树叶贴到脸上,全身都被泥水浸湿。

一根断裂的树桩在激流的带领下撞到他的肚子,被风撕裂的树皮和树干显的有些尖锐,像是一根粗壮的尖刺,身上的大风衣都被割出一道极深的口子。

若不是这件衣服做缓冲,恐怕这根树干会直接插入他的肚皮,给他来個对肠穿。

他想他要是有痛觉和知觉,一定无法撑过这段路,疼痛和失去温度的手脚,会让他无法前进。

但他现在感觉不到痛,所以只需要保持着前进的念头就好了。

他迎接着暴雨狂风和雷电的洗礼,坚定不移地往前走。

人生的目标从未如此清晰,过去二十多年,他似乎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什么,总是被人推着走,但此刻他却清清楚楚地知道,他要去往哪里,要回到何处。

终于来到岸上,他脱下因为吸水重量增加好几倍的风衣,一把将头上裹着的卫衣扯掉,按了按手电筒开关,但进了水的手电筒哪里还能用,怎么推动,也射不出一丝光来。

好吧,离超市没多远了,路过前面的那个小广场,就是商店街,前天下午在商店街捡了一下午的垃圾,他对这儿很熟悉,没必要再用手电筒了。

扔掉多余的衣物,他轻装上阵。

浸湿的白色背心紧贴在他的皮肤上,凸显出肌肉的轮廓,背着步枪和旅行包,手持铁枪和手枪,看起来就像是要去丧尸群里大杀四方。

丧尸真的来了,那三只在小广场里当雕塑的丧尸,在喷水池周围的花台边活动。

似乎是因为泡了一天一夜的雨水,它们的身体壮实了一些,原本干瘪的皮肤和萎缩下去的肌肉竟然隆了起来,只是身上散发出更浓烈的腐烂酸臭味,一块块挂在森白骨头上的乌黑烂肉朝下垂落。

在雷光的照射下,它们像是三只索命的青面恶鬼。

京元要通过这条路,就必须和这三只丧尸打照面。

虽然这些丧尸不会主动攻击他,但前面那条路很窄,必须要和这些丧尸亲密接触才能挤过去。

莫名的心里生起一团火来,他本来好好的当着一名社畜,虽说生活过的不算多富足,但也不至于吃不起饭,穿不起衣服。

为什么这种倒霉事情非得找上他,为什么他非得冒着大雨和这些恶心的丧尸贴贴!

TMD!

为什么!

就连他这种老受气包也忍耐不住了。

他掏出手枪,取下消音器,对准最近的那只丧尸的脑门扣动扳机。

砰!!!

轰然枪鸣,机针撞击子弹,枪膛迸射火花,青铜色的弹壳弹出,弹头旋转急射而出。

一朵乌黑的血花在丧尸的脑袋上绽放,那只丧尸随即倒地。

换在游戏里这就是一发要害暴击,伤害增加三倍!

另外两只丧尸立刻被枪声吸引过来,速度比之前的老弱病残快很多,几乎和一个成年人奔跑的速度无异。

京元又开了一枪,但这枪没有一枪把丧尸干掉,只是让它停顿一下,而与此同时,另一只丧尸已经冲到跟前。

长枪突刺!

铁枪刺入丧尸的眼眶,搅烂它的脑髓!

剩下的一只不足为惧,他用枪杆将其绊倒,然后踩在这家伙的胸膛上,拧转手腕,枪尖朝下,用力刺穿它的右眼,直直钉入头骨。

缓缓拔出长枪,他不再看这些丧尸一眼,继续朝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