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类最大的敌人是恐惧

刚一踏进房间,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就钻进了里昂的鼻中。

他往屋里扫了一眼,没有发现正在活动的身影,大部分家具收拾的相当整洁,从客厅到卧室的地板上,有一大滩黑色的拖拽痕迹,一些苍蝇正围绕在上,胡乱飞舞。

靠,真特么臭,快赶上鲱鱼罐头了。

里昂眉头一凛,作为医生,他知道,这是大量血液晾干后的痕迹,这里必然发生过惨剧。

握紧手中的武器,里昂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反身拉住大门上的把手,轻轻带上了房门,小心无大错,这么做可以杜绝背后被丧尸偷袭。

此时正是六月初夏,室外温度一般在26摄氏度以上,略高的气温让一股股腐肉的腥臭从卧室方向飘来。

里昂没有急着进入卧室,他轻手轻脚地站起身,将客厅和厨房都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危险后,才贴着墙体,来到卧室门口。

顺着血迹,往里面望去。

这间卧室并不大,窗户下面摆着一张白色的梳妆台,靠着窗户两边,一大一小有两张单人床,屋内的墙壁被刷成了粉红色,上面贴着各种当下流行的卡通图片,显得相当温馨可爱。

一个穿着红色长裙的苗条身影坐在梳妆台前,一动不动,仿佛一栋雕像。

里昂看不到她的正脸,淡金色的长发上有不少黑色的结块,背部裸露的光洁肌肤呈现着一种不健康的苍白。

日,这背影倒是蛮好看的,有种残缺的美感。

里昂心中不报侥幸,他屏住呼吸,轻步走到那人身后,手中的狼牙棒高高举起。

似乎是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那道苗条的身影动了动肩膀,慢慢转过脸来。

咔咔咔!

骨骼摩擦声后,一张令人恐惧的半腐烂女性面孔出现在里昂眼中,而在这女人面前,那个白色的梳妆台上,摆着一副被啃的干干净净的儿童骨架。

日,真特么掉胃口。

里昂的心跳被吓得停了一拍,来不及多想,他使出身体里的全部力量,对着那人头顶狠狠地挥下狼牙棒。

噗!

像是击中了厚皮革一样的手感,狼牙棒上的铁钉穿透了头骨,腐烂的头皮被溅出少许腥臭的脓水。

里昂咬着牙,用力拔出狼牙棒,对着女人头颅凹陷的部位又狠狠地砸了下去。

噗嗤!

女性丧尸浑身一震,瘫倒在座椅上,没了动静。

干掉了敌人,里昂依然没有放松警惕,他退后两步,望着眼前和平时期绝对看不到的凄惨画面,心跳越来越快。

妈的,真恐怖,现实和游戏的差距果然很大。

不过,过了这个坎之后,他心中对丧尸的恐惧一下子消散了很多。

下一次,我肯定可以做到更好。

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后,里昂关上卧室的房门,开始收集这里的物资,他现在非常饥饿,急需补充更多的能量。

也许是这对母女遇难的时间更早,也许是单身母亲更加持家有道,里昂在这里收集到了不少食物,一些肉罐头,一些面粉,还有好几包桶装方便面。

可惜现在早已停水停电,除了罐头和面粉外,许多蔬菜和肉类都已经腐烂,无法食用。

带着找到的食物,里昂没有选择留在这里,他又悄悄潜行回自己的公寓,换掉被腐血弄脏的衣物,开始准备晚餐。

嘿嘿,还好大爷的心理素质足够强,不然,哪还吃的下去!

同样是单身汉,现在的里昂已经拥有着不错的厨艺。

他没有想着节省,而是选择就地取材,花了大半个钟头,弄了满满一大桌食物。

牛肉汤,煎肉饼,红烧牛肉面,加起来足有七八斤。

没想到,穿越第一天,我就成了大胃王。

喝着小酒,大口吃着食物,里昂感觉自己的身体发出了满足的信号,他也终于有时间思考自己今后的计划了。

他该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呢。

他该做些什么呢。

作为《行尸走肉》的老粉,他记得许多剧情,但许多事情都是机缘巧合下才会发生的,自己贸然插手的话,肯定会造成许多意外。

而不插手的话,里昂的先知优势就失去了作用。

这件事非常矛盾,让他烦恼。

现在是6月9号,灾难已经发生了一个月,根据时间线,主角瑞克大概还要一个月左右才会苏醒。

一个月的时间优势,白白浪费掉,实在太可惜了。

里昂将《行尸》早期的剧情在大脑中过了好几遍。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去做什么,会给未来带来巨大优势呢?

考虑了十几分钟,一个地名渐渐出现在里昂的心中。

亚特兰大疾控中心。

那里是这片地区对丧尸病毒研究最深的机构,拥有最先进的设备,最高端的人才,他们在灾难中坚持了两个多月,最终因能源耗尽,在自爆中毁灭了。

主角团赶到的时候,只剩下一个名为詹纳博士的研究人员还在坚守,他的妻子,据说是科研奇才的女主管已经因意外被感染,人类基本失去了破解病毒的希望。

现在这个时间,也许,还有希望。

那是个不错的地方。

想到这里,原本充裕的时间一下子变的急迫了。

吃饱喝足,里昂又休息了一个钟头,体内的能量不断流转,让他虚弱的身体恢复到了正常水准。

没有去收拾桌子上剩下的碗筷,里昂拿起狼牙棒,带上车钥匙,离开了自己的公寓。

过了今天,他估计再也不会回这里了。

走出房门,他径直往楼道的方向走了十米,来到一扇紧闭的房门前才停下。

这也是里昂的邻居,三十岁左右的银行职员尼克,和原主还算熟悉,在里昂的记忆里,这家伙是个登山爱好者,他家卧室的柜子里,拥有一根数十米长的登山绳。

原主里昂先生也曾想过拿到这根登山绳,利用它逃离这里,但紧闭的房门和虚弱的身体限制了原主的想法。

掏出腰带上的勃朗宁手枪,里昂将枪口对准房门的锁芯,心中感概。

时代变了,孩子,文明社会的规则已经不管用啦。

嘭!

巨大的枪响钻入耳中,铜制的锁芯被瞬间打出一个窟窿。

闻着空气中的火药味,里昂丝毫不敢耽搁,用力一拉房门,大步走进了屋里。

刚一进门,还来不及观察室内的状况,里昂就看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摇摇晃晃地想要从地板上爬起来。

这,从地上爬起来,肯定是尸变了吧。

没有多想,里昂快步凑近,距离那人一米左右,抬手瞄准那个已经露出狰狞表情的头顶,扣动了扳机。

啪!

尸体颓然倒地,黄白之物从它的下巴处流出。

没时间理会这些,他大跨步越过尸体,直奔敞开的卧室。

进入卧室后,里昂一把拉开衣柜的柜门,如他所料,一套红黄相称的登山设备占据了半个衣橱。

整整一套,有靴子,帽子,绳子,外套,他甚至还找到了一把八成新的登山镐。

时间紧迫,里昂没时间整理,他必须在丧尸赶来之前离开。

一把抱起这些装备,以最快的速度,快步往自己的公寓跑去。

刚关上房门没一分钟,密集的脚步声和嘶吼声就从走廊外传了过来,丧尸似乎没有找到目标,它们烦躁地撞来撞去,渐渐又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荡。

里昂听了一阵,没有发现异常,他轻步坐回到沙发上,脱掉身上的牛仔裤和靴子,换上了登山靴,登山裤和登山手套。

和日常衣物相比,这些登山装备更加坚固耐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挡下丧尸的攻击。

虽然这样会比较炎热,但和生命安全相比,这又算的了什么呢。

换好装备,一切准备就绪,里昂将登山绳的一头死死绑在客厅的石柱上,另一头从客厅的窗户外抛了下去。

他住在公寓的第六层,距离下面的马路大概有二十多米,这条登山绳足够长。

道路附近没有丧尸,只要回到路面,他就能驾车离开。

里昂叹了口气,走到窗边,抓住登山绳,翻身爬出了窗户外。

这,并不容易。

两世为人,他没有学过登山,没玩过登山绳,当然,他也没试过用狼牙棒敲碎丧尸的脑袋,没用手枪射穿猎物的头颅。

凡事都有第一次,今天,他就做了许多从未做过的事情。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很多事情,它并不会给你准备的时间。

遇到了,你就必须咬着牙,壮着胆子,顶上去。

里昂回忆了其他电影中的情节,双掌紧握住登山绳,双脚一上一下将绳子绞成一个活扣,试图慢慢下滑。

摸索了几次过后,他觉得自己掌握了诀窍,又用了两分钟时间,手脚配合爬动,他终于可以控制住了下滑的速度。

慢慢地,五楼,四楼,三楼,二楼,里昂双脚着地,真正地回到了地面上。

呼,还好我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过,掏过鸟蛋,爬过树,不然肯定没那么容易下来。

望了一眼自己的公寓,里昂没再停留,他转身走到道路对面,找到那辆天蓝色的雪佛兰跑车,插上钥匙,钻了进去。

十几秒后。

轰!轰!轰!

跑车轰鸣声中,里昂一个急转调头,朝着警局的方向驶去。

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不趁着太阳下山前做些什么,到了天黑以后,一切都会变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