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套(求推荐,求收藏)
小小的一根蜡烛,填满了整个屋子。
杜邦借着烛光,看着脚下死不瞑目的尸体。
尸体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青年人,杜邦细细一想,应该是下午刚进酒馆就打在自己身上的几道目光主人之一。
此时青年人的后脑勺上嵌着一柄长斧,红的白的裹满了后脑。
腰间和胸口布满了七七八八的长条伤口,正源源不断的涌出鲜血。
血红色的粘稠液体在杜邦脚下几乎布成了小水洼,温热的气息直冲鼻端。
直到这时,杀人的后遗症才出现在杜邦身上,一丝丝恐惧爬上心尖。
最终杜邦深吸几口气,取下斧头,把尸体拖到床下,将尸体还算干净的下身扒下来,擦干净了地上的血迹。
躺在被砍得木屑横飞的床上,杜邦毫无睡意。
尽管身心都消耗过度,可杀人后的不适仍然挥散不去。
同时他也在不停的复盘,就如同刚刚后怕的,如果来杀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呢?
如果第一个青年就是被推出来的炮灰,那他之前砍翻对方后就马不停蹄的补刀,是不是自己就会被隐藏在黑夜中的第二个凶手解决?
越想越怕的杜邦浑身冷汗,问题不仅仅如此,杜邦并非手无缚鸡之力。
当年在小村庄,还是有一个身披锁子甲,会一身剑术的保安队长的。
杜邦这一世的身躯长年累月的劳作,加上不缺鱼肉和咸盐的补充,有着一把子力气。
而穿越来的杜邦初以为这里是中世纪,这两三年也跟着保安队长学了一点武艺傍身。
因为剑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成,杜邦就学了最容易上手的斧法,虽然这也是最难深造的。
其次就是练了一手短剑术,配合斧头倒也勉强可以让同样手持利器的两三个成年男子近不得身。
可学武终究只是学,没有经历厮杀学的再好也是新手,果然今天晚上就暴露缺点了。
杜邦之前学的什么斧法,短刀术都没派上用场,一斧头凿下去,再乱七八糟胡捅一气,就是他的打法。
“幸亏这小子也是个新手,要不然我今天就没了。”
杜邦扯过被子,所幸对方的武器也是斧头,不是利器,被子倒是完好无损,杜邦就这样,盖着印有血迹的被褥在忐忑中不知不觉的缓缓睡去。
第二天天未亮,杜邦就睁开眼睛,闻着刺鼻的血腥味,杜邦摇头晃脑的站起身。
这晚他睡的并不安稳,一点风吹草动就让他惊醒。
揉了揉发胀的眼睛,杜邦拖出尸体,摸出了差不多两千贝利。
“玛德,真是个穷鬼,也是,如果不穷怎么会来铤而走险。”
杜邦又拿起对方的斧头,是一把短小的砍柴斧,因为许久未磨,已经锈迹斑斑,可以当锤子使了。
现在杜邦一穷二白,苍蝇腿也是肉,把包裹斜系在肩上,短刀横挎在背后,砍柴斧别在腰间,手里再拎着那把缺口的长斧,迈出房门。
杜邦不动声色的点了价值两百贝利的早餐,匆匆吃完摸完嘴巴就出了门。
酒保瞧着杜邦的背影耸了耸肩膀,看杜邦没有再住的打算,转身去收拾杜邦的房间。
一推开门,一个死状凄惨的尸体就倒在了酒保眼前。
酒保好歹也是见多识广,闻着满屋的血腥味,咽了咽口水,没打算报告巡逻队,因为报告了人家也不会管。
酒保只是深呼吸一口气,同样后怕的想道:“幸亏昨天没宰客。”
…………
杜邦步伐矫健的行走在城市中,他不清楚杀了人会怎么样,但赶紧离开肯定没错。
不过就算真的会捉拿凶手,一个穷鬼的死想必也不会闹得很大吧?何况又没人认识自己,应该抓不到我。
杜邦脑子不停运作,加上昨晚睡眠不足,开始头昏脑胀。
杜邦所幸撇开一切,欣赏一下诺蒂尔斯城的异域风情缓缓压力。
诺蒂尔斯城不愧是靠欺诈和刀斧起家的王国,整个布局和建筑都充满了野性。
未加修整打磨的石块直接当房顶用,不少木门上还挂着树皮。
一张张狼皮、熊皮裹在门上,用来遮挡寒风,望着这一幕杜邦纳闷的想着,就没人来偷这些皮子卖吗?
等等,自己什么时候思维开始和这些野蛮人一样了?
不过说是野蛮人,诺蒂尔斯王国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习俗,独属于自己的独特文字和语言,属于自己的神灵和一套生活准则。
只不过因为大航海时代的开启,蜂拥而起的各路豪杰亦或者渣碎挤满了大海,世界政府提倡的统一官方语言才逐渐普及过来。
杜邦随意的逛着,根本没注意到身前不知何时窜出来一个瘦弱的男人。
杜邦下意识就要挥动斧子,可窜出来的男子不知怎么了,直接就打挺在地上,哎呦哎呦的叫个不停。
“哎呦我的天呀,打人啦!打人啦!”
“我这小身板那遭得起这罪呀,大家快来看看呀,就是他,一把把我推到啦!”
随着男人杀猪式的叫声,周围呼啦一下聚集了一堆人,一个个交头接耳。
杜邦目瞪口呆的瞧着在地上打滚,手还不忘指向自己的家伙,突然明白过来,自己这是碰上碰瓷的了!
想到这,杜邦先是一愣,紧接着气就不打一处来,老子难道真的特么的长着一副好欺负好骗的模样?
杜邦不禁想起这两天的遭遇,昨天酒保想宰客,半夜就让人袭杀,今天还被人碰瓷,这是什么鬼运气?
不,恐怕不是运气,是自己长的太人畜无害了,如果不立个威,这种事会没完没了。
杜邦眼角余光瞧见四周旁观者满脸无所谓的表情就明白,人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只是不想管而已。
“狗日的,上辈子人家碰瓷靠的是有法律体制能让对方赔钱,你个老狗碰瓷,难不成我还非给你不成?老子不仅不给你,还要直接削你一顿!”
杜邦暗暗发狠,也不管对方听得懂听不懂,揪起对方的脖领子,就要一顿暴揍。
老子今天就拿你立个威!
可就在这时,一队披坚执锐的士兵突然从人群中冒了出来。
这一队士兵推开周围挡道的百姓,其中一个叼着香烟,满脸桀骜不驯。
士兵总共有三人,都穿着诺蒂尔斯官方的士兵制服,左边的壮汉肩扛大砍刀,右边的瘦高个攥着一柄细长的西洋剑。
最中间,也就是叼着香烟的男子,除了腰间别着一把木柄短刀外,手里更是握着一把火绳枪,看样子是这三人中的领头者。
杜邦惊讶的看着这三人,难道诺蒂尔斯治安这么好,碰瓷真的有人管?
“喂,那边小子,怎么回事啊?”
“大人啊,你可得为我做主啊,我被他撞的要死啦!”
躺在地下的男人夸张的叫着,拙劣的演技让杜邦直皱眉头,可对面的士兵头头却深信不疑,一脸严肃的说道:“听到没有,你给人家撞成这样,哭爹喊娘的,难道想去地牢走一走吗?!”
说着这个士兵就咧开满是黄牙的大嘴笑了起来:“当然,如果你要是赔偿他十万贝利的话,我就当你们私下解决了,毕竟我们诺蒂尔斯可是很注重民意的哈哈哈哈。”
杜邦看了眼士兵,又低头望了下地上打滚的男人,知道自己上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