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诺斯特恩男爵
捡起公爵恩赐之后,罗埃尔看着雕刻其头像的银法令在太阳下的光芒,怪不得公爵不会有人认错。
浩浩荡的部队离开,此刻匍匐的民众才敢抬头,他们都对此刻罗埃尔羡慕,又清楚自己在那站着大概是砍头的下场。
他们目送这幸运儿离开,这小杂事也会成为歌颂公爵慷慨的高贵故事之一。
站起来后,又开始炫耀吹嘘自己,刚刚伏地多低,模样多么标准,叫旁人跟着学,也能拿法令,浑然不知,他被奖可不是因为卑躬屈膝。
而罗埃尔只是走开,在酒馆品尝自己最爱的焗蜗牛,或配上大蒜和葡萄酒,两块面包下肚。
不知不觉,罗埃尔发现自己不仅在城里吃了东西,买了新衣服,洗了澡,还得到了两个法令。
说实话,他心情变好了,肩膀也不再沉了,虽都是意外所导致的,但活着并不糟糕。
在傍晚,他带着晚餐回到篷车,几块糕点,香肠,面包和清水。
对于大部分巴托尼亚人来说相当不错的食物,被摆在地上,任自己的同伴去品尝。
艾莲娜还在抱怨人类食物的不够美味,艾丽玛拉则认真的保养自己的火器。
罗埃尔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等下要不要去洗个澡?”
两位少女都脸红,罗埃尔才后知后觉反驳。“不是,不是我要打扫一下篷车,需要点时间,并且作为女士,你们不应该太邋遢。”
“不要说我像个老妈妈,你看看篷车里面。”
罗埃尔指着车子内部,杂乱的东西四处摆放,货物,食物残渣,还有火药屑与皱巴巴的被褥。
纵然罗埃尔和她们已经足够亲密,两位少女还是忍不住脸红。
他继续不依不饶。“现在,带上你们的衣服,找个女工洗干净,去泡两个小时。”
两位在他不知为何的突然压迫下离开,但罗埃尔只是想用自己的办法帮助她们。
旅行和冒险太让人疲倦,新的事情也不断,离开家乡的孤独和沉重的责任,工作,正在压迫他们的内心。
不管是艾莲娜,艾丽玛拉,还是自己。
准确来说,罗埃尔觉得每个巴托尼亚人都应该找点时间,把自己弄干净,吃点东西,从重税中离开一下,就算这样很奢侈,甚至有点何不食肉糜。
当他看到两人带着大包小包离开,便撸起袖子,把篷车打开,让尘土散开,他不是专业的,但把东西弄干净的感觉并不差。
不过他有点可惜自己没有找到女士们的贴身衣服,显然她们早有了防备。
清理很快接近尾声,其实也不过二十分钟,把东西扑干净,摆的整齐。
这事很小,但他现在很需要。
打扫过半,“美男”高亢的声音也在他身后恰好响起,她骑着小驮马,手里拿着班萨琴,华丽的衣服泛着类似波尔德罗的淡蓝,她对于这样的感觉颇为偏爱。
“哦,小骑士,或者小小小骑士,领主答应了给你一件战利品,他真慷慨。”
“晚上他要举行出征宴,如果你觉得没问题,就带着你的同伴来吧,骑士们和冒险者正在等待。”
罗埃尔把被褥叠好,梳了个懒腰,他要三件宝物就是为了防止讨价还价。
他对“美男”说。“他是一位男爵嘛?”
“美男”被问住了,不过她还是很快回复。“他是,哥隆尼国王劳恩御赐,如何?”
罗埃尔舔了舔嘴角。“没什么,晚上的宴会我会去的,辛苦了。”
当“美男”离开,今天在城市里的见闻和之前冒险奇怪的联系了起来。
男爵是很少离开国王附近的,他们既有不低的权利,也可以得到领地,是国王亲选,却因此很少离开哥隆尼。
既然是一名男爵,他的行动就代表了劳恩国王的意志?还是说,他希望得到更多的领地,可以在巴托尼亚掀起独立?
这和罗埃尔关系不大不小,在他算清和死灵法师的恩怨之前应该不会太在意,独立也好,劳恩的计划也罢,只该让自己的好奇心停下了。
当通知的“美男”离开,篷车的打扫也告一段落,罗埃尔熄灭篝火,内心里嘀咕着怎么骗艾丽玛拉的话语。
这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干了,谎言总是可以让别人安心的东西。
就说诺斯特恩领主雇佣他们去守夜,实际上他们的任务也应该差不多。
攻坚都是骑士大人的活计。
喝一口炼金术士蒸馏的清水,在巴托尼亚这东西并不便宜,但天天让低浓度葡萄酒灌脑袋也不是个事。
等少女们回来,她们已洗的干净,艾丽玛拉还换上了长裙,显得可爱且活力,然后罗埃尔便开始打眼色。
“徒弟,刚刚“美男”,就是酒馆里那个,通知我说诺斯特恩领主大人在招守夜人,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样的工作可以借到长船,但是。”
“我想试试。”
艾丽玛拉马上点头。“好啊,守夜我也有经验!”
罗埃尔马上拉住旁边的艾莲娜。“不不不,马儿很贵,我们守夜也不会用,你需要照顾它们,并且这里也很安全。”
“我给你留两个金币,这个活我和艾莲娜拿下了,今晚去面试。”
艾丽玛拉鼓起腮帮子,像个孩子似的闹气,但唯独这次,艾莲娜也附和道。“让我们去就行了,孩子,你也知道,这个短命鬼天生就是熬夜的料。”
“而我,可是一名迷踪客!虽然才干几天就被森林赶出去了…”
罗埃尔有点诧异,艾莲娜居然会向她透露自己的过去,不过也只能证明她在走出心结。
在艾丽玛拉接受这件事后,他们便快速的向城堡走去,路途不远,没有马也只需要一个小时多点,何况罗埃尔和艾丽玛拉脚力不差。
向西去,不远,路过两颗老槐木,再走过一个路口,雪白如雕像似的城堡下,在村落的包围中…
白银似的城前摆着长桌,火把光芒明亮,蜡烛,或油灯放在桌上。
骑士一座,冒险者一座,分的仔细。
骑士方面,大概20余人,大部分都是侠义骑士,应该也有领主的朋友,最差也是一身锁甲,最好的简直是罐头一个。
冒而险者,算上两名指挥,总共50人,有男少女,不过依然还有,可能是曾经做过牧羊人的少女,很杂乱,有人像猎人,有人穿的像个卫兵,或者拿着长杖。
他们坐在长桌旁,领主也如帝王似的在高台上等待,他年纪不大,30出头依然精神的很,留着小胡子,头发漆黑,淡蓝色的瞳孔锋芒毕露,穿着巴托尼亚的贵族服饰,像一只膨胀的大公鸡。
“各位,罗埃尔英雄已到,诺克爵士已到,我们开始吧!仆人们,上菜!”
领主一下将后来的罗埃尔推上风口浪尖,诺克…应该是另一位上位的指挥官。
诺克是一名贵族,他百无聊赖的翘着腿,20多的年纪没有胡须,衣着干练,但比起其他人,他甚至没有带武器,也只穿着麻布衣。
但没有人敢惹他,毕竟他是一名爵士,相比之下,罗埃尔只是波尔德罗的有名农民而已,作为冒险者,他们觉得自己才是老大。
看来这是男爵的又一次试炼。
没有好脸色,也不见得自己可以使唤好他们,罗埃尔内心下了个决定,这个晚宴,他要成为主角。
罗埃尔走到冒险者那边长桌主位,他旁边便是翘着腿的诺克。
他大声喊到。“你们可能不服我,你们也许都是英雄,但自觉有能力的便上来,如我输给你,这指挥的位置就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