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一天,说下有关法律的东西

休息一下。

查个日本着作权法查到头疼,网上的翻译版本都是昭和时代的,1970版,过时的,只能去看原版。法律是一直在修订的,不会一成不变。前面剧情有个BUG,日本侵犯着作权现在是关十年而不是三年,三年是网上的翻译老版本了。那边已经改了。

说真的,这个题材后面啃日语生肉我可能要啃不动了,我可没学过日本法,学过一点中国法。一边啃日语生肉还要一边写书你们不知道工作量多大,日本刑法网上也是没有翻译版本的,只有原版。

其实写到现在,涉及到法律内容的,如果能查到的我一般会用日本法,查不到的我会用中国法代替。所以前面其实是有一些BUG的,比如风险代理的最高百分比日本是多少我没查到,所以用的是中国的。虽然这个我没看到几个读者在纠结。

至于李狗嗨电视剧的法律素养你就别去参考了,中日用的都是大陆法系,第二季最后一个桉子,按照那时目前证据,最低层次也是一个“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结果居然让黛打成“意外事件”,可以看出编剧法律素养还不如我高……

虽然我一直不是很注重在文中科普法律怎么怎么样,写小说的主要目的是剧情和价值观输出,但是基础的查资料是绕不开的。

后面看工作量,如果实在太麻烦了我可能也会偷懒用中国法代替,毕竟两者法系是差不多的,涉及到具体数值会有不同。啃生肉啃的我头都要炸了。其实就算只用中国法律,工作量也不小,涉及到文字处理就没有轻松一说。

关于着作权法的桉子,老实说在同人里写这个挺搞笑的,因为同人自己都无法名正言顺,就跟文抄公到异界强调正版一样……

不过这个桉子是原着一个很高血压的桉子,柯南最后升华的那段话也很气人(那段话台版国语翻译是错的,日语版字幕也是错的)。

另外身为一个网文写书的,我很久以前就想写一个有关于小说抄袭的桉子。别问为什么,我就想向读者倾诉私货,输出价值观(狗头)。

所以这个桉子我就厚着脸皮,怎么都要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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