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算是吧

书房的门没关,父子俩转头瞧过去。

李淑兰怀里抱着个小哈士奇,用胳膊夹着,另一只手提着菜,看见林洛一脸的惊喜,“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这连菜都没买多少....你等着啊,妈再出去买点去。”

说着,她蹲下身子,把哈士奇放到地上,刚要转身往外走,又猛地回头,“诶,不是,你刚说什么处对象,什么住一块的?”

见自己老妈一幅好像不知情的样子,林洛偏头瞧一眼老头子,随后伸手指向地上的小哈士奇,试图岔开话题,“妈,这狗你从哪儿弄来的?”

“我上隔壁楼抱来的,人前几天在小区群发消息,说是家里的阿拉斯加让一只哈士奇给串了,生了一窝,人嫌血统不纯,正往外送呢,我就去抱了一只......

你别打岔,你刚说什么处对象,住一块的?”

林洛见遮掩不过去,沉默一会儿反问:“我爸没跟你说吗?”

“说来着,说伱那边住了个女孩儿,可能是你的合租室友,也可能是新谈的女朋友,说的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一点谱都没有,我以为是你爸乱说的。”

“什么叫我乱说?”

林学民不乐意,“是你儿子前头一直跟我说是合租室友,后头在微信上又说是女朋友,我哪知道到底是不是?

这小子现在嘴里没一句实话,你不是还跟我说他找到工作了吗,我去了以后,他跟人在路边摆地摊。”

李淑兰闻言一怔,这事儿林学民没跟她提,回来的那天反而还颇为高兴,说是儿子懂事了,明年就回来考公了。

她看向林洛,“你跟人在路边摆地摊?”

林洛默了一阵子,点头,“昂。”

“你不跟我说找到工作了么?”

“我那是....面试了没通过,就先摆摆地摊....”

“你真谈了个女朋友?”

“算是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

“就是......”

林洛张嘴欲言,却被李淑兰打断,“不行了,我得赶紧去买菜了,一会儿菜市场该关门了。等我回来咱们再慢慢说,你别走啊,跟你爸在家待着,老林,你帮我看着点落落。”

叮嘱一番,李淑兰就急匆匆的出了门,留下父子二人,还有那只名叫落落的狗。

屋里沉默一会儿,林洛又偏头去瞧老头子,林学民冲着他冷笑,“你看我干什么?你自己两头抻,还嫌我说漏了嘴?”

“.......”

林洛收回目光,低头去看狗,乍一看像是哈士奇,但实际上是個串儿。

也不知道是身体里有着一半阿拉斯加的血统,还是被李淑兰带出去遛弯遛的,一点没有哈士奇活泼好动爱拆家的做派,反而显得有点蔫。

趴在书房门口一幅懒洋洋的样子,都不带动弹的。

他觉得应该是后者,阿拉斯加好像是雪橇犬,貌似也挺活泼的。

林洛过去把狗抱起来,坐到客厅沙发,心里琢磨着一会儿怎么应付老妈的询问。

爱唠叨也就算了,精力还这么旺盛,哈士奇活泼好动爱拆家,阿拉斯加也差不多,两种狗配出来的组合犬,都被她给遛成蔫狗了,瞅着比金毛都乖。

估计一会儿自己也得蔫。

林洛伸手摸着狗头,嘴里叹息道:“咱哥俩真是同病相怜。”

林学民从书房出来,听到这句哥俩,扭头,脸上似笑非笑,“你认亲还挺快。”

“......”

林洛不吭声,这老头子看着斯文,但说话其实可损了。

有时候他都分不清父子俩总闹别扭,是林学民总想插手他的人生,还是说话总这么损的缘故。

应该两者都有。

父慈子孝的场面,估计在他家是永远见不到了。

外面响起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李淑兰提着菜进屋,瞧见林洛抱着狗的场面,“诶,落落跟你还挺亲的,它都不让你爸抱。”

“给我抱我都不抱,我嫌它掉毛。”

“谁掉毛,落落才不掉毛,你掉毛它都不掉。”

“我那叫脱发。”

“停!”

见两人有呛呛起来的意思,林洛出声喊停,随后他一脸蛋疼的看向李淑兰,“妈,你能不能给这狗换个名字,好端端的叫什么落落,我听着难受。”

“你俩又不是同一个字。再说,落落都习惯这个名了,不信你叫它落落,它肯定应你。要是给改了名字,落落不适应咋办?”

“那你不考虑我适不适应?”

“你肯定比它能适应。行了,你别跟狗较劲了。”李淑兰一边换鞋,一边终结这个话题,随后提着菜往厨房走,“等着啊洛洛,妈给你做饭去,这回买的菜全是你爱吃的。”

“......”

林洛没吭声,谁知道她喊得是哪个儿子。

过了片刻,李淑兰又从厨房里探出身子,“对了儿子,你那个女朋友什么时候领回家让妈见见?”

“见什么啊,八字还没一撇呢,现在谈着,指不定哪天就分了。”

“都住一块了还能分?”

“不算住一块,就是合租,再说现在分个手多正常。爸,你说是不是?”

林学民端着个茶杯摇头,“别问我,我不知道。但放在八三年那会儿,肯定给你按流氓罪毙了。”

李淑兰震惊,“你跟人家都那啥了!?”

“啥啊,你们越说越过分了啊。”

林洛抱着狗坐在沙发这头,林学民端着茶杯坐在沙发那头,李淑兰在厨房,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到晚上七点左右,饭准时做好,林学民也准时的打开电视,收看新闻联播。

别人家的晚饭几点熟,林洛不清楚,但自家绝对踩着七点这个时间,误差不超过十分钟,边吃饭便看新闻,是他们家的习惯。

确切来说,是林学民的习惯。

一道道的菜被端上桌,林洛放下狗,跑去卫生间洗了洗手,过去帮着盛饭。

李淑兰把身上的围裙摘下来,搭在椅子背上,过去给落落倒了碗幼犬狗粮,还给倒了袋子牛奶。

“呦,妈,这狗伙食不错啊,还有牛奶喝呢。”

“你总跟它较什么劲,快吃饭去。”

听着林洛在那边阴阳怪气,李淑兰嗔他一眼,又瞧见他脑袋上的帽子,“把帽子摘了,吃饭还戴个帽子....诶,我还忘了问,在家里你咋一直戴个帽子?”

“我这是....”

林学民在旁边搭腔,语气幽幽,“你儿子说是要削发明志,为了证明自己想考公的决心,给自己剃了个光头。”

“剃了个光头?帽子摘了我看看。”

林洛摘下帽子,手却没放下,举着帽子有意无意遮挡着额角的伤痕,李淑兰也没细看,催促道:“快戴上吧,考公就考公,从哪儿学的这套,好端端的剃个光头,难看死了。”

“好了,都赶紧坐下吃饭,别挡着我看新闻。”林学民伸手招呼两人,把这一页不着痕迹的揭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