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落入敌手?(求收藏,求票票。)

“噗!”

李莫愁吐出了一口黑血。

随着这一口淤血的吐出,她的伤势才算是彻底好透了。

擦了擦嘴角的血液,眼神之中开始充斥着杀意:“黄蓉,郭靖。

呵,这梁子,我们算是结下了。”

李莫愁自从那一天重伤逃遁以后,就带着陆无双,一口气逃遁了数百里,逃到了建康城外三十里的吉轩观。

这里,可以算得上是她的老巢了。

当然,李莫愁也知道她自己的仇人比较多。

所以,她并没有担任这个道观的主持。

甚至,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这里是她的老巢。

如今,她的伤势完全恢复了,李莫愁除了内心深处的仇恨以外,而一直心心念念的想着另外一件事情——她该去找邬宫了。

这些日子里,虽然没有极乐之眼的继续加深,可李莫愁却依旧对邬宫充满了思念。

这除了极乐之眼的霸道以外,也和她自己专情的性格有关。

为了初恋情人陆展元,她十年都不能够忘记,可以为他叛出师门,更可以为他双手沾满鲜血。

而如今,邬宫已然顶替了陆展元,成为了她心中心的依靠。

虽然,两者的年纪差距有些大,但李莫愁作为古墓派的弟子,自然知道古墓派的绝学玉女心经不但能够保持容颜,还能够延缓衰老。

她的师尊六十岁的时候,看上去却只有三十岁,肌肤似雪,长发如墨,眼角没有一丝皱纹。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李莫愁知道了玉女心经最霸道的地方——能够抵抗岁月的侵蚀。

纵然因为陆展元的关系,李莫愁早早的离开了古墓派,再没资格传承玉女心经。

但,这不代表她无法得到这本功法。

顶多,就是会多费上一些功夫罢了。

而只要得到了这门功法,那相差的年纪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更不至于出现我生君未生,我老君未老的情况。

李莫愁突然脸颊一红。

“师尊!”

门外传来了小道姑慌慌张张的声音。

李莫愁一皱眉头,长袖的一挥,房门自动向内打开:“什么事,这么慌慌张张?”

“师尊,您看!”

是一张通缉令。

随手拿过来看了一眼。

李莫愁脸色立刻就变了。

“师尊,你给我画像,让我们去打听小师弟的下落。

我们才刚刚进两浙西路,就看到了这张通缉令......”

仔细的听完,李莫愁没有说话,只是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着急的神情。

......

邬宫是被疼醒的。

他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惊恐的发现,自己本来都快要已经痊愈的大腿,莫名其妙的发紫肿胀,就像是被毒蛇咬了一样,看上去无比的吓人。

“遭了!”

只是几天的时间没有喝药,猛然发病,居然已经严重到了如此的地步了吗?

黄蓉给他的药方,他一直带在身上,只是其中有几味药,是普通药铺买不到的珍稀药材。

外加上,最近好像也没有要复发的样子,邬宫就干脆就没有喝药。

毕竟,那药虽然说是可以压制毒素,但是又苦又涩,喝到嘴里的时候就像是喝刀片一样。

现在,看着自己肿胀的大腿。

邬宫后悔的深呼吸一口气,从床上站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站起来以后疼痛感有所缓解。

给自己倒了一碗水,挣扎着又躺上床,翻来覆去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睡着。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腿上的疼痛感缓解了一些,但看上去变得更肿了。

邬宫立刻明白,自己不能够再拖下去了。

他需要黄蓉给他开的那一种药。

他不知道自己的这具身体曾经究竟经历过了什么,更不知道为什么身上会有这种奇毒。

但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喝药的话。

那么,状况说不定会变得更加的糟糕。

独自一人离开了旅店,邬宫雇了一辆大车,向着苏州城的方向驶去。

他身上有不少银子和银票,都是阿朱留给他的。

苏州城是一座大城,虽然那边可能会有黑衣卫的存在,但就是去买个药,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

进了城,邬宫直奔药房。

绕了七八家药铺,邬宫总算是凑够了自己所需要的药材。

拿着药往旅店的方向赶。

邬宫看了一眼车窗外的天色。

天边已经暗淡了下来,邬宫不禁感叹了一句,古代的这交通还真是够差劲的。

只是进城买了一个中药而已,一天的时间就没有了。

“轰!”

正思索着,马车突然剧烈的抖动了起来。

紧接着天旋地转。

邬宫紧紧的抓住了马车的窗户,才不至于被甩飞出去。

他挣扎着爬出了马车,这才发现马车的一個轱辘坏了,导致了马车整体撞在了路边的树上。

车夫也十分狼狈的摔在地上,在那里不断的哀嚎。

即使为自己身上的疼痛,也是为自己吃饭家伙的损伤。

邬宫挠了挠头,暗骂一声真倒霉,随手拿出了三两银子,扔在了车夫的旁边,拿着药徒步向着旅馆的方向赶去。

反正离的也很近了,纵然腿上不适,可走几步也就能回去了。

等在原地,鬼知道要等多长时间。

还没有来得及靠近旅馆。

邬宫就看到了那漫天的红色火光。

心中猛然一紧。

邬宫赶紧逃进了树林里。

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由于距离离的太远,看不到那边发生的事情。

在树林里摸索的走,回了旅店的附近。

看清楚那些拿着火把的人以后。

邬宫内心松了一口气。

因为,这些人穿的并不是黑色的衣服,而是官兵的衣服,一个个披肩戴甲,腰间挎着刀,手上拿着长矛,看上去好不威风。

不过,邬宫并没有贸然出去。

毕竟,眼前这群人怎么看,也不像是来住店的。

“算了,先不回去了,小心驶得万年船!”

邬宫拎着药包,向着记忆之中,来时所看到的另外一个小镇走了过去。

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邬宫踉踉跄跄的走到了那个小镇。

找了一家还没有关门的旅店。

刚一进门,邬宫头上就出现了冷汗。

他的画像居然已经挂到了这里。

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头萦绕。

不过,邬宫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进了店铺,要了一间屋子的同时,安排小二帮自己熬药。

平安无事的在旅店住了两天。

随着每天定时服药。

邬宫腿上的异样臃肿逐渐消散了下去,又能够正常的行走和跳跃。

眼看着,就要到达他和阿朱约好的最后时间,邬宫冒险回了原来的旅店一趟。

当然,他并没有进去,而是雇了一个人进去,是一个身材和他差不多的少年,是附近村子里放牛娃。

眼看着,他刚走进旅店,七八个原本在门口喝酒吹牛的人就跟着一起走了进去,邬宫想也没想掉头就走。

阿朱,果然是出事情。

大车店也被监视了起来。

回到的旅店,邬宫有一些六神无主。

他先拿出了黑匣子。

又拿出了黄蓉给他的那个手环。

犹豫再三。

邬宫还是决定按照原来的计划走。

苏州城如今的太守。

叫做闫明,字鹏屹。

原来是翰林院里的编修,从北边逃过来以后。

因为文章写的出彩,受到了如今绍兴帝的赏识,被外派到苏州做太守。

当然,根据他从阿朱那边得到的消息。

这位苏州太守来这里的根本目的,其实是为了遏制苏州本地的大家族。

其中,姑苏慕容氏自然而然就是首当其冲的地头蛇。

所以,想要救阿朱,最好的方法还是从他这边下手。

时隔多日,邬宫再次来到了苏州城下。

只是短短几日,苏州城外却起了变化。

邬宫皱着眉头看着远处排的长长的队伍,宛如一条蜈蚣一般,蜿蜒盘折。

前几日来的时候,他也没见到那么多的人。

这才几天,怎么反而排了那么长的队?

难道这苏州城,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尝试着询问了几个人,邬宫才知道为什么苏州城会变得如此的拥挤。

苏州可是个好地方,这里可是最重要的丝绸转卖地,五湖四海的商人都会来这里购买丝绸。

如今,正值初夏,春蚕已经开始吐丝。

第一批丝绸已经上市,由于是刚产出来的新丝,成色最好,虽然价格高,但卖出去的价格更高。

商人重利,自然也就来到了苏州争相购买。

眼看着人越来越多,为了防止有人闹事,苏州太守便开始严格的检查进城的人。

毕竟,这年头可不安分,来往的也都是有钱的富商。

他们每达成一笔交易,苏州城可都是要收税的。

可要是一个不小心,让什么江洋大盗进了城,出现了恶性事件,引起了富商们的恐慌,那税银也就算是完蛋。

了解完前后的经过以后。

邬宫这才放心大胆的排起了队。

从清晨一直排到了晌午,才总算是轮到了邬宫。

由于是坐车进去的。

官兵们仔仔细细的检查起车厢周围。

“你来干什么?”

“投亲戚。”

“就你一个,是的军爷!”

邬宫不着痕迹的塞了一两银子到他的手心。

城门检察的士兵,用力掂了掂手上的银子,歪了歪脑袋:“去吧!”

邬宫心中一喜,刚准备转身上车。

一只手掌却已经捏在了他的胳膊上,另外一只手掌则掐住了他的头发,用力向上一提。

剧烈的疼痛刺激着邬宫停下了步伐,手上捏着银子的士兵,默默的把头放到了他的耳边。

“你说,要是我这么用力一撕,你的脸皮,会不会也跟着易容皮一起被我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