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一派胡言

【关于1981年圣诞节在瑟蒙德那儿我和甘发生了一些事,媒体上总是有一些谣传。我想说,那都是一派胡言!】

——————1992年出版张伯伦自传《A view of Above》,节选2。

喝掉柠檬水,瑟蒙德从后厨出来,端出一大盘香喷喷的烤肉。

他得知张伯伦用柠檬水和甘国阳开玩笑,摇了摇头,道:“威尔特就喜欢喝柠檬水,他以前在更衣室补充水分,会喝一加仑的柠檬水。这家伙其实不喜欢喝酒。”

张伯伦道:“我可是一个自律的运动员,怎么可能会喜欢酒精这种危险的玩意儿。”

“还是尝尝我的秘制烤肉吧。配方是我外祖母留给我妈妈,我妈妈又留给我的,俄亥俄的传统。”

这一大盘烤肉有猪肋排,牛肉,鸡肉,带着奇异的香味,让人闻到就垂涎欲滴。

甘国阳好奇,餐厅明明倒闭了,为什么瑟蒙德还在这里做烤肉。

瑟蒙德解释,他的The Begining的确关了门,但新开的酒吧是他的表弟鲍勃经营。

今天圣诞节,他邀请家人、邻里朋友一起,在酒吧欢聚,顺便试试手艺,看看祖上留下的烤肉秘方是否受欢迎。

在得到众人的一致好评后,瑟蒙德满意地说道:“以后我或许应该开一个烤肉店。这附近似乎没有好的烤肉,不是吗?”

大家纷纷表示赞同,而瑟蒙德还真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未来他要付诸实践。

这一大盘的烤肉,张伯伦一个人吃了起码半盆,他丝毫不顾及自己传奇球星的形象,在朋友和普通人面前开怀大笑,说一些不着四六的笑话,还喜欢拿瑟蒙德的大秃脑门子开玩笑。

瑟蒙德并不生气,在旧金山勇士时他就是张伯伦的小弟,受张伯伦的关照,成为好朋友,之后他们走上了不同的球员道路。

一个光彩熠熠,一个朴素无闻,一個退休后依旧在名利场呼风唤雨,一个则回到社区,成为一个有点闲财的邻里老头。

甘国阳默默吃着烤肉,看着张伯伦这位篮坛传奇小孩子气的模样,而瑟蒙德却像个兄长,沉默且包容,他心里就明白,张伯伦还停留在刚进联盟时天选之子的心态,而瑟蒙德早已历尽沧桑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

他没记错的话,张伯伦身边虽然莺莺燕燕无数,但他一生未婚,没有留下子嗣,他火星人般的基因没有流传下去——至于有没有私生子就没人知道了。

等吃过烤肉和晚餐,大家伙开始找乐子,有人打牌,有人玩飞镖,有人调酒喝一杯。

张伯伦突然脱掉自己的西装上衣,露出他健壮如牛的身躯,对甘国阳道:“嘿小子,瑟蒙德说你力量惊人。来,我们俩掰个手腕吧!”

甘国阳一愣,这张伯伦想一出是一出啊,你快50岁的人了,怎么好意思和一个高中生掰手腕的?

看看这家伙的胳膊,快赶上甘国阳的大腿粗了。

瑟蒙德过来打圆场,道:“威尔特,你该有点长辈的样子。”

张伯伦却道:“我在外面做够了明星,做够了威尔特-张伯伦,在你这儿我就想玩玩。说实话,我看这小子,有那么一点点不顺眼。”

“嘿,是你说想来见见这位旧金山华人新星的,你说你在报纸上至少看到他三次了,为什么又看他不顺眼?抢了你的风头吗?”

“不是的,我越看他越觉得这家伙像比尔,真的,他的气质让我有些ptsd。来吧年轻人,我只和你玩玩,我不会发力的。”

张伯伦端来一张小圆木桌,活动了一下身躯,今天他无论如何要和甘国阳较量一番。

而他嘴里说的比尔,自然是比尔-拉塞尔,甘国阳身上冷静克制的气质,乃至他的身高,都让张伯伦联想到这个篮球生涯中的噩梦。

甘国阳倒也不胆怯,他脱掉外套,露出自己精瘦有力的躯体,他看起来比张伯伦瘦太多了,似乎毫无胜算。

不过掰手腕既需要力量,也需要技巧,需要对发力部位的巧妙运用。

张伯伦信心满满,却不知道甘国阳当初在孤儿院,靠着一手掰手腕压服不少刺头。

现在他拥有这具堪比生化人的奇特身体,在决定走上篮球道路后,甘国阳每天都对它进行雕琢。

“只是玩玩是吗?你不会发力?”

“当然,玩玩,你记得尽全力。”

张伯伦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信,他的确是个力量超群的人。

他可以非常轻松的将一个普通成年人抱起来,轻松的像拿起一个气球。

虽然已经45岁,这个年龄,体能、爆发力大大下滑,力量却是巅峰。

两人坐下,胳膊肘放在桌子上,手和手握在一起。

其他在打牌、玩飞镖、喝酒的人都停下自己手里的活动,凑过来看这场惊世骇俗的掰手腕大赛。

可惜那时候没有手机,也没人带录影机,不然一定会有人拍下来,成为宝贵的历史资料。

张伯伦的手宽大厚实,他的手指不算长但非常粗壮,这是力量的体现。

甘国阳的手也很大,手指很长,手掌很结实,两人在握手的瞬间就开始较劲。

“你的手很大小子,不错,加把劲,小心我捏碎伱的骨头。”

张伯伦手上加力,但甘国阳面不改色,他注意力非常集中。

瑟蒙德做裁判,在他松手喊开始的瞬间,甘国阳全身的力量,从脚底开始拧起,通过大腿、腰腹、背部,最后像杠杆一般传导到手臂上。

这一瞬间的爆发,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张伯伦虽然做了准备,手上加力,但他对自己的力量太过于自信了,没有料到对面的小子力量惊人。

瑟蒙德没有说谎也没有夸张。

张伯伦人生第一次感觉自己的胳膊如此无力,肌肉朝着一个方向收缩,胳膊却朝着另一个方向弯折过去。

甘国阳几乎一把将张伯伦的手臂摁倒在桌面上,张伯伦黢黑的手背距离桌布只有一公分的距离。

但张伯伦不愧是张伯伦,他挺住了,他在反关节的情况下,硬生生靠着巨大的肌肉力量止住了颓势。

此刻他面目狰狞,像刚被割了痔疮第一次上厕所一般,牙关紧咬,双目紧闭,来维持最后一公分的尊严。

“谢特,谢特,谢特!”

张伯伦嘴里不停喊着,不利局面来的太快,他不敢相信自己快要输了。

而甘国阳也紧紧抿住嘴唇,额头上青筋暴起。

初期的爆发已经过去,这时候就是拼耐力、意志力和体重。

周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他们本以为张伯伦会教训一下这个小子,轻松获胜。

却没想到甘国阳很快将张伯伦逼入了绝境,他目前的反关节状态,最多不输,想赢,除非有专业的腕力技巧,否则很难绝地翻盘。

张伯伦只能咬牙挺住,希望能耗尽甘国阳的体能,最后能反败为胜,或者混个平手。

两人都把吃奶的力气使了出来,右手发力,左手都紧紧抓住小圆桌的桌腿。

这桌子是个老旧的拼木桌,哪里经得起两个2米多壮汉的折腾。

在巨大力量的撕扯下,它竟然“啪”的一声裂成了几块。

而就在这一瞬间,甘国阳一个转腕,用身体的重量压了下去,张伯伦的手碰到了桌布。

但桌布没了支撑,因为桌腿塌了,桌面被两人掰成了三块,五马分尸了。

“我赢了!”甘国阳握拳高呼。

“没有!桌子都坏了,这不算!那一下我已经松手了。你这小子投机取巧,开始你先发力了,我根本就没准备。”

张伯伦连连摆手,不承认甘国阳赢了这盘对决,并要求重赛,换一个结实点的桌子。

而瑟蒙德宣布这场比赛结果无效,并说:“我表弟的酒吧可没有那么多桌子给你们破坏。今天是圣诞节,我们应该平和一点不是吗?”

甘国阳表示无所谓,张伯伦却气不打一出来,嚷嚷着一定要重赛。

他说这次他准备好了,要在0.1秒的时间里瞬秒甘国阳。

在瑟蒙德的反复劝说,以及张伯伦将甘国阳举起来展现一下力量后,这老小孩情绪终于平复下来。

临别前,张伯伦提醒甘国阳:“小子,你今天扳手腕可没赢我。如果你出去乱说,宣传你扳手腕赢了我,我一定会组织一次全国直播的扳手腕比赛,向全美证明你在说谎!”

甘国阳心想,要是全美直播你再输了,可不就实锤了吗?

不过甘国阳也知道,自己刚刚的确是取巧了,趁其不备,先下手为强。

谁让张伯伦如此大意,看不起自己呢?

任何看不起他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好吧,我不会说的,那我能不能请教你一个篮球问题。如何对付那种,双强力内线,或者是双塔。两个人都很高或者很壮,在内线围攻你,你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

输给华盛顿高中的比赛像根刺扎在甘国阳心头,他很需要一些经验。

张伯伦见甘国阳向自己请教,很慷慨地分享自己的经验:

“嚯,那你真是问对人了,我这一生遭遇的包夹和紧逼不计其数。如果你遇到两个强力内线围堵你,我告诉你一个最正确的思路,就是盯着一个,往死里打,攻防两端都是。”

“盯着一个往死里打?”

“没错。沃尔特-贝拉米你知道吗?”

“不知道。”

“难怪,你连瑟蒙德都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他是61年的状元秀,新秀赛季场均能拿31分,中锋,所向披靡。那时候我三年级,他的球队第一次遇到我们,他向我自我介绍,‘我是沃尔特-贝拉米’~我想这哪里来的傻小子,就和他说,‘你好,沃尔特,上半场你将不会投进一个球。’然后我把他上半场的9次出手全部盖掉。在下半场开始后,我才对他说,‘好,现在你可以投篮了。’那场我记得他就拿了14分。从此他对我有了恐惧。好,重点在后面。1965年,他去了纽约尼克斯,尼克斯当时还有一个中锋叫威利斯-里德,那是个厉害的家伙。尼克斯想用双塔来对付我,他们两个天赋满满,可是登场后我就盯着贝拉米打。不管他们怎么包夹,里德怎么对我对抗,我就是盯着贝拉米打,盯着他防,不去管另一个。最后你猜怎么了?贝拉米彻底崩溃了,而里德也没有好的发挥。反而是后来,尼克斯送走了贝拉米,让里德那矮小子独自扛内线,弄来了戴夫德布斯切尔,尼克斯才变得麻烦起来。”

甘国阳听的很认真,他理解了张伯伦的意思。

其实也是心理战的一种,就好像打群架,甭管对面多少人打你,你就盯着领头的那个打。

你如果试图给每个人都来一拳,可能最终谁都伤不了,可如果盯着一个往死里打,对面全部的士气都可能被瓦解。

甘国阳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没想到将其运用到比赛中,看样子他掌控对手心理的能力,还有进步空间。

“这是心理上的,那在技战术上?”

“技战术没什么可说的,听你们教练的安排。如果教练连怎么应对内线双塔合围都不知道,他可以下岗了。记住,到了一定程度,心理和意志力决定一切。”

“那您为什么耍赖?”

“我警告你!我没有耍赖,我没输!”

张伯伦在1981年度过了一个不是很愉快的圣诞节,后来他再没来过旧金山过圣诞。

【甘对双塔的统治力,要归功于我的一番教导。】

—————1992年出版张伯伦自传《A view of Above》,节选3。